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原xx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九本期货经纪合同文本遗失,合同编号:11568、11420、11421、11422、11423、11424、10167、10168、10169。上述合同自即日起作废,特此声明。
xxxx期货有限公司
xxx年4月19日
鉴于为了业务开展需要,应授权服务机构要求,我公司曾于2013年4月至xxx年8月下发盖有xxxxxx科技有限公司公章/合同章和未盖章的空白合同至xxxx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经反馈以下编号合同从未与任何企业签署使用且xxxx从未在我商城后台针对以下编号合同进行提单备案,我公司特声明如下:
一、根据《合同法》及我公司合同管理规定,现声明以下合同从未生效且作废,所涉及编号如下:
授权服务机构:xxxx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共计(328)套,每套一式三份。
二、由于上述编号的合同从未经我公司备案签订,我公司不对任何企业关于上述合同的任何内容负有任何义务。
三、任何企业针对上述编号合同的内容,向我公司主张任何权利,我公司均不认可。
四、如市场上出现相同编号的声称有效的.合同,均属伪造及冒用,一律不对我公司产生约束力,我公司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xxxxxx科技有限公司
xxx年1月5日
兹有×××公司、×××公司,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停止执行并作废×××公司、×××公司于××××年××月××日双方签署;合同编号××××××的销售(合作、代理、买卖......)合同,此协议于签署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