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公积金贷款额度为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5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80万元。
湘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湘潭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倍数、贷款最高限额和贷款比例三个条件来确定,根据该三个条件分别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额度。
1.按照湘潭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最高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
(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月缴存额×2×至法定退休月数)×2
2.按照湘潭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可贷额度
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5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80万元。
3.按照湘潭贷款比例计算的可贷额度
对购买湘潭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规定购买湘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对购买第二套湘潭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湘潭市城区与县(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标准不统一。其中,城市两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为40万元,而县(市)贷款最高额为30万元。
最长年限30年(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目前实际执行利率为: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下的年利率为4.00%,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0%。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含1年),采用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法,1年以上的,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