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安全承诺书范文7篇

王明刚

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1

  为加强行业自律,保证粮油质量安全,市粮食局等相关部门及粮油购销、仓储、加工、零售企业向全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贯彻执行《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坚持诚信经营,严把粮食质量关,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二、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原粮质量及卫生的监管职责。工商行政管理、产品质量监督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粮食质量管理工作。

  三、粮食收储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和卫生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粮油储藏技术规范》。严把收购入库质量关,决不收购发霉、变质或受污染的粮食,对每批收购入库的粮食都要使用仪器进行化验。

  四、粮食加工企业保证粮食质量卫生必备的加工条件,加工过程中不使用发霉变质的原粮、副产品,不违反规定使用添加剂,不使用不符合质量、卫生标准的包装材料。认真执行产品质量追溯和退市召回制度。

  五、粮食销售企业严格质量管理,严把进货质量关,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销售的粮油有质监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生产厂家出具的进货台账。

  六、诚实守信,文明经商,严格管理,规范服务,自觉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承诺单位:中卫市粮食局、中卫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卫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卫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卫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中宁县粮食局、海原县粮食局、中央储备粮中宁直属库、中卫国家粮食储备库、中卫市粮油购销公司、中卫市军粮供应站、宁夏三鑫源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宁夏鑫正源面业有限公司、宁夏万齐米业有限公司、中卫市鑫裕民粮油工贸有限公司、中卫市鑫宏米业有限公司、中卫市鑫雪丰粮油加工有限公司、中卫市中昊粮油加工有限责任公司、中卫市宁香源食品加工有限公司、中卫市金麦子粮油综合加工厂、中卫市鑫宝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中卫市隆裕米业有限公司、中卫市金福面粉加工厂、中卫市利禾粮油销售部、中卫荣盛超级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德林商贸有限公司、银川市新华百货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中卫店、宁夏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中卫分公司、中宁县禹王面粉有限公司、中宁县军粮供应站、中宁县丰泽粮油贸易有限公司、中宁县万宝粮油商贸有限公司、宁夏亨源粮油有限公司。共33个单位。

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2

  为了确保本单位(人)组织生产销售的果品达到安全、卫生、优质的质量要求,本着对消费者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现郑重承诺:

  1、果树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农业投入品符合生产无公害食品(果品)、绿色食品(果品)的相关要求,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

  2、按照农业部无公害食品农药使用准则、肥料使用准则的要求使用农药、肥料。特别是农药的选择和使用上严禁甲胺磷、氧化乐果等高毒、高残留农药及其它明令禁止的化学物质的使用,积极使用生物农药;

  3、果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果品的容器包装、工具等无毒无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保持清洁,对果品无污染;

  4、建立果树果产品安全生产记录台账,详细记录果树各生育期农业投入产品的名称、用量和日期等。

  5、如不按照上述承诺操作而发生食物中毒事件,造成后果由本人(单位)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日期:20xx年月日

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3

  致:广州市XXXXXXXXXXXXXXX工程项目部

  关于本工程开工事宜一事,建设单位要求我司尽快进度施工,且我方因其他原因未能按其要求进场施工,可能会造成工程进度滞后,无法在指定的工期竣工。

  为此,为保证本工程按照进场后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节点顺利完工,保证工程质量、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我单位愿做出以下承诺:

  一、组织保证:

  1.1、统一思想,从工程施工大局出发,讲协作、讲配合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

  1.2信守合同,全面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和职责。

  1.3实行业务对口管理,勤碰头、多沟通、多商量,协调一致。

  1.4组织技术过硬的劳务部管理人员并实行承包责任制度。

  二、质量保证

  2.1、施工质量:为了保证施工质量,认真执行建设工程施工规范、技术标准的相关规定,施工前向劳务分包相关班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要求到每个工人熟悉操作工艺,施工中要求严格按操作工艺施工,对施工质量严格执行“三检制”(自检、互捡、交接检、专业检),每道工序不检查或检查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决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2、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2.3、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各种材料、以及构配件、设备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使用。

  2.4、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2.5、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工人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上岗作业。

  2.6、树立质量忧患意识,增强质量意识和紧迫感。项目部组织管理人员、劳务队各工种、班组长认真学习建筑施工质量等相关方面的知识,树立忧患意识,克服盲目乐观的思想,增强施工质量意识。

