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质量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直接关系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为社会提供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的安全合格食品,是每个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质量诚信将为企业的发展赢得更加广阔的空间。作为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企业法人代表,我们将通过行业自律及一切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在此,郑重向社会庄严承诺: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强化企业法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二、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努力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自我约束机制,决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
三、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组织生产。
四、保证企业生产条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从人员、设备、环境、标准、检验、工艺、原料、管理、储运、包装等10个方面保证食品质量。
五、保证食品生产加工工艺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关键质量控制点进行严格有效的控制,决不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六、对原材料、辅助材料、食品添加剂严格把关,不使用过期变质等不合格原料,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不滥用添加剂。
七、建立和完善质量检验、检测手段,暂无自检能力的企业,必须委托有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产品出厂检验,严格执行强制检验的规定,未经检验合格的食品决不出厂。
八、生产过程中不伪造产地或冒用厂名、厂址或认证标志;不掺杂、掺假;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九、自觉接受消费者、社会和行政部门的监督,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努力提升食品质量水平。
十、如果出现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愿意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并消除由于质量问题造成的社会影响。
承诺单位(盖章): 质监部门(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为保障食品质量安全,我厂现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食品卫生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
二、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三、保证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质量安全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保证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出厂,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决不出厂。
五、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六、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七、保证不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不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不短斤缺两、不以假充真、不以次充好。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监督。
承诺单位(签字盖章):
年月日
注: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企业留存一份、质量监督部门留存一份
为搞好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定、要求的基础上,郑重承诺:
1、坚决不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各类食品。
2、坚决不销售包装袋破损、生产日期等标识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预包装食品。
3、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发霉变质原料加工食品。
4、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不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
5、认真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6、严格执行食品退市制度,不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不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对消费者投诉、举报的,配合工商所调查,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进行处理。
7、一定做诚实守信的经营户。
承 诺 人:
经营户名称:
地 址: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提高粮油食品质量,确保粮油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也是粮油生产经营企业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值此20xx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之际,我们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福建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严格履行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原辅料采购、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销售、售后等各个环节实行全程质量监控,不断健全完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三、严格执行国家粮油产品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保证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标准,不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绝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添加剂。
四、坚持诚信经营,坚守职业道德,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加强企业和行业自律,自觉接受同行、消费者和全社会的监督。
五、积极参与粮油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倡导科学消费、健康消费理念。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日期:20 年 月 日
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生产场所保持清洁,有防尘、防鼠、防蝇设施,生产区附近不得有污染源(厕所、牲畜圈舍等),从业人员有健康证,工作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
二、生产加工的食品实行委托检验,生产加工的食品用于满足周边村屯百姓生活需要。
三、严把原、辅材料进厂关,实行原、辅材料进货验收制度,使用的原辅料种类与明示的内容一致。
四、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发霉变质原料加工食品。
五、不违反国家规定使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添加剂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六、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不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
七、使用的储存容器清洁、安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标准要求。
小食品坊名称:
负责人:
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企业特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本着对社会和公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生产经营。
二、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组织生产,保证持续满足食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应的卫生条件。
三、严格执行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容器的进货验收制度,核对每批原辅材料检验合格证明,建立原辅材料采购进货台帐,严格进货检验制度。
四、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产品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完整齐全,产品批批检验、批批留样,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销售,售出的产品要具有可追溯性,发生问题要及时召回。
五、不违反国家规定使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添加剂或其它添加物质全部到企业所在地区县质监局申报。
xxx
20xx年xx月xx日
为做到与客户合作共赢,在质量上我厂必须做到:
(1)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产品标识标注规定》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不制假售假。
(2)保证在生产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实施有效的过程质量管理。
(3)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进货验货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4)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无毒无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保证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
(5)保证当出厂销售的食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能积极赔偿使用本厂产品造成的其他食品厂家的损失,凡本厂生产的不合格食品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该文件传真扫描同样有效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日期:年 月 日
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企业特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本着对社会和公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生产经营。
二、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组织生产,保证持续满足食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应的卫生条件。
三、严格执行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容器的进货验收制度,核对每批原辅材料检验合格证明,建立原辅材料采购进货台帐,严格进货检验制度。
四、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产品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完整齐全,产品批批检验、批批留样,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销售,售出的产品要具有可追溯性,发生问题要及时召回。
五、不违反国家规定使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添加剂或其它添加物质全部到企业所在地区县质监局申报,并要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15)的要求在产品标签标识中明示添加剂使用情况。
六、严格执行食品标签标识规定。认真执行食品标签和说明书的有关法定要求,保证食品标签标识清楚、真实。
七、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原料加工食品;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不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
八、严格执行食品生产加工台帐制度。建立健全生产加工台帐,保证相关记录真实、完整、准确。
九、不使用应获证而未获证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或食品包装容器进行生产加工活动。
十、不超出许可范围生产加工食品。
十一、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倡导行业自律,切实履行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以上各项承诺,恳请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消费者、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承诺企业: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20xx年x月x日
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贵局《食品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告知书》收悉。为切实履行食品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食品质量安全,我单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牢固树立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对我单位生产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
二、依法取得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资质。
三、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不合格品管理和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制度,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存在危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
四、建立完善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严格原料进厂查验制度和成品出厂检验制度,保证进行批批检验,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出厂。
五、建立完善产品质量溯源制度,明确质量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建立和保存生产记录和销售台帐,保证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可溯性。
六、建立完善质量诚信体系,加强自律,依法生产经营,全面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企业生产加工食品的标识标注内容应符合规定,决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不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发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七、建立完善售后服务制度,接受消费者的产品质量查询,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依法履行赔偿义务。
八、接受群众、媒体和监管部门的监督,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承诺单位(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我作为食品制售的经营者,郑重地向公众承诺:
一、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自治县政府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做对人民和家人负责的经营者。
二、不在食品中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三、讲究职业道德,不在食品加工生产销售过程中掺杂使假,确保食品安全。
四、不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食品。
五、按食品制售行业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食品生产、制作、运输、保存和销售的每个环节。
六、按照县、乡政府的相关要求搞好食品生产和销售的场地卫生,确保食品生产销售人员的身体状况都符合从业要求,及时办理相关证照。
七、进销肉类和食品添加剂时,严格按要求建立进销及耗用台帐,如实记录相关数据。
八、讲究社会责任,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食品安全放在第一位,自觉接爱公众监督。
单位名称:
承诺人:
身份证号码: 杨村乡食安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