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公积金贷款额度为内江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具有共同申请人的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借款人申请本项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 连续一年以上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无欠缴的、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人;
(二)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为该住房的所有权人;
(三) 已支付所购房屋全部价款的以管理核心确定的首期付款比例以上的首期付款并具有偿还本项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 能够提供管理核心认可的贷款担保;
(五) 管理核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借款人的配偶缴存有住房公积金,且具备本办法第五条所列条件的,只能作为共同借款人申请该项贷款。
贷款额度:
内江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具有共同申请人的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贷款利率:
5年以下(含5年)年利率2.75%
5年以上年利率3.25%
贷款期限:
内江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前剩余工作年限。
1.借款人应向管理中心提交本项贷款的书面申请,并提供贷款所需材料。
2.管理中心应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及有关情况进行贷前调查,并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3.对准予贷款的,由受托银行按照管理中心的要求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和办理合同公证及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