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为 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经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就做好本单位2**至20xx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如下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底线思维”、“红线意识”,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自觉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切实落实法人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管理,努力做到不发生死亡事故,不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二、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努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继续深化“三项制度”建设,按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要求,结合企业实际,进一步制定、修改和完善各项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按《安全生产法》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克服“三违”现象;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 名专职管理人员;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本企业安全生产重要问题。
3、强化重大危险源辨识、监管,按规定设置必要的防护设施,落实监管措施和监管责任。
4、经常深入一线组织开展隐患排查,督促各部门认真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隐患排查责任,对排查出的隐患做到“五落实”。
5、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持续保证安全设施完好达标,保证安全生产经费投入。
6、严格落实职业健康有关规定,确保作业环境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要求,对接害职工提供必要防护措施,按规定进行体检,将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检测、体检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确保不发生职业病例。
7、落实安全培训相关规定,完成年度培训任务,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不安排上岗,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典型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8、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装备器材,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参与的应急救援演练。
9、巩固“安全生产标准化”成果,每年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逐年提高标准化水平和等级。
三、承诺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1、严格落实《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和《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出站检查工作规范》,确保“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及“三品”查堵、车辆安全例检、出站检查的.工作程序和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2、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教育,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演练,每半年对本单位的消防管网、防火报警设备、防雷设施、消防器材等进行一次专项防火整治,增强预防火灾事故的能力;
3、严格对出租的商贸场地管理,每年签订一次安全协议,每半年组织一次承租方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每月进行一次用电、消防设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每年对照标准化考评指标进行一次自评,并将自评结果上报行业安全监管部门。
四、将承诺内容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安全监管部门及本企业员工监督。每年末,向行业安监部门进行一次安全述职;每半年,向职代会进行一次安全述职。
不履行承诺条款,自愿接受失信惩戒措施的制裁和相关法律规定的上限处罚;发生死亡事故,主动采取局部或全部停产停业整顿措施,并做到“四不放过”;本人自愿接受政府的相关处分。
承诺期限:
承诺企业(单位)签章: 法人代表签字:
实际控制人签字:
经营主要负责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本人作为煤矿的管理人员,是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人,是矿工生命的护卫者,为保障矿工的身体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向社会公开郑重承诺,在工作中严格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一、严格按照七条规定要求,结合“十条禁令”和“四个100%”,做好各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大监督监管,守规尽责;严格执行矿领导入井带班制度,与职工同上同下,明确责任,加大考核,着重解决现场安全问题,为职工打造安全生产环境。
二、切实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对本企业安全事务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树立“一切事故都是可防可控”的理念,严格执行煤矿行业标准,严格遵守煤矿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及时贯彻落实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四、不断提高自己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认真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违章指挥,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五、保障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应知应会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六、树立表率作用,不断强化和奖励正确的安全行为,定期进行绩效考核,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持续改进。
若违反以上承诺,我愿意接受相关的处罚及处理。
承诺人: 煤矿名称
20xx年xx月xx日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项目即将开工建设,现申请办理工程安全监督备案手续。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将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相互协调配合,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作为单位法人代表,承诺如下:
一、建设单位:
1、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不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3、按规定向施工单位及时拨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费。
4、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5、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6、对建筑施工企业实施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企业的项目自评材
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二、施工单位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3、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停工安全生产水平。对所承担的建筑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项目负责人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保证中标项目负责人到岗履职,并责成其严格履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的各项承诺内容。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立即制止。
5、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上岗作业。
6、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进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和专家论证,符合要求后组织实施。
7、 建设工程施工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8、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做好现场防护。
9、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符合卫生标准。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10、对因建筑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11、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12、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13、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14、采购、租赁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安排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15、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
16、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任职。
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17、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8、建立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公示与监控制度。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对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同阶段的重大危险源,责成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做好监控管理。
19、在恶劣天气、节假日期间,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及时贯彻落实政府布置的应对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等方面的紧急任务。
三、监理单位: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
2、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4、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监理的工程项目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全面负责。
5、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批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方案,指导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工艺复杂、技术难度大的专项施工方案。
6、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文件,工作防护设备、设施和常用检测工具。
7、建立以下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并督促检查项目监理机构落实情况:①审查核验制度;②检查验收制度;③督促整改制度;④工地例会制度;⑤报告制度;⑥教育培训制度;⑦资料管理与归档制度;⑧其他为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做好安全监理工作必需的制度。
项目建设过程中,若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出现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行为,自愿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
建设单位法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法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法人签字(章) 年 月 日
为了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关于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本人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我将认真组织全体员工学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有关规定,并郑重承诺如下:
1. 认真落实本公司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定期更新并严格贯彻执行。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积极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自觉接受各级政府及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本人将亲自负责狠抓落实,把安全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责任划分到个人。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风险津贴制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享受安全管理岗位风险津贴。
2. 确保公司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将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不得随便挪用,确保安全设备、设施和有关安全生产器材及时安装配备到位。保证向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佩戴、使用。保证从业人员生产生活等场所健康安全,定期做好设备检修检测等各项强制性要求,并保证记录齐全。推进安全生产技术进步,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并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及时淘汰陈旧落后及安全保障能力下降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与技术,不断改进安全生产条件,努力实现本质安全。
3. 严格执行安全例会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对检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将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治理结束后,将治理效果评估报告及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4. 主动接受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监管部门下达的文书、指令,及时积极整改消除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5. 保证制定、及时修订和实施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建立救援组织,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及装备。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识别登记、安全评估、报告备案、监控整改、应急救援等工作机制,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对重点危险源实施现场动态监控,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设立重点危险源安全警示标志,落实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应急措施,建立定期巡回检查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6. 认真做好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水平。保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全员培训达到百分之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