尊敬的高龄人员:
您好!按有关规定,您已属于退休人员,不应当再参加工作,但是鉴于您的再三要求,您自愿到我公司从事的工作。该工作存在一定的人身危险性,我们已将该工作可能出现的滑到、跌落、眩晕、灰尘侵袭、下雨、雷电、暑热、积雪、上下班路上等以及因为注意力迟滞而导致的`损害等危险因素全部告知您。
同时根据有关规定,65周岁以上高龄人员不能缴纳社会保险以及人身意外伤害险,办理保险需要您本人前往保险公司做专门体检并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不再受理我公司对65周岁以上高龄员工投保意外伤害险以及社会保险事宜,因此公司不能再为您缴纳社会保险以及意外伤害险。
对不能投保的高龄人员,工作前需要您及您的全部直系亲属签订承诺书,对于您工作过程中造成意外伤害,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您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XX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