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完成小学学业,争做一名合格的小学生,真正做到诚信为人,诚信做事,诚信于社会,本人特承诺如下:
一、学习诚信
1、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不以非正当理由向老师请假。
2、有急事请事假,生病请病假,诚实自律。
3、上课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做好笔记,高效听课。
4、课后认真总结复习,有疑必问,有问必答,独立完成作业,决不抄袭。
5、遵守考场纪律,积极思考,认真答卷,不交头接耳,杜绝考试违纪。
6、学习有目标、有计划,用诚实守信的劳动取得优良的成绩。
7、遵守图书室规定,借阅图书认真保护,不故意损坏,用完按时归还。
二、生活诚信
8、养成良好个人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爱护公共设施。
9、保持教室和个人卫生,认真值日,积极主动打扫教室卫生。
10、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对学校安全负责。
11、谦逊待人,真诚帮助有困难的同学,搞好团结。
12、借别人的钱物,及时归还,诚实守信,树立个人良好信誉。
三、组织思想诚信
13、积极参加班会、队日活动,坦诚发表自己的意见。
1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不弄虚作假,谎报成绩,不搞不正当竞争。
15、积极参加献爱心活动,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参加义务劳动、义捐活动。
以上是本人诚信承诺书,并保证自愿遵守各项承诺,请各位同学和老师监督。
承诺人: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我叫 xxx,户籍地xxxx ,现住地 现申请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自愿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申报的家庭成员信息(包括已出嫁子女及分户的子女)和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即:户口薄、身份证、结(离)婚证、学生在校证明、残疾证、医疗诊断证明、收入证明等全部材料真实有效,没有隐瞒、伪造、虚报。如有虚假我愿按照国家及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2、本人愿意接受并主动配合淇滨区民政局、大河涧乡(镇)民政所及 窑洞村 村委会(社区)组织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等规范化管理。愿意积极主动配合一切调查,如实申报家庭财产、住房等情况,并保证真实可信;
3、我本人及家庭共同生活人员在享受低保期间,如收入、人员、住址等与享受低保有关的事宜发生变化,一个月内到村(社区)或乡(镇、办事处)汇报并服从村委会合理、合法化管理;
4、我在享受低保期间,愿意积极主动模范遵守村规民约、社会公德,维护村(社区)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尤其是保持自家门前卫生清洁,绝不发生占用公共场地或在村道(公路)旁堆放杂料物品、倾倒垃圾、种植蔬菜等有碍村容村貌的行为,如有违反且拒不改正,本人愿自动放弃已享受的低保待遇并接受村委会或相关部门的处理;
5、我在享受低保期间,愿积极参加村、乡(镇、办事处)举行的公益性劳动,若两次(含)不参加,我愿自动放弃已享受的低保待遇(丧失劳动能力的除外);
6、我在享受低保期间保证按时到乡(镇、办事处)、村签字验证,领取低保补助金,如因个人原因没有签字验证,造成的后果自负。如两次(含)不签字验证,愿自动放弃已享受的低保待遇;
7、我坚决不参与赌博吸毒、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和政府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且从事影响社会稳定的活动。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罚并自动放弃已享受的低保待遇;
8、在领取低保金期间,若有群众反映或举报本人家庭情况与原申报的情况有出入的,愿意接受乡(镇、办事处)、村委会重新审核,暂停发放低保金,经重新核实后再做决定。
9、我清楚享受低保期间应尽的其他义务,若没有尽到义务,我愿按照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条例或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以上是我自愿作出的承诺,若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其承诺书由其法定监护人、赡养人、抚(扶)养人代为签订承诺书并代为履行相关承诺内容。
承诺人(代理人)签字(指纹):
联系电话:
承诺日期:年 月 日
为弘扬邳州“和谐包容、智慧诚信、务实创新”的城市精神,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健康发展,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树立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形象。本企业作出以下诚信承诺:
1. 承诺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保证经营合法、安全、有效的.产品,重合同,守信用。
2. 承诺坚决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的经营销售,发现假冒伪劣品后,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3. 承诺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 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群众、新闻舆论的监督检查。
5. 承诺积极参与邳州市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自觉遵守企业信用管理规章制度,共同树立信用自律的道德观念和行业风尚。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负责人签字:
日期:X年X月X日
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本人 ,身份证号: ,自愿参加20xx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职业 , 等级的考试,已认真阅读《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度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安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相应等级的申报条件进行申报,同时知晓《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劳社厅函【20xx】3号)要求,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可申请一次补考。鉴定考试合格后按照通知第七项携带所需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在成绩公布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到渝北区锦坪街5号民航大厦五楼进行材料确认,逾期未到场进行资质确认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无效。
我已认真学习了解了关于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有关规定,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申报和参加考试,遵守考场纪律,维护考试秩序,考试决不违纪,做一名诚实守信的考生。并确保报名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不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并完全符合报名要求。如因个人信息错误、缺失及所提供证明材料虚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认可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给予当次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承诺人:
