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董事会的章程修正案1
XX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修订案(下称“修订案”)由XXXXX公司(下称“股东”)于201*年**月*日签署。
由于调整公司治理结构,股东对章程作如下修订:
第一条 对章程第十四条的'修订
章程第十四条原表述为:“公司设正、副总经理各1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任期3年。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现该第十四条修订为:“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任期3年。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条 本修订案经公司股东签署和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
XXXXX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撤销董事会的章程修正案2
根据*********有限公司股东会研究决定,同意变更公司经营地址及经营范围,现将公司章程第二章第七条、第八条修改为:
第二章第七条 公司住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华资大厦E座1212室。
第二章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土石方工程施工;钢材、建材、日用百货销售;工程机械租赁;道路货物运输。
本章程修正案是原章程不可分割的部分,原公司章程第二章第七条、第八条同时作废。
全体股东签名:
xxx年七月十八日
撤销董事会的章程修正案3
经*********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研究决定召开股东会议,应到2人,实到2人,符合法律规定,决议事项如下:
一、同意公司的经营范围变更为:煤炭批发经营;土石方工程施工;钢材、建材、日用百货销售;工程机械租赁;道路货物运输。
二、同意公司的经营地址变更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华资大厦E座1212室。
三、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正。
全体股东签字:
xxx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