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为了讲述读后感

黄飞

  活着为了讲述读后感1

  加西亚·马尔克斯是一个伟大的作家,虽然年轻的时候生活糜烂了点,但是中年后,作为记者和专栏作家,他还是很出色的,在他的国家,他的时代,他也算是一个文化名人,跟总统、知名音乐家、歌星都有来往。这是我所跟不上的。

  《百年孤独》是以他的外公外婆那一代为背景展开的想象,而《霍乱时期的爱情》他结合了爸妈的爱情已经自己的经理,杜撰了一片凄美的爱情故事。他在写这2篇之前,已经写过很多短篇,报道和专题社论等,积累了足够多的经历和技巧,以及他还有书写的欲望,不写就会死。他对物质、名利都不感兴趣,他只想写自己想写的东西,他只关注他自己的写作欲望,虽然年轻的时候穷困潦倒,也经常跟贪恋女色,但是他还是一位非常伟大的作家,他的想象力,他的文笔,非常棒。

  我能从他的生活经历中寻找出他写伴你过的的记忆,南美不是虚构的梦幻,是真的很梦幻。毛姆说他就是个二流作家,我觉得也是。但是从我目前的资质来看,我可能也只是个二流作家。而马尔克斯、刘慈欣才是一流作家。

  生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日子,而是我们记住的日子,我们为了讲述而在记忆中重现的日子。

