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的公开信(汇编15篇)
亲爱的家长:
您好!
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然而由于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演了一幕不可挽回的悲剧。20xx年11月16日上午,xx省xx市xx县xx镇“xx”幼儿园校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20余名幼儿停息于轮下,18人重伤,26人轻伤的恶性交通事件。这些孩子本能够快乐地活着,只因为负有保护他们责任的人忽略了这个责任,许多最鲜嫩、最美丽的生命,无端地被车轮吞噬,教训极为深刻……。触目惊心的场景,无不感到痛心疾首。近几年这样的事情也不断的发生在我们身边。因而,我园全体员工对交通安全、幼儿人身安全高度关注。教育部门也十分重视,并在11月18日召开了有关校园安全的工作会议,并及时做出了有关工作布置。俗话说:“爱子爱孙爱家庭,无视安全等于零。”幼儿由于年龄小,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制意识、自我防卫意识以及对紧急情况的处置能力严重欠缺,极易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在此,我们向全园幼儿家长公开致信,衷心希望你们在关心孩子健康成长的同时,更要关心孩子的交通安全,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培养文明交通意识,掌握交通安全知识,主动配合我们做好幼儿的交通安全教育,承担好监护人的责任,提高自身和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为了切实保证我园师生的安全,结合我园情况,现将有关交通安全事项告知如下:
一、要对孩子言传身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为孩子做好表率。在驾车外出、上班或接送孩子途中,要时刻以身作则,用自己的行为影响和引导孩子形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1、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乘坐小轿车、微型客车时,在前排乘坐时应系好安全带。
2、乘车时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手窗外,以免被对面来车或路边树木等刮伤;也不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
3、驾驶摩托车必须带好安全帽,未满12周岁的孩子不得坐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后座;非机动车不得驶入机动车道,不逆行、不猛拐,不闯红灯。
4、家中有年老者接送孩子的,更要提醒老人注意上述事项,确保交通安全。
二、乘坐公交车上下学的幼儿,幼儿园和家长共同教育孩子放学后要在指定地点候车,禁止拥挤在车行道上或在车行道上招拦车辆;要等车辆完全停稳后,按先下后上的秩序有序上车,不急躁、不争先恐后;上车后不要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窗外,下车时要等车完全停稳后再下,下车后不突然横穿公路。
三、教育孩子养成走人行道的好习惯,在没有人行道的情况下要注意靠路右边排成纵队行走。横过公路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需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四、千万不要租用火三轮或私家车或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禁止幼儿拼车、乘坐超载车、报废车、无照经营的黑车上下学等。
五、开私家车接送幼儿上学的家长朋友,接送幼儿上下学,每天要检查车况,如有问题及时检修,保证车况良好才能上路。开车司机不吸烟、不饮酒,经常保持车内卫生。在出车前先检查有无故障或不安全因素。同时请司机保持良好心态,在任何时候不开斗气车,不猛停猛拐,不强行超车,不开快车。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开车时要精力集中不走神。
六、 在幼儿园周边的涌到上请听从学校人员的统一安排,确保幼儿上下学的交通安全,也为自己为他人寻求方便!
“望子成龙把书读,孩子平安才是福。”各位家长,孩子们的健康安全成长,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是我们共同的目标,让我们共同携手,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工作,为他们的出行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祝各位幼儿天天快乐、健康成长!
