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与国际内部审计准则的比较

孙小飞

  自2003年《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发布以来,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已经发布了《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20个具体准则和2个操作指南,基本形成了我国内部审计准则的框架,使我国内部审计工作初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下,比较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与国际内部审计准则的差异,有利于我们求同存异、取长补短。

  一、我国与国际有关内部审计定义的比较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称“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

  我国《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称“内部审计是指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的内部审计定义:“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与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程序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

  从以上三个定义里可以看出:《规定》的定义关注于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审计的关键点是财务活动的合法有效。不难看出我国的内部审计定义正处在监督评价和系统导向的内部审计阶段。而国际的内部审计定义则是以风险为导向的增值型的内部审计。国际的内部审计已完成从传统财务审计向经营审计的过渡,并开始向风险导向审计、战略审计转变。他们重视内部审计的咨询与服务功能,内部审计的目标也从服务于管理层发展为增加组织价值,改善组织的运营,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

  二、审计准则主要内容的比较

  1.宗旨、权力和责任。我国基本准则中对于内部审计的宗旨,没有专门规定,只在内部审计定义中提及。关于责任,基本准则的“一般准则”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应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制度,并积极了解、参与组织的内部控制建设。表明内部审计对于建立质量控制制度、组织的内部控制建设负有责任。国际内部审计准则的属性准则中首先提出了这一问题,规定内部审计的宗旨、权力和责任应该以书面形式写人审计章程中,并由董事会通过。

  2.独立性与客观性。我国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的“一般准则”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负责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和决策与执行。

  国际内部审计准则1100-1的独立性是指内部审计组织应该具备独立性。这就要求内部审计部门在确定内部审计的范围、实施业务和提交结果方面不受任何干扰。客观性是指审计人员的客观性,即内部审计师应该有公正的、不偏不倚的态度,并避免利害冲突。国际内部审计准则中的独立性是指内部审计活动独立于他们所审查的活动之外。内部审计活动应独立开展,并且内部审计师在工作时应保持客观。内部审计师在他们能自由地、客观地进行工作时是独立的。独立性要通过组织的地位和客观性来实现。如果独立或客观性实质上受到损害或看起来受到了损害,应将损害的细节向有关方披露。

  国际内部审计实务准则1130.A1-1要求内部审计师在评估自己以前负责的具体业务时,应该回避。如果某位审计人员为自己在以前年度中负责的活动提供了确认服务,可以假定客观性受损。

  3.熟练性和应有的职业审慎。关于内部审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我国的基本准则提出: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学识及业务能力,熟悉本组织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并不断通过后续教育来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我国基本准则中也提到应有的职业关注,即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并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内部审计业务。而我国内部审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对应有的职业关注是这样规定的: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并合理使用职业判断。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业务时应具备一丝不苟的责任感,并保持应有的慎重态度。国际内部审计准则对熟练性和应有的职业审慎解释是:内部审计师应该拥有知识、技能和其他必需的能力以履行自己的责任。

  相对而言,国际内部审计准则对内部审计师的熟练性和应有的职业审慎的规定更为具体和细致。

  4.质量保证和改进方案。我国的基本准则中对于如何保证内部审计质量提到:内部审计机构应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制度,并积极了解、参与组织的内部控制建设;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建立内部激励约束制度,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考核,评价其工作业绩。此外,《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审计督导》中较详细地谈到了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审计项目负责人如何对实施审计工作的审计人员进行监督和指导。《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9号-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对此也有所规范。

  国际内部审计准则规定:总审计师应该制订和保持一种涉及内部审计活动方方面面的质量保证和改进方案,并连续监控其效果。这项方案旨在帮助内部审计

  活动增加价值,改善组织经营,并保证内部审计活动遵照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执行。这一过程要求:(1)对内部审计活动进行定期的自我评估,审查其业绩;定期组织外部的独立审计师进行评估,至少每5年一次;(2)总审计师应将外部评估的结果报告给董事会;(3)当内部审计师的活动符合准则规定时,应对他们业务活动遵守了国际内部审计准则的情况加以鼓励;(4)当内部审计活动未遵守国际内部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泪……这种不遵守影响到内部审计业务的总体范围或经营时,应该向高级管理者和董事会进行披露。