  家族里众多的女性和儿时众多的女佣铸就了我的性格和思维方式,他们个性坚强,心地善良,用人间天堂中一种自然不做作的态度对我。

  一生中,和女人在一起总是比和男人在一起更自在,更有安全感。我坚信女人支撑世界,男人只有捣乱的份,有史为证。

  我始终战胜不了独处的恐惧,更别提独自在黑暗中待着。我知道根源在哪里:夜里,外婆的幻想和预感会成真。

  多少个夜里我辗转反侧,感觉生活在幸福世界里的我也背负着那栋传奇老宅的诅咒,每晚死去。

  我无法想象还有那种家庭更适合培养文学志向。家人疯疯癫癫,把我带大的女人们都是如此。

  这里的一草一木,仅仅看着,就在我心中唤起一种无法抗拒的渴望:我要写作,否则我会死掉。灵感这个东西既可恶又真实,稍纵即逝,却摧枯拉朽。

  要么写作,要么死去。

  文学和人生是形式上的差别,本质上是想通的。

  不要写真实的地名,否则读者的想象力会被限制。

  正在创作的初稿,永远不要给别人看。

  似乎我干哪行都行,就是当不了作家。

  好日子也好,坏日子也罢,父母教导我们:好坏都要过,要像老牌天主教那样,不卑不亢,逆来顺受。

  我一辈子都无法克服自己的腼腆。

  《金银岛》《基督山伯爵》《唐吉坷德》《尤利西斯》《变形记》

  面对逆境,她像一头沉默而凶猛的狮子;面对上帝,她绝不俯首帖耳,而是誓死抗争。这两种态度,她终身受用,屡试不爽。

  无论今生来说,对作家而言,凡事皆有用。

  严肃作家绝不会让人物没有充分理由就死去

  要当就当一流作家,这年头,出不了什么大师。

  欲哭无泪是伟大女人为达到目的所用的杀手锏。

  先构思故事,再想风格,两者相辅相成。

  在养病期间,我意识到自己馄饨的人生状态。可是我没有方向感,也找不到新的理由去劝服爸妈:我有能力为自己的人生做主。

  我坚信自己的厄运与生俱来、无可补救,特别是财运和桃花运,命里没有便是无。我对荣誉、金钱、衰老一概不感兴趣,我笃信自己会年纪轻轻的死在街头。

  我开始改善生活,走向堕落。

  当我意识到题目太大,我就会放弃

  生活本身教导我,最实用的的写作秘诀之一是在不敲门、不发问的情况下,学会读懂现实的象形文字。

  一个月不回信,我就定居欧洲。

  活着为了讲述读后感2

  知乎的私家课,马家辉讲马尔克斯那一节,已经反复听了好几次,没有什么听不明白的,但是马博士滔滔不绝的讲述里,又没有几句能真的听得入语。

  马尔克斯有一个内容丰富的童年,他的姓马“本家”马家辉说,过于幸福和顺利的童年,对于写作者来说,人生未免过于简单。然后,我在另一本关于世界文学的书里,看到了马尔克斯那一节的,他何止童年,他的一生都是故事。我们平凡难免会焦虑未来,也难免惧怕灾难。但灾难要来的时候,想躲也躲不了,死了的一了百了,活下来的无论何种心情,都要学会接受,不愿意接受的,时间会磨平一切。

  《活着为了讲述》是马尔克斯生命后期的自述性作品,也许他还想继续写,但是病魔已经不想放过他了。马尔克斯自身的经历就是一部长篇巨著。他还是一个非常有个性的人。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时候,他一度犹豫,要不要去领奖,因为他担心成名以后,私人空间会更少。首度访华,发现自己的作品被盗版得到处都是,一气之下声称,死后150年都不会授权给中国大陆。当然后来也妥协了,价钱谈得拢,互相尊重,何乐而不为?对于不讲游戏规则的人来说,你不卖版权他们照样盗版,还美其名曰的为了文学呢。

  《活着为了讲述》这本书我早就买了,好书买起来存着,参加共读的时候,恰巧书不在身边,都是靠网络电子版支撑。我阅读向来粗心大意,图书看完可以即刻忘记,电子阅读的效果就更差 说这些,不是给自己找借口,拖到今天这个时候才写,是我内心希望写得好一些,这个“好”,只是自己和自己比较而已。应付式的2000字,我都可以靠东拼西凑解决,但那又何苦呢?别人又不会看你,纠正你,自己的良心过不去罢了。

  我知道自己是“看不懂”马尔克斯的,几位名家点评的网文,早早收藏了,字句我都认得,但真的做不到转化成为自己的东西。以前看到看书的速度远不急买书的速度,我的心就会莫名焦虑,现在好些了,知道有些书就是买来先放着的,或者某个阶段可以看得明白,也许一辈子都不会碰,又或者反复看了好几次,依然“不明白”,真的是各人造化。所以偶尔听到某些人把好书藏起来,生怕别人知道了看了超越他,我就想笑。首先,好书的概念就人各有异,然后呢,这么小家子气的人,就算全世界的好书都在手,也是无福消受的,因为他一心一意在算计别人。

  马尔克斯是谁,非中文系,非文学爱好者,非看书癖真不一定能知道。但是《百年孤独》看没看过,知道的人会比较多一些。马家辉博士说过,最好把《百年孤独》看了,我看过,知道大概的情节,但不算看懂了。我的阅读经历就是由一串串的看不懂看得懂连接起来的,业余爱好,不影响别人,看不懂无所谓。我都写了这么多,其实和《活着为了讲述》没有多少关系,因为我自己掌握得太少,胡说就会误导了。不同的人固然有不同的《红楼梦》解读,但是关键的内容应该还是一致的。

  为何看不懂马尔克斯?南美国家的文化,历史完全没有基础,这是很致命的,这样会很影响阅读,我会脑子转不过弯来。马尔克斯的作品没有系统阅读过,也是阅读困难的理由之一。那么为何不做好准备而匆忙上阵?因为小目标打卡的阅读主题不是等着我准备好了才开始的,当然,我是可以选择不参加或者放弃。明知道自己的根基不行,偏要阅读,就要接受各种焦虑煎熬,别人得心应手的分享,自己天天不是抄书就是说看不懂,“抄书”是学习方法之一,看不懂也要记住某些佳句,只不过是把读书笔记搬到网上。参加各种打卡好几个月了,我的心得就是,越是自己不懂得的,焦虑感就会越重,这个过程当中,并没有任何人监督或者批评,修行靠自己,但是当你接触到各种精彩的人群,内心难免波动,也想向她们靠近,于是会觉得《猫》很难,《西方哲学史》很痛苦,《活着为了讲述》看不懂……这小小的煎熬对自己是有好处的,总比不学无术,天天叫人给自己点赞安心。