  2.7、调整组织机构,实行岗位责任制,强化责任心。我劳务部已对机构和人员进行了调整,明确责任,调动积极性。并要求所属劳务队增加钢筋、模板相关管理人员,与我项目部质检配合工作,达到对质量控制进行监督、检验、改进的目的。

  2.8、对已经存在质量问题,开展质量活动,分析原因,制定措施,落实人员,进行整改,相互讨论学习,查错补漏,对质量通病进行重点剖析、纠正。在此基础上,劳务部每周开展一次质量活动,每月一次质量检查评定,奖优罚劣。

  2.9、隐蔽验收技术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必须参加、做好有关的纪录,有关单位提出的质量问题不能二次出现。

  2.10、对于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及时处理,不拖、不瞒。

  2.11、每次施工工序派相关的管理人员值班。

  2.12、保证遵守项目部规定的《施工现场管理规章制度》。

  三、工期保证

  3.1、组织措施:

  ①由项目部统一调度管理;

  ②及时落实材料、机具的管理。做好工序安排,提前做好工作面的准备工作。

  3.2、实施进度管理:每月每周安排计划、于总计划对比,下达班组和个人的生产任务,明确岗位职责;每天班组对进度和质量进行考评,提出完成计划的具体措施;劳务部各专业每周召开碰头会,对劳务分包单位协调工序及施工进度,及时解决延误施工工期的问题,确保班组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根据本工程施工进度和业主要求的工期编制可行的施工进度计划,严格控制关键工序的工期,分段分层组织交叉流水作业,在施工进入雨季前要求劳务分包单位加班作业,以保证工期。

  3.4、出现与其他施工单位或班组之间工序矛盾或配合困难时,及时报告项目部、请项目部给协调和帮助。

  3.5、根据工程特点,采用流水施工方法,集中力量完成关键工序,加快施工进度。

  3.6、根据工期要求我单位保证按照进场后编制的施工计划节点完成施工:

  3.7、保证合同工期内全部完具备验收条件。

  3.8、以上计划已考虑到其他因素已考虑到位、不在拖延增加工期,每周做一次总结且每次工期滞后的,要分析其原因,吸取教训等。

  四、施工安全:

  4.1、承诺对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施工人员遵守项目部的相关规定,服从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

  4.2、承诺文明施工,保证现场不出现消防安全事故和工伤事故,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项目部相关人员发现有重大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劳务方停工整改。

  4.3、承诺施工期间尽量不影响临近居民,合理安排、调整工序。

  4.4、要求施工队配全职安全员1名。除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外,还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4.4.1施工用电安全

  4.4.2安全措施: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遵守建筑安全工作规范和安全管理制度,努力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恶性事故发生;执行安全规范;无条件服从指挥部和监理公司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

  五、环境卫生

  5.1、工地每天及时清运生活垃圾,保持施工现场及生活区整洁。

  5.2、工地建筑垃圾、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防止污染。

  5.3、所有垃圾必须存放指定地方,不得擅自乱放乱弃。

  5.4、实行卫生责任区负责制,道路每天清扫、洒水,无积水、无扬尘,保持施工现场24小时处于受检状态,达到广州市文明工地的要求。

  5.5、我项目部将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按照甲方和监理指令,对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思想上重视、认识到位,监管有力,达到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加强协调与配合,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承诺单位(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4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保农产品流通安全,本市场(店)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农产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所经营农产品的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农产品包装、贮存等场地且符合下列要求:

  1、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2、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3、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与经营的品种、数量相适应防腐、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且符合下列要求:

  1、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符合规定,合理布局;

  2、贮存、运输和装卸农产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农产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

  3、备有数量足够、安全无害的工具、容器,标志明显,防止直接入口农产品与非直接入口农产品类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4、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建立食品进货查检记录制度。采购农产品时查验供货者的农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农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五、所经营的下列农产品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的`要求。

  1、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类——有机磷类、氨基甲酸脂类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2、畜禽类——不含瘦肉精、莱克多巴胺及激素类。