日 期:
我单位向全社会郑重提出“倡导诚实信用,禁止价格欺诈,加强价格自律”的价格诚信承诺。
承诺内容如下:
一、模范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坚决抵制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二、认真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有完善的适应市场机制的定价策略和定价方法,为消费者提供合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三、严格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恪守“信用第一,诚实为本,文明经营”的职业道德。建立企业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健全企业内部价格管理机构,正确行使经营者定价权利,运用先进的市场营销手段,取得经济效益的“双赢”。
四、认真履行明码标价义务,真实、准确、规范地明码标价。降价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使用降价标价签、价目表,并如实标明降价原因、降价期间,以及原价和现价,确保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有条件时积极推行明码标价。
五、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坚决杜绝价格欺诈。在经营中不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拒绝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虚假折扣、虚假馈赠,以及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的行为。
六、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计量准确、质量合格的商品和服务。虚心接受消费者意见,有完善的处理消费者投诉机制,接受社会及消费者的监督,认真解决消费者关于价格方面的投诉,自觉诚恳处理价格纠纷,努力为创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承诺单位:
年 月 日
甲方: 县(市、区) 乡(镇、办事处) 村(居、社区)
代表人: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
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及我村(居、社区)村(居)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现承诺协议如下:
一、甲方承诺的内容
1、在社会待遇、经济政策、开发扶贫、农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社会保障、政策扶持、项目扶持、普惠政策、提供服务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优待。
2、及时足额兑现计划生育法定奖励和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出台的奖励扶助、少生快富、优先优惠、养老保障政策。
3、在教育、医疗、入学、就业、危房改造、新农保、低保、经营项目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优待。
4、在项目、资金、物资、技术上给予优先优惠优待。
5、在组织分配集体资产及收益、征地补偿款时,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向独生子女户和计划生育女儿户倾斜。
6、对生产、生活中需要办理的各种事项,符合政策的优先办理。
二、乙方承诺的内容
1、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定按政策生育,在规定时间内落实相关避孕节育措施,按规定参加妇检,积极配合计划生育管理。
2、教育子女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定按政策生育,在规定时间内落实相关避孕节育措施,按规定参加妇检,积极配合计划生育管理,不早婚早育和非婚生育。督促外出子女返乡签订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
3、自愿接受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处罚。
4、不违法收养孩子,不代养未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家庭的孩子和不代管财产、代耕土地。
5、不做胎儿性别鉴定、不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6、积极向村(居、社区)报告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和事,不支持、包庇、藏匿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和事。
三、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承诺的,乙方有权要求履行或向上级反映情况,提请对相关干部进行处理。
2、乙方不履行承诺的,自愿放弃有关政策的享受,接受有关部门处罚,在办理个人业务受阻时,责任自负。甲方有权按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进行处理、有权暂停承诺内容的兑现,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损失进行补偿。
四、其它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乡(镇、办事处)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签名(手印):
二〇xx年 月 日
采购人:东营市黄河水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市采购中心: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参加本次由市采购中心并按照规定程序组织的东营市黄 河水城管理委员会城市之舟和黄河路广利河桥头绿化养护(项目编 号:DYZCT20xx-4#)政府采购活动,为了维护政府采购形象和信誉,防止在成交后违规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问题发生,如果我公司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出放弃成交结果,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察部门等共同认定的正当理由外,根据有关规定,愿以本《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书面形式郑重承诺如下:
一、市采购中心不予退还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所缴纳的保证金。
二、市采购中可在有关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我公司的不良行为。
三、将严格执行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禁止我公司一至三年内参加东营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决定。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供应商未履行谈判期间承诺的所报服务方案的,根据有关规定同时愿以本《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书面形式郑重承诺如下:
●市采购中心可在有关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我公司的不良行为。
●将严格执行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禁止我公司一至三年内参加东营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决定。
供应商名称:(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