祝各位家长出入平安,家庭幸福!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出行安全,一直受到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普遍关注。青少年身心尚未成熟,自控能力较差,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道路上人车流量猛增,安全隐患增多,容易造成交通事故。所以家长们要以积极的姿态投身到对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中,以安全出行、文明交通的自觉行动为孩子们做出榜样,共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一、认真学习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把交通安全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防护能力。
二、在出行中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树立红绿灯意识、斑马线意识、各行其道意识、标志标线意识、驾驶汽车系安全带意识、驾乘摩托车戴好安全头盔意识、规范停车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安全出行意识,为孩子作好表率。
三、积极配合、支持公安交警部门和学校开展的各项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向不文明交通行为告别,争做交通安全的宣传员、示范员。
四、教育孩子遵守交通安全规则。在出行中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管,教育自己的孩子不搭乘农用车、拖拉机、货运三轮车、专用机械车及无牌无证车、黑车、报废车、超载车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督促孩子不要私自在马路上玩耍,或互相追逐、打闹,同时培养孩子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不得扶身并行追逐或者曲折竞驶。对未年满12、16周岁的学生,确系需要骑行自行车、电动车上下学。需由家长到学校备案,方可骑行自行车、电动车上下学。
各位家长,孩子健康安全成长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了您孩子的健康与安全,恳请您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家长们千忙万忙,对孩子安全教育不可忘。您的一句话,一个提醒,可能会对孩子产生毕生的影响。让我们携起手来,为了孩子的未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家校沟通,培养他们的安全意识,增强他们的自我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孩子创造安全的成长环境,让孩子走向灿烂的明天!
衷心祝愿您全家生活愉快,合家幸福!
全市居民朋友们:
你们好,一年一度的新春佳节马上来临,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一项历史悠久的民俗。但由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环境污染、扰民、火灾伤人事故等问题时有发生,尤其去年宁晋“7.12”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发生的爆炸事故,严重影响了广大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广大居民朋友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我们提醒您:
请广大居民朋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自觉遵守《关于市区及各县(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任何时间都不得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违反本规定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行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非禁、限放区域的居民朋友,请在正规的专营销售点选购有安全标识的烟花爆竹,燃放前要认真阅读产品说明,按照说明方法正确燃放。燃放烟花爆竹时,一定要远离加油(气)站、油库、厂房、商场、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等禁放点,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输油气管道、下水道等地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尤其要注意,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广大居民朋友切勿酒后燃放烟花爆竹。
非法制贩、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希望广大居民朋友请相互监督、互相提醒,积极与各类违法行为作斗争并举报身边的非法活动,公安机关将从严从快查处,依法依规惩治,并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再此我们真诚地希望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为全市人民创造一个良好地社会治安秩序和安宁的工作生活环境。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我们向您和您的家人致以真挚的问候,祝新春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全市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在全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大好形势下,我们迎来了一年一度的“119”消防宣传日,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订后实施的第一个消防宣传日。在此,全市消防官兵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消防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因此,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是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当前,随着冬季的来临,气候干燥,气温降低,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气大量增加,火灾隐患明显增多,历来是火灾的高发季节。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消防部门提醒您:
一、不要在公共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等处堆物、堆料或者搭设棚屋,保持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停放车辆时,不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以免发生火灾时影响消防车辆通行和人员逃生自救。
二、不要在家中或居民区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要卧床吸烟,不要将未熄灭的烟头等带有火种的物品扔到垃圾道内;不要在使用、存放、销售易燃易爆物品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吸烟和使用明火。
三、不要在旅游风景区、山林及大风天祭祀烧纸和燃放烟花爆竹。
四、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应按照安装、使用说明,采取必要的防火安全措施。要定时检查家中的电线、电器设备有无老化现象。不要违章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五、使用火炉取暖时,炉具及烟筒应远离可燃物,同时注意通风防止煤气中毒。当发现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泄露时,应首先开窗通风对流,不要开启或关闭电源,防止引起爆炸和燃烧。
六、离家出门前,要仔细察看电源是否切断、火源是否熄灭、气源是否关闭。建议每个家庭要配备简易灭火器具,以备不时之需。
七、教育孩子不要玩火,以防引发火灾。火柴、打火机等物品要放在儿童不易取到的地方。
八、自觉学习、掌握火场自救逃生基本常识,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不要慌乱,使用正确的逃生方法,尽快避险逃生或等待救援。
九、发现火情要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成年人要积极参加有组织的灭火救援工作。
十、爱护住宅区、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内的消防设施,发现埋压、圈占消火栓,擅自挪用、拆除消防器材,堵塞、锁闭安全出口,占用消防车通道,违章用火用电等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制止并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人人关注消防安全,共筑平安和谐青岛。希望全省广大居民朋友们积极行动起来,自觉学习消防安全知识,自觉掌握火场逃生技能,自觉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共同维护消防安全,为建设平安青岛、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xxx
xx年x月x日
各位家长:
你们好!
