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奴十二年书读后感

莉落

  为奴十二年书读后感1

  平淡的文字,平淡的作品,不平凡的抗争故事。

  读《为奴十二年》这本书用了3小时41分钟,阅读过程中有一些地方实在是读不下去,被我“快进”掉了,对我来说,这本书的价值远远达不到我的心理预期。

  整本书的语言偏平实、质朴,描写方式像流水账一样平铺直叙,没有亮点。但它却不像其他同类书籍,没有大肆描写黑人奴隶受苦受难的悲惨场景,也没有铺天盖地的抹黑奴隶主白人,更没有把所有的黑人奴隶都写得愚昧不堪,丝毫不懂得自由的滋味。作者做到了他写作的初衷,真实的还原出自己在美国南部经历的奴隶生活,不夸大,也不掩饰,这是这本书的亮点。

  短短的12万字,把所罗门·诺萨普被奴隶贩子诓骗绑架,并贩卖到美国南部,经历了12年努力生活,依然不放弃追寻自由的希望,最后成功被救回到家人身边的经历。

  全书以作者所罗门的视角,讲述了那个年代美国的奴隶制度的罪恶,以及黑人所遭受到的不公正待遇。

  奴隶是种植园主的私有财产,可以被随意的买卖交易、鞭打辱骂;奴隶被压到奴隶市场,奴隶主像挑选牲畜一样去挑选“强壮”的奴隶;奴隶每天只能蜷缩在一个地方休息,甚至不被允许休息;被侮辱被摧残,只能够忍气吞声,反抗就意味着死亡;甚至有许多奴隶,像文中提到的“伊莉莎”一样,把死亡当作是一种解放!

  即使是有自由证明的.黑人,也并不真正“自由”。毕竟没有哪个宣扬民主平等自由的国家,会让自己的公民,戴着镣铐,安安静静的走过国家首都的街道,不是吗?毕竟没有哪个宣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院,会在人证、物证具在的前提下,在国家宪法的规定下,依然能够判处一个奴隶贩子无罪释放,不是吗?

  但是这样黑暗的社会现实,却没有压垮作者的信念,即使在品尝过自由的滋味后,骤然的失去;即使在几次的计划都无疾而终;即使身边的一切人和事都逼迫他接受现实,放弃抵抗时,他依然保佑着一份希望,不愿意放弃回到家人身边的机会。我认为这是很难得的。

  首先,你得学会接受落差。举一个简单的俗语,“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一个道理。从小到大浸泡在自由、平等蜜罐中长大的人,对于奴隶制是完全不能接受的,更不要说一朝醒来,变成了被人驱使的奴隶了,这里面的落差可以说是很大了。其次,你得学会不受外界的影响。对于美国南部种植园的人们来说,不管是奴隶主还是奴隶,奴隶制是正确的,黑人奴隶不是人这样的观念从小就被灌输进他们的脑子里,根深蒂固,无法改变,作者在这样的环境中生活了12年,却任然不忘初衷,不被外界环境所影响。最后,你得有个念想。作者之所以还能够回归自由身,是因为对于远方的妻儿念念不忘,总想着有朝一日,还能在抱抱自己的妻子和孩子,正所谓,“念念不忘,必有回响”吧。

  《为奴十二年》文字作品虽然没有电影版的精彩,但是却给人更加真实的感受。所罗门·诺萨普,用平淡的文字,写出了一段不平凡的抗争经历。

  为奴十二年书读后感2

  这本纪实性的作品很真实得再现了奴隶制时代黑人的悲惨命运:不被当作人看待、人格侮辱、非人虐待、无休止地劳动、无人性地鞭笞折磨,无法无天地残杀,让我们感觉到人人生而平等不应该是一句空话或者是法律的一纸空文,灵魂不分颜色,没有人生而轻贱,或高贵,每个人都值得被平等对待。所罗门·萨诺普的亲身经历,从自由身被绑架沦为蓄奴州奴隶,再到重获新生,这十二年所遭受的一切,因他的被解救,让更多人了解到奴隶制的残酷和奴隶的悲惨遭遇,从而让社会少一些视而不见,对现实多作出一些改变。

  奴隶制最大的诟病,就像善良的巴斯说的,黑人并不是生而轻贱,而是白人剥夺了他们受教育的权利,不让他们接受知识,使得他们愚钝无知,以致于他们都接受了自己低人一等甚至理应被人使唤的所谓的命运而不敢反抗;更有甚者,即使逃跑也不知道自己该去向何处,因为他们没有见到过世界其他地方,没有想象过不做奴隶的自由身的生活。相比于身体的摧残和折磨,奴隶制对黑人精神世界的催垮和生而为奴的信念洗脑才是最杀人不见血的地方。相比于善良的奴隶主福特老爷,甘愿为一个奴隶的自由而奋斗甚至不惜冒险的巴斯,才是这个故事中人性最光辉的角色。

  作者似讲故事一般,对他十二年为奴的悲惨生活、所见所闻,一一娓娓道来,没有过多的情节渲染,却让人很强烈的感同深受:对奴隶帕西同情、对奴隶贩子伯奇愤怒、对人品极差的奴隶主提贝茨鄙视、对毫无人性的奴隶主厌恶,以及对冒着被鞭打的风险给垂死挣扎的诺萨普喂水的奴隶、曾经救过他命的福特老爷、监工以及一切心存善念的仁者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