  一场夜雨阻挡了回家的路,刚好有家肯德基,我就蹲在门口,写了这么多。送餐小哥刚才在我旁边接了个生气的电话。,“我在送餐,你一连打好几个电话做什么?有事快说。真的在送餐,肯德基,不信要不要视频……”,取了餐出来,电话还再来聊,“快说,什么事,我送餐,饭都没吃。”肯德基的送餐箱是很大个的,听到他气极的聊天,我差点把我的手机扔了,要去抢他的手机,骂电话中的那个人,但是理智告诉我,赶紧写自己的作业吧.看着他匆忙的背影,真想说,如果是你的女人,赶紧分手。

  读马尔克斯的书,需要不停的阅读阅读,反复的想象想象。可是有些人,只能不停的忙碌,反复的奔波。

  活着为了讲述读后感3

  因为工作环境的关系,然我觉得自己闲的快发疯,于是,将年初的书单拿出来,最后决定买这本书。

  因为在此之前看过《百年孤独》,即使在看的时候我依然会想起书中的一些情节,即使百年孤独到现在也没看完,不过接下去我应该会接着看的。

  其实我不是一个特别好的阅读者,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虽然我不否认自己对于阅读的兴趣。但是,我总是没办法很好的表达出自己的读后感受,这一点我曾经和一位在家住过几日的 法师 探讨过。

  最后的结论就是 可能和我的生活阅历有关系, 确实不同的时代,每个人的理解力和感受都是有差别的,只是,我的显得比较浅薄罢了。

  对于这种生活阅历的缺失,除了从书里获得弥补,我还真的不知道应该做点别的什么。不过,可以确定的是 我应该是可以 一直保持对阅读的兴趣。

  以前的想法很简单 就是单纯的 希望有个人生导师指引我, 不过,可能自己慧根不够 更应该说是运气不足 一直没能遇到,所以 把希望寄托于书籍之中,希望能对我的人生有所指引,解惑。

  虽然我 现在依然觉得自己性格上的缺陷美还没办法得到很好的 改善,包括自己在对待一些事情上的消极态度,一直让我很困扰,不过,我觉得我应该更加 勇敢一点,承认自己的不足 然后做出改变。

  一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 感觉是有障碍的,有个坏习惯就是 有时候会觉得自己是为了看书而看书,并没有在很认真的 跟随读者的脚步 去感受到一些什么, 让我一度觉得自己是不喜欢这类 叙事类书籍的,至少我对作者的 生平 没什么多大的兴趣。 这也是我一直不喜欢看 自传文本的原因 就是本能的排斥,总感觉 那些东西都是经过美化的,并非我所喜欢,也就很少去碰触。

  只是,没想到的是 读到 后面越读越喜欢,喜欢这种娓娓道来的感觉,就好像一个老者 跟你面对面讲述 他的人生经历,让你自己去感受。 拿到书的时候 我只是对于扉页的“生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日子,而是我们记住的日子,我们为了讲述而在记忆中重现的日子”有所感悟。 到最后合上书 在看到 封面的 导读“给所有在梦想的路上走得磕磕绊绊的人-----我年轻过,落魄过,幸福过。我对生活一往情深” 就算走到绝境,失去耐心,也要永远保有幽默感,热爱生活,这是我们人生最大的财富‘’

  有了更深的 体会,为什么不呢? 和曾经的他们所经历的 现在的我们不需要背负战争,不需要 想明天的面包在哪里。 只是现在的时代 带给了我们更好的生活,更多的物质膨胀才让我们活的 如此不堪。

