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 公司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 称:xxxx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住 所:xx市湘阳街方石工业圆(年内将搬迁到xx市)。
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汽车租赁以及相关业务(长租、短租、以租代购)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公司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五条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
第六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10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租赁公司以其租赁公司全部资产对租赁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湖南和运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第二章 股 东
第九条 公司股东: 股东a: 姓名: 股东b: 姓名:
第十条 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有聘请和被聘请执行董事、总经理权;
(三)有对公司的行政、财务、业务、人员等管理权;
(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有权对公司的财务进行审计,有权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
(五)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六)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七)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公司会议;
(八)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计划;
(九)任命和更换总经理,决定有关总经理的报酬事项;
(十)审议批准总经理的报告;
(十一)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十二)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十三)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十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十五)公司终止后,依法处理并获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十六)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七)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 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 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
(二) 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 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 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三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或者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四条 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
第三章 注册资本
第十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姓名: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姓名: 出资额: 出资比例:
第十六条 股东以(货币、实物、土地和房产使用权)出资。
第十七条 各股东应当于公司注册登记前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第十八条 股东可以以非货币出资,但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九条 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