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不超过所购(建)住房总价款的70%,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超过所购(建)住房总价款的50%
1、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且在申请贷款前六个月无停缴记录的在职在岗人员;
2、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有至少不低于购(建)房总价款30%的自筹资金,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有至少不低于购(建)房总价款50%的自筹资金;
3、能提供符合公积金中心要求的抵(质)押物或保证人;
4、有稳定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信用良好(逾期记录不超过连续三次、累计六次)。
1、贷款申请 借款人持近三个年度内购(建)自住住房资料(见第五条的3条)到中心营业大厅贷款受理柜台领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书》一份。
2、贷款受理 借款人持必备资料(见第五条)到中心营业大厅贷款受理柜台进行受理。
3、合同签订 借款人接到中心通知后,与贷款相关人员(指借款人配偶、房产所有权人及共有人、保证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中心营业大厅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贷款公证手续。
4、贷款发放 采用个人保证方式的贷款,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将贷款资金转入借款人指定账户。采用房产抵押方式的贷款,中心在收到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后,将贷款资金转入借款人指定账户。
贷款的额度中心根据借款人的家庭收入、家庭负债、购(建)房价格、担保情况及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1、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不超过所购(建)住房总价款的70%,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超过所购(建)住房总价款的50%,第三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暂停发放;
2、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借款人现有年龄加上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
3、贷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并随国家利率调整而调整。现行利率5年以下(含5年)年利率为4.2%,5年以上年利率为4.7%(从7月6日起五年以下(含五年)年利率为4.00%,五年以上年利率为4.50%.)(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按现行利率的1.1倍执行)。如在贷款期间遇利率调整,则从次年元月一日起按新贷款利率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