  我一直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观,从来没有好坏之分,存在即是合理。也因此每个人选择的路是不一样的。 周末的时候见了一个多年未见的朋友,她已不是记忆中的她 ,而我应该也不是她记忆中的我吧。 那不是一次愉快的约见,至少在我看来。 她跟我说 这个社会就是这样没钱是万万不能, 我无力反驳, 这是她的人生价值观, 只是我不敢苟同罢了。 也可能 就是我们的家庭环境和 后面的人生阅历 导致了 如今我们价值观的迥异。 但我 也并不觉得她是错的,或者我更高尚一点。 人生原本如此, 按自己开心的想法过活 没什么不好的。

  很多人都说我们90年代是垮掉的一代。 这能怪我们吗?我们生活在这样的时代,物欲横流,信息发达,每天都有无数的诱惑,不想六七十年代,妈妈那一代人,单一的生活环境和娱乐,除了读书,别无消遣。

  但我更向往 当时的那种氛围,现在很可惜的是 圈子里的人读书的太少,即使有好书 想要分享也找不到一个圈子来 畅谈阔论。 是不是这也是我自身 阅读无法提升的一个原因,我是有所怀疑的。

  所以以后决定 多写写感受,也多看看别人的感受,提高一下自己的思想觉悟。

  最近这段时间,感觉情绪挺消极的。 看完 这本书 让我多少有豁然开朗的感觉, 有时候还是要多跟自己对话, 不要总被 自己的情绪牵着走,其实这样挺不好的。 也希望自己能时常与人为善。

  更重要的是 不要做个浅薄之人,要常怀感恩之心,这世上没有什么是理所当然的。

  最后,对生活依然一一往情深,不管好还是坏,总会过去。 这一生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善待他人也是善待自己。

  活着为了讲述读后感4

  《活着为了讲述》是2016年豆瓣年度推荐书目,也是自己继《霍乱时期的爱情》之后,再读到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作品。这一次更加贴近的了解了这个哥伦比亚作家。

  读欧美作者的作品,总是会因为绕口的人物名字而觉得晦涩难懂。又恰逢全力写论文期间,这本450页的书竟然拖了近一个月才看完。书中只是讲述了作者成长的故事,一路走来遇到的人和事。字里行间夹杂着他对于曾经时光的复杂感情,也反映着在当时那个战乱的国家政权下,家庭、工作、爱情的落魄模样。

  我很佩服作家可以写出这么多文字,而自己却被3万字的学位论文折腾了一年。我觉得作家都是比较细心的人,可以将生活场景中的小事发掘成为一个故事。他们热衷于观察、分析和思考,关于生活、关于人性、关于一切,都在他们头脑中有了另外一副模样。这样的人渴望独处的环境,渴望有时间将想法诉诸笔端,也渴望那种从生活中获得灵感的乐趣。所以,我一直觉得善于用心感受每一天的人,生命的精神长度是更长久的。别人感觉一年倏然而逝,年终总结总是那么一页纸的时候,他们会感觉像是过了十年,可以从旅行、读书、识人、成长进步等多个方面整理很多收获,可以清楚的记得每一个会心时刻的别样感觉。这也是我一年级时候有过的心理活动。所以,用心生活,善于思考,真的有益身心,收获满满。

  作家可以将一生的几年写成风靡的故事,或许在于升华,在于深度。我觉得未必是,所以我应该也可以。记录自己的生命轨迹,带上所知所感,多年后,我也会拥有自己的人生故事。

  活着,不是为了功名利禄,不是为了锦衣玉食。如果在生命的最后几年,还可以有豪情讲述自己一生的故事,这是最高贵的人生意义了吧!