11月16日上午,xx省xx市xx县xx镇xx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教育部高度重视,袁贵仁部长立即做出部署,同时向教育系统发出紧急通知。 一是立即开展对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情况排查。二是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接送车辆管理检查。三是集中进行一次中小学生及其家长交通安全教育。四是制定应对极端天气交通安全措施,防范冬季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对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 为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更好的预防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期待与您真诚合作,并请各位家长在做好子女思想教育的同时,做好子女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1、不乘坐无牌无证的非法接送车辆。禁止乘坐电瓶三轮车、拖拉机、农用车及车况较差的车辆,不乘坐超载车辆。乘坐公交车要在指定地点候车,禁止拥挤在车行道上或在车行道上招呼车辆;切实遵守上下车秩序,不推攘、不拥挤,做到文明乘坐;上车后不得将头手伸出窗外,下车后不突然横穿公路。
2、请家长切实遵循学校的接送制度,按学校指定的接送位置和规定的上下学时间,及时接送孩子。步行接送孩子的家长,请看管好孩子,在人行道上慢行,注意交通安全。
3、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骑自行车上路,已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要走非机动车道,没有非机动车道的要靠路边右侧顺行。严禁学生驾乘摩托车上路,家长用摩托车接送学生,必须带好安全帽。
4、学生上下学坚持走人行道或靠右边行走。幼儿上下学要有家长接送,横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需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5、家长要主动做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教育孩子上下学途中不做其他事,禁止到临水、临崖等危险地段玩耍。
珍爱生命,关注安全。让我们始终牢记安全,相信平安会伴随我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建平安校园和幸福家庭。
谢谢你的合作!
各位同学及家长:
你们好!
11月16日,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发生一起货车与学生接送面包车相撞事故,致21人死亡。这起重大交通事故教训极为惨痛,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孩子和家庭的幸福。为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让安全能与您的孩子同行,我们恳请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联手筑起学生交通安全的长城,建立起社会、学校、家庭安全网络体系,确保您的孩子健康成长。学校十分重视学生的安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让师生安全意识增强。但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随着车辆的增加和道路的延伸,交通安全问题受到普遍的关注,形势仍有相当严峻的一面。因此,特此发出这封公开信,目的是倡导全体学生及家长树立正确的安全观,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杜绝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学生高高兴兴上学来,平平安安回家去。学校向你们倡议:
1、配合老师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学习交通安全法则,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上学、放学及平时外出活动不要在马路上游玩、嬉戏;到了路口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上学、放学途中不准扒乘行驶中的车辆。监督孩子上学不骑机动车辆。骑自行车要保证铃、闸、锁齐全实用,提醒孩子不骑“英雄”车,不骑车追逐、不单手掌把、不大撒把、不并肩牵手骑车等。并且做到经常帮助孩子检查交通工具是否完好,及时维修或调换。您要拒绝不满十二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路。低年级的孩子您应按时安全接送。学校附近的学生提倡步行上学。同时要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以自身的一言一行引导子女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增强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
2、乘车要乘坐车况好、牌照齐全的,严禁乘坐无牌照、车况差、报废车辆、无保险、超员车辆、货运车、摩托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以及非法营运车。乘车时不要将身体探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掷物品,乘坐其他车或小轿车时,一定要从车的右侧车门上下,下车后不要突然横穿公路。驾乘二轮摩托车必须戴好安全头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持有驾驶证,请家长管好自己的机动车,不要让学生驾驶机动车。
4、驾驶非机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路边右侧顺行。骑车时不准双手离把,不准互相追逐、并行或攀扶其他车辆。转弯前应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
5、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不要边走路边看书或追逐打闹。横过公路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需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xxx学校
尊敬的各位家长:
近年来,我区经济建设飞速发展,车辆保有量迅猛增长,交通安全压力不断增加。加上青少年身心尚未成熟,自控能力较差,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希望家长们切实承担起对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责任,以安全出行、文明交通的自觉行动为孩子们做出榜样,共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一、认真学习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把交通安全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防护能力。
二、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树立红绿灯意识、斑马线意识、各行其道意识、标志标线意识、驾驶汽车系安全带意识、驾乘摩托车戴好安全头盔意识、规范停车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安全出行意识,为孩子作好表率。
三、积极配合、支持公安交警部门和学校开展的各项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远离不文明交通行为,争做交通安全的宣传员、示范员。
四、在出行中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管,教育孩子遵守交通安全规则,不搭乘农用车、拖拉机、货运三轮车、专用机械车及无牌无证车、黑车、报废车、超载车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督促孩子不在马路上玩耍、追逐打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 12 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 16 周岁;不得扶身并行追逐或者曲折竞驶。对未年满 12 、 16 周岁的学生,确系需要骑行自行车、电动车上下学,需由家长到学校备案,方可骑行自行车、电动车上下学。
五、按照学校路队管理要求,督促孩子佩戴好“交通安全小黄帽”,确保路队整齐、醒目、安全。接送孩子上下学时严格按照学校划定区域停车、等候,共同维护好校门前交通秩序。
尊敬的各位家长,孩子的安全是您和我们最大的牵挂,交通安全关系到孩子的一生,关系到家庭的幸福,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
此致
敬礼!
