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公积金贷款额度单人申请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二人(含)以上共同申请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购买装配式建筑或星级绿色建筑的商品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
(一)不高于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贷款最高限额:
单人申请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二人(含)以上共同申请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购买装配式建筑或星级绿色建筑的商品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
(二)不高于按购建房情况计算的可贷额度:
可贷额度=购房总价×(1-最低首付比例)
二手房的购房总价以交易价、核查价和计税价三者孰低确定。
(三)不高于按还款能力测算可贷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额不能超过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缴存基数之和的50%,且所有债务支出与家庭收入比例控制在55%。
(四)不高于按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的贷款额度:
可贷额度=(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10
(若是人才贷款,人才本人按25倍计算)
(五)不高于按照借款人及配偶、共同借款人及配偶信用计算的可贷额度:
1.信用情况(综合征信报告和住房公积金业务与管理系统还款记录确定,下同)良好,可贷额度为本条第(一)至(四)款中的最低额;
2.存在连续逾期2期(含)以下或累计逾期3期(含)以下记录,可贷额度为本条第(一)至(四)款中的最低额的90%;
3.存在累计逾期4期(含)以上6期以下记录及近两年存在贷款展期(缩期)或以资抵债等记录的,可贷额度为本条第(一)至(四)款中的最低额的80%;
4.非近两年存在连续逾期超过3期(含)以上或累计逾期超过6期(含)记录,可贷额度为本条第(一)至(四)款中的最低额的70%;
5.二人及以上共同申请的,按孰低原则确定。
(一)不高于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产权住房总额的规定比例。其中购买自有产权住房总额不包括车库(位),车库(位)与房屋在同一张契税发票上导致价值无法评估的,按10万元/个核定,计算贷款额度时应扣除。二手房购房总额以房屋增值税或契税发票中的成交金额、评估价值相比较低者为准;房屋为“子母套”的,购房总额以其中一套购房价款计算。
(二)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产权住房,其土地性质为集体,使用房产作为抵押物的,可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
(三)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产权住房,同一套住房申请贷款金额与提取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借款人及其配偶所有的权利价值。
(四)申请人及其配偶可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
可贷款额度=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平均余额之和×规定倍数。
职工账户月平均余额计算方式为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的每月末账户余额平均值(不含一次性补缴)。缴存时间不足12个月的,统一按照12个月计算平均值。
规定倍数按15倍确定,贵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根据本市公积金存贷比情况进行调整。
夫妻双方贷款额度可合并计算。
申请人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没有达到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的,不纳入计算公式。
实际可贷款额度低于20万元的,可按20万元确定。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仅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不足6个月的,按单方缴存确定。
(六)贷款额度可根据职工还款能力调整。还款能力应综合考虑借款人城市基本生活费、家庭负债及担保负债等情况综合评估。
1、申请人提交贷款资料
2、承办网点录取(3个工作日)
3、承办网点审批(3个工作日)
4、中心资格审批(3个工作日)
5、签署借款合同(资格审批通过2个工作日后)
6、借款合同经放款银行盖章(3个工作日)
7、办理过户、抵押
8、领取不动产权证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申请人递交放款资料
9、承办网点上报放款资料,录入系统并审批(3个工作日)
10、中心放款审批(3个工作日)
11、放款(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