  3、水产类——甲醛、氯霉素及重金属含量不超标。

  六、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1、创造条件设立检测室,配备配备符合检测要求的速测仪器和专职的检测人员,适时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2、对获得国家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食用农产品,凭认证证书和专用标志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国外入境上市农产品凭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入市销售。

  3、对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品和实行定点屠宰并取得检疫合格证的畜产品,实行索证抽检。凭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和畜产品定点屠宰印章、检疫合格证可以直接进入市场销售;无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的,进行现场抽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4、对来源于非认证基地的农产品并且未取得任何认证的产品,实行现场检测,由市场开办者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进入市场销售。

  5、不盗用、伪造使用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标示,以及农产品产地证明。

  七、实行不合格农产品退市制度

  对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禁止进入市场销售,进行退市、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并向农产品质量监管部门报告。

  八、实行质量安全结果公示制度

  应在场内显著位置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示牌”,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农产品的品名、产地、质量安全状况等信息。

  九、实行标识管理制度

  制作不同标识牌,挂牌销售,推行产品分级包装和产地标识管理。标识牌要注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产品质量等内容。

  十、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农产品质量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5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履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意识,现向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一、企业的各类资质、资格证书与企业的实际生产情况保持一致、合法、有效。

  二、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要求的不用于生产。

  三、严格落实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对生产环境、生产设备、生产过程、原辅材料、人员卫生防护等关键控制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进行全方位控制。

  四、严格执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产品留样记录、自行进行出厂检验、委托检验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五、建立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建立并保存采购的不合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相关产品的处理记录;建立并保存生产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记录。

  六、企业生产的产品,严格按照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标注,绝不冒用他人厂名厂址。

  七、建立销售台帐。台帐内容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八、做好企业标准执行、备案、培训和法律法规规定有关标准的其他工作。

  九、建立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企业发现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企业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做好食品召回等相关工作。

  十、建立企业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管理制度,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十一、委托或受委托加工食品时,向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委托加工食品时其包装标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十二、建立、保存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和消费者投诉的受理记录。受理记录包括:投诉者姓名、联系方式、投诉的食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投诉质量问题、企业采取的处理措施、处理结果等。

  十三、主动收集企业内部发现的和国家发布与企业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并做出反应,同时建立并保存相关记录。

  十四、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建立并保存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记录。

  十五、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本单位将严守以上承诺,倡导行业自律,切实履行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义务,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6

  为切实履行产品质量安全,提升产品质量水平,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我公司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牢固树立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对我公司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二、依法取得相关产品生产经营资质。

  三、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水平,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不存在危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

  四、建立完善产品质量安全岗位责任制。企业从各个环节把好质量关,明确各级各类质量相关人员的职责,自上而下层层分解落实产品质量安全岗位责任,严格岗位责任制考核。

  五、建立完善产品质量检测体系,提高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能力,严格原料进厂查验制度、过程检验制度、成品出厂检验制度。建立出厂产品的检验原始数据和检验报告,需要保留样品的,按规定留样。保证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出厂。

  六、建立完善产品质量溯源制度,建立和保存产品生产记录和销售台帐,保证产品质量问题的可追溯性。

  七、建立完善质量诚信体系,加强自律,保证产品的标识内容全面、真实、可靠;保证不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不伪造产品产地,不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及质量标志,不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产品质量安全警示标识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企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八、建立完善售后服务制度,接受消费者的产品质量查询,严格落实“三包”规定,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依法履行赔偿义务。

  九、保证当出厂销售的产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能及时召回已经出厂销售的产品。对生产不合格产品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接受群众、媒体和质监部门的监督,积极配合质监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7

  为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本人(单位)做出以下承诺:

  1、保证按无公害农产品、绿色(有机)食品生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进行生产。

  2、坚决杜绝使用禁止的兽药、抗生素和食品添加剂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安全使用饲料兽药,保证绝不使用“瘦肉精”、“氯霉素”、“蛋白精”、莱克多巴胺等违禁药品。

  3、保证出售前开展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符合质量要求的畜禽产品准予出售,确保不合格畜禽产品不流入市场。

  4、一定健全畜禽产品生产、销售档案,且按要求保存好档案;一定对不合格的畜禽产品实行召回制度。

  5、依法接受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所作的决定。

  6、因畜禽产品质量问题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后果,依法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单位)签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