  比较我国的内部审计准则与国际内部审计准则关于如何保证内部审计质量、加强监督指导的规定,可以发现最重要的不同之处就是:外部评价。

  我国的内部审计准则所说的外部评价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可以从以下途径选择外部评价机构和人员:(1)组织内部其他机构和人员;(2)会计师事务所;(3)管理咨询公司;(4)内部审计协会;(5)其他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国际内部审计准则所说的外部评价是指:来自机构外部的内部审计师、IIA质量保证检查员、法律考官、咨询专家、外部审计师及其他职业服务提供者,并且明确至少每5年一次,这就对质量评价的客观、真实性起到了更有力的保障。

  5.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过程的作用。国际内部审计准则详细地描述了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过程的作用。其中国际内部审计准则2110风险管理,指出内部审计活动应帮助组织确认并评价重要的风险因素,帮助改进风险管理与控制系统。国际内部审计准则2110.A1-内部审计活动应监督和评价组织风险管理系统的有效性。国际内部审计准则2110.A2-内部审计活动应评价与组织的治理、经营、信息系统有关的风险因素,即财务和经营信息的可靠性和完整性;经营的效果和效率;资产的安全防护;法律、法规及合同的遵守情况。国际内部审计准则2110.C1-在咨询业务期间,内部审计师重点关注的风险应与业务的目标一致,并且应警惕其他重大风险的存在。国际内部审计准则2110.C2-内部审计师应结合从咨询业务中了解到的风险情况,来确认和评价组织的重大风险暴露等等。我国的内部审计准则还应适合内部审计的最新发展,在修订和完善内部审计准则体系的过程中进一步完善并细化内部审计师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中的作用;使内部审计师在规范的市场经济运行中,具备更加明晰的角色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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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

  序言

  本序言旨在说明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制定依据、目标、体系、约束力、适用范围、制定与发布程序、修订和解释权等问题。

  一、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制定依据与目标

  1、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2、制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目标: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条例》

  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实现内部审计的制度化与规范化。

  (2)促使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按照统一的内部审计准则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内部审计质量,提高内部审计效率,以促进组织的自我完善与发展。

  (3)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4)建立与国际内部审计准则相衔接的中国内部审计准则。

  二、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体系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是中国内部审计工作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准则公告、内部审计指南三个层次组成。

  1、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基本准则是内部审计准则的总纲,是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进行内部审计时应当遵循的基本规范,是制定内部审计准则公告、内部审计指南的基本依据。

  2、内部审计准则公告。内部审计准则公告是依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的,是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时应当遵循的具体规范。

  3、内部审计指南。内部审计指南是依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准则公告制定的,为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进行内部审计提供可操作的指导性意见。

  三、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约束力

  1、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准则公告是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进行内部审计的法定要求,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时必须遵照执行。

  2、内部审计指南是对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进行内部审计的具体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当参照执行。

  四、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适用范围

  1、中国内部审计准则适用于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进行内部审计的全过程。

  2、无论组织是否以盈利为目的,也无论组织规模大小和法定组织形式如何,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时,都应遵循内部审计准则。

  五、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制定与发布程序

  1、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委员会,是中国内部审计师协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制订中国内部审计准则。

  2、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制定程序:

  (1)选定项目。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委员会提出内部审计准则公告备选项目,经专家咨询论证,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由审计署审批立项。

  (2)拟定初稿。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委员会根据确定的项目,进行调查研究,起草初稿。中国内部审计师协会征询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并交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委员会修订后,向审计署提交征求意见稿。

  (3)征求意见。审计署发布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

  (4)修改定稿。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委员会根据各方面意见修改征求意见稿,中国内部审计师协会征询专家及有关方面意见后定稿。

