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西运输公司:
为从严执行锦西运输公司《对住集体宿舍和住外租房员工的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做好八小时之外的员工管理工作,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本人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按照宿舍管理的要求,住集体宿舍(或住外租房)员工,如晚上确需要离开驻所办事,必须做到事先向所在单位、部门领导请假;单位、部门领导离开住所事先向分公司主要领导请假。
2、女员工傍晚和夜间需要离开住所外出办事,必须做到事先向所在单位、部门领导请假的同时,要做到两人以上结伴而行。
3、所有住宿人员,必须在夜间21:00以前回宿舍按时就寝(如月末加班,可提前向所在单位、部门领导及门卫值班人员提前告知),归宿当日在办公楼门卫值班室做好归宿签字记录,不得找人代签。
5、住集体宿舍和外租房员工,严禁在室内进行、酗酒、打架斗殴等行为,禁止留宿外来人员,一旦发生违法、违纪和造成人身伤害,分公司将严肃追究员工所在部门单位领导责任及当事人责任。
如有违反以上规定,本人将按照锦西运输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接受对本人的经济处罚、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承诺人:
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涉及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安全财产安全,我从事涉爆工作,深知非法爆炸物品的社会危害性,对照《民用爆炸品安全管理条例》,我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严格按照规定领取民爆物品,绝不超量领取,决不随意支配领取的民爆物品。
二、决不包庇涉爆反犯罪分子,如家人及亲朋好友涉爆违反犯罪行为。
三、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做个守法公民。
四、积极响应公安机关号召,主动检举涉爆违反犯罪人员,主动揭发涉爆违反犯罪行为。
五、决不再非法狂点从事爆破活动,决不私自制造、买卖、运输、储存、使用民爆物品
六、经常检查民爆物品安全使用情况,确保施工安全。
以上是我的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人:
年月日
为切实维护全校师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师生的饮食安全,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单位郑重做以下承诺:
一、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建立以校长为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由校领导、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管理工作。
二、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健全各项制度,强化内控机制,提高管理水平。
三、保证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前提下从事餐饮服务活动,不超范围经营。
四、严格按照营养餐供应要求进行加工操作,科学制定食谱,规避使用一些高风险食材,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学校校长或学校管理人员要轮流陪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五、保证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实行每日晨检制度,对患有“五病”的从业人员予以调离或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建立并执行食品从业人员培训计划。
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认真落实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登记制度。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不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使用明令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所有使用的添加剂均按要求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
七、认真落实饭菜留样制度、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和餐厨废弃物处置制度。
八、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不购买、存放、使用亚硝酸盐;不使用散装食用油;不采购《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库房内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或不洁物。
九、学校食堂不制售凉菜;熟制加工的食品严格按照加工操作规范进行操作,做到烧熟煮透。
十、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要在第一时间上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教育局,并配合调查,主动做好善后工作,不迟报、瞒报。
十一、虚心接受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自觉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在限期内整改到位,着力营造安全的餐饮服务环境。
承诺单位(公章):
负责人/法人代表(签名 )
时间: 年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张贴学校食堂,一份由承诺方保存,另两份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备案。
为进一步加强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认真贯彻"积极预防、严格管理、服务生产、保障安全"的管理方针,努力做好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根据国家有关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此目标责任书。
一、建立健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机制,建立岗位责任制,做到制定上墙,责任落实到人,同时要认真全面的贯彻执行爆炸物品有关行政法规和安全使用操作规范,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
二、成立爆炸物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并切实履行职责,正确认识自身责任的.重大,管理领导小组要定期对接触爆炸物品的人员进行考核、培训和安全教育,确保涉爆人员的纯洁性,同时要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和消除不安全隐患。
三、负责对爆炸物品在验收、储存、发放、使用、回收等环节的绝对安全,确保爆炸物品在整个过程中万无一失。
四、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积极整治,积极预防,采取各种措施,以管促防、以管促治、防治结合。
五、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和本岗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要认真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楚,使安全管理工作层层有
人抓,层层有人管。
六、对于违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在验收、储存、发放、使用、回收等环节中,存在不安全隐患,经指出不按期改正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将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七、对于违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即使没有违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而是由于静电、雷击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事故,使他人的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八、对于违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导致爆炸物品被盗、丢失或酿成治安灾害事故的,对责任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对单位按照指挥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单位主管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九、责任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煤 矿(盖章)
安全部长签字: 责任人(火工品管理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