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电梯使用者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电梯用户做出以下承诺:
一、我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电梯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自觉接受质监部门、电梯用户和社会的监督;
二、严格按《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项目、内容、时间进行电梯维保,工作到位,确保质量,严格执行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制定的维保记录;
三、积极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
四、在每部电梯轿厢内公布求救电话、维保电话、维保单位、维保人员,求救电话保证24小时畅通,有专人接听并及时处理有关情况;
五、保证在电梯发生事故或困人等故障时,市区内30分钟、市区外1个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置。
以上承诺,敬请监督。
维保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项目经理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和《云南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对 工程的室内电梯安全生产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特向 郑重做出以下安全生产承诺:
1、委托 担任我方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规范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落实安全生产,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并协调配合你方施工;
2、确保我公司作业人员进出施工现场严格遵守你方的安全管理规定;(进出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禁止打架斗殴;禁止酒后作业;禁止随地大小便;夜间在规定工作时间外,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等。)
3、确保我公司作业人员在使用你项目部的.设备、工具及材料前向你方报备;
4、确保我公司如约按期进场施工,按有关规定卸车;严格按照国家和制造厂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安装、调试工作;严格要求作业人员按照我公司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杜绝违章作业;
5、我公司材料、设备、产品由我方自行维护保管,室内电梯安装完成后,我方自行向监理报验,经共同检验合格后交付使用;
6、确保在施工中搭建电梯井防护,并负责拆除;确保在未安装
好施工电梯门前,严禁作业人员拆除你方已做好的电梯井的防护设施;
7、确保井道内施工作业前排除安全隐患,避免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
8、确保机房内预留洞口的防护盖板齐全、稳固、有效,作业需要拆除的将及时恢复;
9、确保现场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并同意接受你单位监督,对于施工中对你方造成的不便及安全隐患,我公司将进行无条件整改;
10、确保不随意损坏你方成品、半成品及消防设备,如果有损坏,由我方负责赔偿;
11、我公司承担由我方施工中消耗的水、电及你方提供的材料的所有费用;
我公司承诺:严格执行以上内容及标准抓好安全管理,如果违背相关法律法规、项目部管理规定及以上承诺,而发生我方作业人员或你方作业人员人身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害赔偿,将由我方全责承担,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法人:
年 月 日
我单位申明,为认真贯切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广东省电梯安全监管改革方案》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使用权管理者”第一(首负)责任和义务,确保电梯安全运行,郑重承诺:
一、 本单位严格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电梯各项使用责任和义务,当发生电梯事故或故障造成损失时对事故受害方承担第一赔付责任。
二、 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电梯,并委托取得资格的单位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三、 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电梯安全技术档案,落实安全责任。本单位管理的所有电梯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确保合法使用,按规定办理停用或报废手续。
四、 电梯每日投入使用前,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将电梯使用标志、安全警示标志置于易被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五、 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内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不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
六、 电梯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维保单
位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确认安全的前提下投入使
用。
七、 加强电梯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电梯安全使用和操作知识,电梯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
八、 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九、 电梯发生事故后,立即停止电梯运行,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并及时向市、区安监局和质监局报告。
十、 为本单位管理的电梯投保电梯责任险。
十一、认真做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安全监察,并对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确保电梯安全使用。
如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将接受质监部门依法进行的行政处罚。并欢迎社会各界举报监督。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质监部门、电梯使用管理权者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