写信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哈九中和交警动力大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了让安全能与您的孩子同行,我们恳请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联手筑起学生交通安全的长城。学校和交警大队十分重视学生的安全,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随着城市车辆的增加和冬季交通压力的增大,交通安全问题受到普遍的关注,哈尔滨市第九中学校处于城区繁华地段,车流量大,交通状况复杂,特别是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家长接送学生的车辆较多,经常出现交通拥堵现象,交通安全隐患较多,交通形势相当严峻。
按照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治理交通“三乱”攻坚战重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哈九中联合交警动力大队特此发出这封公开信,目的是倡导文明行车、文明停车、文明乘车、文明行走成为广大师生的自觉行动,从而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造一个安全、有序、文明、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
遵守安全规则,是孩子安全的基础保障。发生交通事故最主要的原因是思想麻痹,安全意识淡薄,随意违反交通法规。因此,请您和您的孩子一起学习交通法规常识。走路时要集中精力,不与机动车抢道,不突然横穿马路、翻越护拦,过街走人行横道。不闯红灯,横过马路时要注意来往车辆,不要斜穿、猛跑,特别是在通过十字路口时,一定要服从信号灯指挥,注意来往车辆,不要急着过马路,而要确信无危险时才通过。乘车时必须等车停稳以后,方可上车或者下车。下车时一定要注意后边是否有车辆通过,千万不要一下车就跑,车辆行驶中不得把身体伸出窗外。不乘坐手续不全的送子车,不乘坐黑出租、不乘坐无证无牌、手续不全、未入保险的车。家长驾车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定,服从交通警察和交通信号灯指挥,不违章抢行、不违章调头、不随意在快车道停车上下人。
二、配合学校及交警部门,形成合力,确保交通安全
我们的安全措施,是孩子平安的重要保证。由于哈九中地处交通繁忙地段,随着接送学生的私家车辆日渐增多,近来有个别家长随意在快车道上、在学校门前堵门停车等人、上下人,在人行横道上停车,在学校门前随意违章调头……这些行为造成了交通道路的严重拥堵,也给其他师生及接送学生的其他车辆造成了严重的不便,甚至发生交通事故,给当事人、车辆带来伤害。我们恳请家长驾车接送孩子上下学时,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在交管部门指定停车处停放车辆,在不影响他人和车辆通行、确保自身安全的位置上下车,与人方便,与己方便。我们相信家长榜样的力量,您的良好举止,将能让孩子终身受益。
学校和交警队也希望家长们能提醒孩子在校内也要注意交通安全,楼内一律右侧通行,不要推搡打闹,防拥挤踩踏。出楼门校门时及在室外活动时注意防滑倒、防摔伤,小心慢行。
尊敬的家长们,孩子的安全是您和我们最大的牵挂,交通安全关系到孩子的一生,也维系着您一家的幸福。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最后祝愿您全家合家欢乐、平安幸福!
