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督察工作简报
近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签发《国家土地督察公告(2017 年第1号)》,向社会公告2016年国家土地督察工作情况。
公告显示,2016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强力督导各地按时完成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截至2016年底,各地基本完成了省、市、县三级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论证审核工作;严格督察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截至2016年底,督促有关地方政府查处土地违法案件3.28万件,收缴罚没款97.72亿元,拆除违法建构筑物面积1017.99万平方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024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87人;重新补充耕地7.11万亩,补划基本农田22.6万亩,复垦土地54.72万亩。
2016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持续跟踪督促专项督察发现的105万亩闲置土地处置和盘活利用,截至2016年底,全国105万亩闲置土地已处置完毕98.22万亩,处置比例为93.6%;督促整改土地违规抵押融资等问题,截至2016年底,已督促有关地方政府整改违规利用土地抵押融资996.88亿元,追缴土地出让收入282.37亿元、耕地开垦费1.55亿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82亿元。
2016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持续督导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地,督察征地补偿安置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截至2016年底,全国100%的地(市)、98%的县(区)实现“发新停旧”,统一登记制度落地实施的其他基础性工作也取得明显进展;截至2016年底,已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发放征地补偿款47.85亿元,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32.7亿元。
2016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适应改革的新任务、新要求,按照“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的`要求,积极参与并督导地方坚守底线、审慎稳妥、积极有序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全年派出11名局级干部与各省级党委和政府组成工作组,对试点工作进行具体指导;选派33位处级干部到试点县(市、区)挂职,直接参与改革试点工作。
3月27日至28日,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副专员杭邦明一行对我市土地管理工作进行了实地督察,并就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进行了政策宣讲。副市长涂碧波陪同督察。
督察组详细了解了我市土地管理基本情况、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全省域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等有关情况,并到鼎城、临澧、柳叶湖等地开展实地核查。近年来,我市全面规范土地管理,粮食产量多年稳居全省第一;近4年核减不合理用地3570多亩,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135万亩;完成了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核实举证、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编制及论证审核、县级自验和市级初验等工作,同步开展了“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上图库”等五项规定动作;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下发我市的215个问题,已整改到位205个。
督察组指出,要深刻领会中央关于耕地保护的新要求,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国策;要充分认识耕地保护的严峻形势和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意义,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对全省域例行督察发现的问题,要进一步整改到位。
涂碧波表示,将按照督察组要求,对土地管理工作进行再安排、再分解、再督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立足持续发展,抓好资源保护;紧扣项目建设,抓好用地保障;围绕转型升级,抓好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坚持以人为本,抓好民生和基础工作。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严密的组织分工和严格的检查手段,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要进一步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加强督察,建设长效机制,构建土地管理工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