  但愿你我,活着是为了讲述。

  活着为了讲述读后感5

  多年前,当马尔克斯还在为了生计忙得焦头烂额、为了梦想奔波劳碌时,也许他早就想过,终有一天,他会写出一本旷世杰作,站在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台上,受众人崇拜。这并非夸夸其谈,读完马尔克斯的自传《活着为了讲述》,就能够明白只要加上一点点的运气,他足够企及这样的高度——完美诠释“魔幻现实主义”。

  因为马尔克斯之所以为马尔克斯,并非一场完美的意外。

  就拿他自身而言,虽然家里贫困不堪,有十个兄弟姐妹需要人照拂,但他继承了自学成才的父亲的“智慧”与温文尔雅的母亲的“乐观”,前者帮助他不需太多努力就达到优异成绩,并在文学圈内大展拳脚;后者却带领他走出人生中最艰难迷茫的时刻。也许正是这一点微妙的差别,使得他“对生活一往情深”,并坚信“爱真的存在,幸福真的可能,死神也会败在幸福手下”,不曾步入他痴迷的海明威、福克纳的“后尘”。

  而马尔克斯最与众不同的地方在于——他那超乎常人的梦境,在书中曾多次提到,他总是容易做梦,而且常常会大喊大叫,导致同一宿舍的小伙伴只能不约而同地用枕头把他砸醒。那扑朔迷离、变幻莫测的梦境,就如同他笔下充满魔幻色彩的马孔多,一会儿带着所有人进入遗忘的深渊,一会儿又等来了长久的水旱,直到最终被一场充满魔性的暴风卷走。也许“魔幻现实主义”的“魔幻”雏形,除了那本厚厚的《一千零一夜》,这也占了很大比例。

  放眼马尔克斯的人生,“魔幻现实主义”中的“现实”成分,则多是他做记者时的人生际遇和身边人的陈年往事,特别是他的外公马尔克斯上校,在《族长的秋天》、《百年孤独》、《迷宫中的将军》等多本小说中出现。他将现在与过去完美糅合,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导致他的长篇小说总是充满了年代感与距离感,《百年孤独》里浩浩荡荡的七代人,那么漫长的时光,正是赤裸裸的现实对话。

  因为不管是如今还是曾经,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这块魔性的世界,都不曾真正地得到切实的改变。自由党、保守党,甚至共产党、掌握军权的将军,都在为了权利明争暗斗,独立的哥伦比亚比起殖民时期,反而更像一块扶不上墙的“烂泥”,而这些是是非非,马尔克斯都在《观察家日报》做记者时敏锐地捕捉到了。自传中对于军队屠杀香蕉工人、波哥大恐怖暴动都有着让人身临其境般的描写,渗透了小说笔法的《活着为了讲述》,危险与恐慌几乎就是迎面逼来。

  除此以外,马尔克斯也受到了很多大师的熏陶与指点。哥伦比亚不同于如今中国,出名的饱学之士们并不是平常人难以见到的,他们像法国的艺术家们会一起待在熟悉的咖啡厅里漫无边际地聊天,而这些内容都是难能可贵的知识。初出茅庐的马尔克斯就曾想办法坐在靠近这些人的茶座旁,只为了能偷听到他们的谈话内容。

  但真正让马尔克斯成为那个我们都敬仰的马尔克斯的东西,却远远不止这些,最重要的莫过于他那句“要么死,要么写”的人生信条。马尔克斯的“追梦史”就像美国电影《当幸福来敲门》里的威尔史密斯,抛下一切或得到一切,将生活“置之死地”,才有可能赢来“后生”。他说,他曾想过也许有一天就这样穷困潦倒地暴尸街头,但他不在乎。他放弃了波哥大,放弃了体面的律师职业,放弃了看似稳定安逸的未来,年轻的马尔克斯如同一个无所畏惧的亡命赌徒,站在人生喧嚣的赌场里,手中握着名叫“时间”的唯一筹码,只为能成就一生的作家梦。所幸的是,从阿拉卡塔拉到苏克雷,再到波哥大,命运的重重叠叠,人生的曲折上下,马尔克斯终于成为了他梦想中的样子。结尾处的那封“回信”戛然而止,就像他对所有读者开的最后一个玩笑。

  《百年孤独》中说:“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绝对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而此去今日,也不会再有第二个马尔克斯了。

  唯有孤独的故事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