哈尔滨市第九中学校
哈尔滨市交警支队动力大队
20xx年10月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孩子和家庭的幸福。为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让安全能与您的孩子同行,我们恳请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联手筑起学生交通安全的长城,建立起社会、学校、家庭安全网络体系,确保您的孩子健康成长。学校十分重视学生的安全,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各种安全防范知识在学生中得到较好的普及,师生安全意识增强。但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随着车辆的增加和道路的延伸,交通安全问题受到普遍的关注,但形势仍有相当严峻的一面。特此发出这封公开信,目的是倡导全体学生及家长树立正确的安全观,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杜绝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学生高高兴兴上学来,平平安安回家去。为此,学校向您提出如下倡议:
1、配合老师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学习交通安全法则,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上学、放学及平时外出活动不要在马路上游玩、嬉戏;到了路口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上学、放学途中不准扒乘行驶中的车辆;同时要规范您自己的交通行为,以自身的一言一行引导子女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增强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
2、乘车要乘坐车况好、牌照齐全的车辆,严禁乘坐无牌照、车况差、无保险、货运车、报废车、超载车辆等车辆。乘车时不要将身体探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掷物品,乘车时,一定要从车的右侧车门上下,开门时要仔细观察右后方是否有电动车等车辆,确保安全后再下。下车后不要突然横穿公路,要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走斑马线穿越公路。您驾乘二轮摩托车时必须戴好安全头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持有驾驶证,请家长看管好自己的机动车,严禁自己的孩子驾驶,保障您的孩子的安全。
4、驾驶非机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路边右侧顺行。骑车时不准双手离把,不准互相追逐、并行或攀扶其他车辆。转弯前应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骑车时集中精力,严禁打电话,严禁听耳机,注意避让行人及车辆。
5、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不要边走路边看书、听音乐或追逐打闹。穿越公路不要跨越护栏,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需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6、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要走人行横道并服从交警和信号灯的指挥,不得闯红灯。
7.在孩子面前模范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无证、酒后驾车,不闯红灯、不超速行驶,不超员载人,驾乘摩托车要戴好安全头盔,不租用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子女上下学。遇有各类危及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危害学生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要坚决抵制,并及时向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举报。
尊敬的家长,孩子的安全是您和我们最大的牵挂,交通安全关系到孩子的一生,也维系着您一家的幸福。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并及时督促您的孩子遵守交通规则,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请您带领您的孩子认真阅读、学习以上内容,确保孩子的各项安全,让孩子平安、健康、快乐成长!谢谢您的配合!
xxx小学
20xx/11/18
各位家长、各位学生:
你们好!
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营造一个更好的.成长环境,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加强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已着手采取了一系列安全措施,开展了一系列的安全教育活动。为更好的预防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期待与您真诚合作,并请各位家长在做好子女思想教育的同时,抓好子女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1、不乘坐无牌无证的非法接送车辆。禁止乘坐电瓶三轮车、拖拉机、农用车及车况较差的车辆,不乘坐超载车辆。乘坐公交车要在指定地点候车,禁止拥挤在车行道上或在车行道上招呼车辆;切实遵守上下车秩序,不推攘、不拥挤,做到文明乘坐;上车后不得将头手伸出窗外,下车后不突然横穿公路。
2、城区学校和部分镇街学校为缓解上下学交通拥堵问题已经实行错时放学制度,请家长切实遵循学校的接送制度,按学校指定的接送位置和规定的上下学时间,及时接送孩子。校门口汽车随意调头极易造成交通堵塞,引发交通事故。用汽车接送的家长注意尽量减少车子停靠时间,车子停靠尽可能远离学校大门;请不要在校门前随意调头。步行接送孩子的家长,请看管好孩子,在人行道上慢行,穿马路走斑马线,注意交通安全。
4、学生上下学坚持走人行道或靠路右边行走。幼儿上下学要有家长接送,小学生上下学要戴好“小黄帽”。横过公路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需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5、家长要主动做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教育孩子上下学途中不做其他事,禁止到临水、临崖等危险地段玩耍。
珍惜生命,安全第一。让我们始终牢记安全,相信平安会伴随我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建平安校园和幸福家庭。
交通安全参与者朋友:
您好!