  3、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发布。审计署批准发布中国内部审计准则。

  六、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由中国内部审计师协会负责修订与解释,审计署颁布。

  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提高内部审计

  工作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内部审计,是在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与人员,及其从事的全部审计活动。

  第二章、一般准则

  第四条、一般准则是指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立及其职权、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和职业的要求。

  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应考虑组织性质、规模、内部治理结构以及相关法令的规定,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内部审计人员。

  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在其内部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并积极了解、参与组织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专门学识及业务能力,熟悉本组织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并不断通过后续教育来保持这种专业胜任能力。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并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审计业务。

  第九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保持其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参与被审计单位的任何实际经营管理活动。

  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人际交往的基本技能,能以恰当的方式与他人进行有效的沟通。

  第三章、作业准则

  第十一条、作业准则是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审计计划、审计准备和审计实施阶段应遵循的行为规范。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重要性与审计风险。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人员应考虑组织的风险及管理的需要,制定审计计划,对审计工作做出合理安排,并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前,应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并做好必要的审计准备工作。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应深入调查了解被审单位的情况,对其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测试。

  第十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可以运用座谈、检查、抽样和分析性程序等审计方法,获取充分、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结论和审计建议。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积极利用计算机进行辅助审计。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下进行审计,不应改变审计计划确定的目标和范围。

  第十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将收集和评价的审计证据及形成的审计结论和审计建议,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

  第四章、报告准则

  第十九条、报告准则是内部审计人员反映审计结果,出具审计报告,以及内部审计负责人批准和报送审计报告时应遵循的行为规范。

  第二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应于审计实施结束后,出具审计报告。内部审计报告的编制必须以审计结果为依据,做到客观、准确、清晰、完整且富有建设性。

  第二十一条、内部审计报告应说明审计目的、范围、结论和建议,并可以包括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审计结论和建议的意见。

  第二十二条、内部审计报告应声明系按照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规定办理,若有未遵循该准则的情形,审计报告应对其做出解释和说明。

  第二十三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建立内部审计报告的审核制度。内部审计负责人应审查审计证据是否充分、相关、可靠,审计报告表述是否清晰,审计结论是否合理,审计建议是否可行。

  第二十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在内部审计报告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应向被审单位下达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书。

  第二十五条、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是对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的相对保证。

  第二十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进行后续审计,以确保审计报告所提出的审计结论和建议得到有效实施。

  第五章、内部管理准则

  第二十七条、内部管理准则是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管理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利用审计资源,履行内部审计职责,实现审计工作目标的规范。

  第二十八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确定年度审计工作目标,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编制人力资源计划和财务预算。

  第二十九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条例》和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结合本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审计工作手册,以指导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并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

  第三十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建立内部激励制度,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考核,评价其工作业绩。

  第三十一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保持与国家审计机关的联系,依法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监督和指导;应保持与民间审计组织的协调,并评价其工作效率。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准则由中国内部审计师协会负责解释,审计署颁布。

  第三十三条、本准则自****年*月*日起施行。

  内部审计职业道德规范

  第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其职责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内部审计师协会制定的其他规定。

  第二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其职责时,必须做到正直、独立、客观和勤勉。

  第三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其职责时,必须保持廉洁,不能收受任何有损自己职业判断的有价值的物品。

  第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只能开展那些在其专业胜任能力范围之内预期能合理完成的工作。

  第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应诚实地为组织服务,不做任何有违忠诚性原则的事情。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必须遵循保密性原则,慎重地使用他们在履行职责时所获取的资料。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不得有意从事损害国家利益、本组织利益和内部审计职业荣誉的活动。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中应真实地披露他们所了解的全部重要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应不断接受后续教育,努力提高创新素质和创新能力,提高服务质量。

  第一批内部审计准则公告

  第1号:内部审计报告及其传递

  第2号:内部审计工作底稿

  第3号:内部审计证据

  第4号:后续审计报告

  第5号:内部审计计划

  第6号:内部审计通知书

  第7号:内部审计质量控制

  第8号:对舞弊的预防、检查和报告

  第9号:报告内部控制

  第10号: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