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函

阿林

  声明函1

  致:XX 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贵司开展联通SI项目业务侵权一事,特函告如下:

  一、我司仅与贵司达成联通SI项目初步合作意向,并未就该项目签署任何正式法律文件。因此,贵司无我司相关业务的经营资格。

  二、据调查,贵司在未获得我司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展开相关业务的渠道建设及推广,严重扰乱我司经营秩序。

  三、贵司在上述业务推广中擅自以我司名义采用不实宣传等手段恶意误导消费者,严重侵犯我司名誉。

  据此,我司认为:贵团未经许可,擅自开展我司业务,涉嫌侵犯我司经营权;同时,贵司在业务推广中擅自使用名称“联通”等字样虚假宣传,恶意误导公众,涉嫌侵犯我司名誉权。贵司的行为已经对我司正在进行的市场推广计划及公司形象造成了恶劣的负面影响并由此产生巨大的经济损失。

  鉴此,我司声明:

  1、贵司应当自收到本函之日起,立即停止与我司产品推广的一切商业行为。

  2、贵司应立即停止不实宣传,清除已经投放于网络及各平面媒体的宣传广告。

  3、贵司应当于xxxx年6月24日前,对有关情况做出书面说明,并制定解决方案,函告我司。

  4、我司保留通过法律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诉前禁令、提起诉讼、请求行政机关查处等)追究贵司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贵司慎重考虑,谢谢合作!

  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

  声明函2

  近日,xxxx集团有限公司、xxxx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发现有人利用我公司在行业的影响力,非法盗用我公司名称作出虚假承诺,用此手段来欺骗投资者,严重侵犯了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此,我公司声明如下:

  1.“富程投资xxxx产业并购基金”与我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富程投资xxxx产业并购基金募集说明书》及相关文件中所列示的“xxxx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溢价回购”的信息为虚假信息,xxxx集团有限公司及xxxx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从未出具过《项目回购函》,从未对富程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项目做出过溢价收购的承诺。

  2.敬请广大投资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对于投资者自行购买而造成的损失或由此引起的任何经济、法律纠纷,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信息发布者给我公司造成的声誉、经济等方面的损失,我公司将保留依法追索的权利。

  特此声明。

  xxxx集团有限公司

  xxxx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xxxx年7月2日

  声明函3

  xx镇xx台社区基础部:

  我公司愿针对本次《xx镇xx台社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施工建设实施方案》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文件、证明、陈述、资料等均是真实、正确的,若有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定(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的职务:

  电话号码和传真号码: 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