从今年11月到明年3月,公安部将在全国开展为期5个月的集中整治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专项行动(简称“三超一疲劳”)。
这是继酒驾整治之后,公安部针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的又一项重要部署。
近期,全国范围内发生多起由客货运驾驶员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引发的特大交通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
为有效杜绝“三超一疲劳”现象,有力扼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公安部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5个月的“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
在集中整治行动中,交警部门将采取抓源头、查路途、治隐患、整黑点等措施,严肃整治机动车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坚决处罚一起。
尤其是客运车辆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坚决实行“零容忍”。
对第一次违法的,严格处罚;
对第二次违法的,通知客运企业办安全培训班,组织违法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培训。
在此交警部门也提醒广大驾驶员,不超速、不超员、不超载、不疲劳驾驶,开安全车,做守法人!
交警部门也诚邀广大交通安全参与者,当您发现身边有“三超一疲劳”违法现象时,请您及时与当地交警部门联系或直接拨打报警电话,交警部门查证属实后,将给予精神、物质奖励。
此致
敬礼!
写信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家长:
您好!
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人们在享受着现代交通带来便利和快捷的同时,涉及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不断增多。这些交通事故的发生给很多的家庭带来了痛苦、不幸和灾难性的打击。孩子是我们的未来、明天的希望。确保他们的人身安全,营造良好地成长环境是我们的共同责任。让我们一如既往地共同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学校希望家长配合学校教育孩子切实做好以下几点:
1要对孩子言传身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为孩子做好表率。在驾车外出、上班或接送孩子途中,要时刻以身作则,用自己的行为影响和引导孩子形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2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帮助孩子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掌握基本交通安全常识,自觉遵循交通法规,上下学要戴好“小黄帽”。要教育孩子不在公路上戏闹、赛车、撒把骑车、逆行和并行等,在路上行走或穿行马路要注意交通信号,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3家长应禁止孩子乘坐“三无”(即无驾照、无牌照、无营运证)车辆上、下学;不坐报废车、拼装车、货车、电瓶三轮车、农用车等非法营运车辆及车况较差等不规范车辆;不坐超员、超载、超速及其他交通违法违规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尤其是雨、雾、雪、雷电等极端天气。
4乘坐公交车和农村营运车辆的学生,家长要教育孩子文明乘车,不随意与驾驶员闲谈、嬉戏,不拥挤、抢座、打闹,不将头、手伸出窗外等,自觉遵守乘车纪律,确保乘车期间人身安全。
5家长要为孩子选择安全有保障的上下学交通方式,特别是要加强恶劣天气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为保证学生安全,提倡低龄及路远学生由家长接送上下学。未满14周岁的学生,严禁骑自行车上下学。严禁学生骑电动车或驾驶机动车到校上课。
6家长要切实负起对孩子的监护责任,与学校老师密切联系,发现子女有违反交通法规的情况,要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予以纠正。
7如发现有使用无证、无牌、无保险的“三无”车辆和有超员、超速等违章现象的车辆,希望您能及时向公安、交通等部门举报。
尊敬的家长,安全是家庭幸福的保证。孩子的安全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期待,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共同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共同构建我们的安全和谐家园。
谢谢您的合作!
