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落实清明节文明祭扫工作简报
昨日,南昌市发布《2017年清明文明祭扫活动实施方案》, 巩固 “禁鞭禁燃禁售”工作成效,落实文明祭扫和安全工作责任制, 努力营造平安、文明、和谐的祭扫环境。
《方案》旨在引导市民摒弃燃放鞭炮、焚烧冥币等祭扫陋习,大力推行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会、社区公祭等现代绿色祭扫方式,在确保清明祭扫活动安全有序、健康文明、时尚节俭、低碳环保的同时,推动祭扫从传统走向文明、从注重实地实物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
《方案》指出,市民政局负责清明时期全市群众祭扫工作,部署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民政部门做好街道(乡镇)、社区(村)文明祭扫和清明期间在瀛上墓区禁止燃放鞭炮、焚烧祭品的宣传工作;在瀛上墓区入口处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展板、张贴标语等方式宣传文明祭扫;合理安排人员在所辖墓区做好安全巡查工作;通过开展鲜花祭扫、黄丝带、心愿卡等活动,引导群众文明祭祀;在瀛上墓区安排二十辆轮椅方便残疾人、七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祭扫等。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瀛上墓区以外的经营性墓园以县区为单位实行“三禁”。4月1日至7日,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湾里区、青山湖区、新建区、经开区、高新区、红谷滩新区的严控区(即:交通主干道、党政机关、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沿江边、沿湖边、桥梁下、涵洞内、主要旅游景点和大型广场周边)及全市所有经营性墓园禁止燃放鞭炮、焚烧祭品;禁止违规销售鞭炮、纸扎祭祀品、纸钱和冥币等迷信丧葬用品;充分利用宣传栏、悬挂横幅标语、小喇叭等形式,营造良好的文明祭扫 氛围;积极做好辖区内相关摊点经营者的宣教工作,引导经营者改销鲜花、心愿卡等文明祭祀用品;督促本辖区内经营性墓园加强内部秩序管理,完善人防、技防设施,确保文明祭扫工作安全、文明、有序。
清明祭扫期间,经开区管委会将在松鹤路东西两端的墓区入口及可进入墓区的'各条分叉道路交会处、各墓园入口实施分段设卡,防止祭扫群众将鞭炮、冥币、纸钱等带入瀛上墓区内。同时,做好附近村民工作,并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做好松鹤路及墓区周边道路清理违章搭建、堆放杂物、占道摆摊设点及市容保洁工作,如发现清明祭扫出售鞭炮、冥币纸钱的摊点和人员,立即予以取缔;免费开放位于松鹤路中段及周边的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清明期间群众祭扫时产生的垃圾,维护好墓区祭扫环境。
为便于各项安保工作的统一调度指挥, 由市公安局牵头,统筹协调公安(属地公安分、县局)、交管、消防、武警等部门,整合工作职责,建立多部门协同合作的安保指挥体系。 合理部署警力,严格把住祭扫人员通道关,重点加强高峰期和人员密集墓区及过往行人的安保工作,重点维护各殡葬服务场所周边交通秩序,对松鹤路及瀛上墓区区域实行交通管制,禁止“五车”进入墓区,并联合民政、工商、城管、经开区等部门单位成立流动巡查执法分队,确保文明祭扫工作顺利开展。
为了大力营造浓厚的文明祭扫氛围,我市将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 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博、专栏等媒体向市民发送温馨提示,告知市民清明期间所有的经营性墓园将全面实行禁止燃放、销售鞭炮,禁止焚烧、销售纸扎祭祀品和纸钱、冥币等丧葬用品。在3月26日至4月7日,利用全市公交车载流动媒体和出租车顶灯、LED显示屏滚动播出清明期间禁止乘客携带鞭炮、纸钱、冥币等上车告示和《南昌市文明祭祀通告》,提醒广大市民遵守祭扫相关规定。 下发《关于全市机关党员干部带头开展清明文明祭扫的通知》,要求全市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带头文明祭扫,积极推动殡葬改革,同时,做好亲属及身边人员文明祭扫宣传引导工作。利用网络和报刊等媒介刊发《致市民的一封信 》,向市民发出文明祭扫倡议。加强对学生文明祭扫的教育,通过“小手牵大手、共创文明清明”等系列活动, 动员学生家长共同参与文明祭扫。
清明期间,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将进一步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管理;市安监局将对瀛上墓区爆竹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经营审查等;市城管委将提前在墓区范围内不影响交通的位置划定摊点摆放区域,严格取缔占道经营影响交通的摊点,对违规摊点依法进行处罚。
一是强化安全管理。制定清明节安全工作方案,强化清明祭扫安全预防措施,制定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在全市设立3个观察点,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处置突发事件。
二是提升服务水平。在全市殡葬系统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召开全市清明节工作会议,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切实做好清明期间的交通出行、防火安全、殡葬用品监管等服务保障工作。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大力推广家庭追思、网上祭扫、社区公祭、集体公祭等现代祭扫方式,引导群众采取植树、献花等健康环保的祭扫形式。四是加强行风建设。加强行风监督检查,启动清明殡葬、祭扫工作专项整治,对殡葬祭扫场所及殡葬队伍开展明察暗访,洁净祭扫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