xxx
xx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家长:
您好!夏季气温快速升高,学生私自下河(湖、塘、水库)游泳引发溺亡事故的隐患明显居多。我省接连发生3起学生溺亡事故,造成8名学生死亡,其中有2起是中小学生私自下河(湖、塘、水库)游泳,引发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安全事故。具体情况如下:
4月28日(星期六,因五一假期调为工作日)下午,xx市xx乡大桥学校期中考试,期中考试结束学生放学回家。该校4名女生(五年级2人,四年级1人)在家中餐后,相邀外出游玩。下午15:30左右,4名女生到该市xx江流域xx乡xx村地段私自下河游泳,不幸溺水死亡。
5月11日(星期六)中午,xx县xx镇林角村8组的3名女生(系xx镇中心小学学生)从家中结伴外出,私自到邻村(邵阳市邵阳县白仓镇新华村)玩耍,在该村一水塘中不幸溺水死亡。
5月12日(星期日)下午17时左右,xx科技学院生化系20xx级学生钟某因组织拍摄微电影,私自到当地xx庙景区出演跳河镜头,意外溺水身亡。
以上溺亡事故特别是2起中小学生重大溺亡事故有一些共同特点,值得家长高度关注:这些溺亡事故,一般发生在周末、节假日或放学后;一般发生在农村地区无人看管的江河、池塘等野外水域;一般发生在学生自行结伴游玩的过程中,有的是结伴下水游泳溺亡,有的是为救落水同伴致多人溺亡;死亡学生中以女生和留守儿童居多。
为切实加强安全教育、防止发生溺水事件,希望家校互相配合重视对孩子进行防溺水教育工作,提高孩子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
一、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溺水事故会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家长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您的一点疏忽,都有可能给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因此请您一定要根据自己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孩子也能深刻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从而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做好预防溺水的家庭教育。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关键。安全教育关乎孩子的生命安全,孩子课余放假期间,请您加强对孩子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切实让孩子做到“四不游泳”,即:一、不在无家长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二、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戏水;三、注意安全警示,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四、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家长要严格教育学生不要到河边、水沟、水渠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或钓鱼(捕鱼),以防不测,造成伤害。
三、教给孩子预防溺水的技能,提高自护自救能力。如有条件您可以教会孩子掌握游泳本领和溺水自救的能力,还要让孩子知道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大声呼救。不提倡未成年人下水营救溺水者,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时,要学会报警或者呼救大人求救,从岸上或船上施救应先确保自身安全,防止被拖带入水。如发现有学生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您的孩子,请您能及时进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亲爱的家长朋友,安全无小事,让我们携起手来,在孩子的心中筑起一道安全防线,让您的孩子健康快乐成长。最后,祝你们合家欢乐,吉祥如意!
尊敬的各位家长:
你们好!
近期全国部分省市发生校车交通事故,造成了人身财产损失,特别是20xxxx年xxxx月24日江西省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已造成11人死亡。
惨重的教训时刻提醒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目前,我县中小学校、幼儿园中仍然存在“黑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情况。部分家长合租私人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这些车辆没有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学校的认可、审批、备案,不符合安全运送学生的要求。有的车辆未经过年检,甚至是报废车辆,有的车辆是非法改装、改变用途,在运营中存在严重的超员现象,这些情况给学生的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极其严重。
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工作是全社会一直关注的热点,学生人身安全关系到每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恳请家长:以学生安全为重,拒绝乘坐超载车、无牌无证车、拼装车、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机动车,不乘坐超员、驾证不符等违规车。当您发现这类车在接送我们的孩子时,请您及时向交警、安监、教育等部门举报,及时排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为我们的孩子营造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各位学生家长: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学生的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随着社会的发展,道路交通凸显的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不遵守交通信号、横穿马路、翻越、钻跨交通隔离护栏、上下学搭乘不规范接送车辆等问题更成为威胁学生安全的极大隐患。20xx年春学期即将开学,希望全区学生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如下工作:
1、督促孩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公德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通过路口要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则。
2、教育孩子文明走路。必须在人行道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右行走;不闯红灯,不三五成群并肩走;不贪图方便翻越、钻跨交通隔离护栏,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不在马路上使用划板、旱冰鞋;在路口不要急拐猛跑;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和抛物击车。
3、教育孩子文明骑车。未满xxxx周岁,不要骑自行车和电动车;骑车要做到不闯红灯,不走快车道;不牵引、攀扶车辆,不双手离把;横过机动车道时,应下车推行;不骑车带人,不违章载物,不打伞骑车;不乱停、乱放。
4、教育孩子安全乘车。拒绝乘坐报废车辆,拼装车辆;拒绝乘坐无牌、无证、无保险合格证的“三无”车辆;拒绝乘坐超载车辆;拒绝乘坐货运车、三轮车、农用车以及面的等非校车资格车辆;乘坐公交车要自觉排队,有序上车,不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乘坐摩托车要戴好安全头盔。各位家长接送自家孩子更要遵守规范,不搭载、不超载,并积极主动举报违规超载车辆。
各位家长,保证孩子安全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使每个孩子都自觉养成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为创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