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公开信15篇
各位家长:
你们好!
时值森林防 火 戒 严期,火灾是最危险的敌人,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它会给森林带来具有毁灭性的后果。森林火灾不但会烧毁成片的森林,伤害林内的动物,而且还会降低森林的更新能力,引起土壤的贫脊和破坏森林涵养水源的作用,从而导致生态环境失去平衡,所以,森林防火十分重要。我们作为学生家长,应当担负起森林防火这一责任,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和监督,我们应做好以下几点:
1、带领孩子一起积极学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增强“保护森林,人人有责”的意识,形成全民森林防火的良好社会氛围。
2、森林防火,重于泰山。在日常生活学习中,务必要规范自己的用火行为,不要到林区边缘内玩火、野炊、燃放烟花爆竹、烧钱化纸,焚烧荒草。
3、自觉维护生态,不要上山捕杀野生动物,乱采野生植物,养成“珍惜一草一木,爱护一鸟一兽”的良好习惯。
4、在发现森林火情或非法捕猎行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汇报。学生作为未成年人不得参与灭火活动!
保护森林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为建设山更青,水更秀的美丽家园而努力奋斗!
同学们:
你们好!森林资源是我们宝贵的生态资源和经济资源,既能保持水土、净化空气,又能光合作用制造氧气。人类的生存离不开它,保护森林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保护森林资源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
清明节即将到来了,祭祖扫墓作为孝道,是一种美德。但是我们必须注意,山上枯枝落叶等可燃物非常多,在山上燃烧香、纸、烛等迷信用品、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一旦引起森林火灾,故人所居的这一片青山将于瞬间毁灭,这也是一种罪孽。因此,我们倡导同学们摒弃上坟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的不良习俗,用鲜花、树苗代替迷信用品祭祖扫墓,希望你们回家告诉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及亲戚朋友们,做到无烟扫墓,文明祭祖。今年3月25日至4月23日为全区森林禁火期,希望大家做好以下四方面:
一、时刻树立“森林消防人人有责”意识,懂得造成森林火灾事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谁烧山,谁犯法,轻则罚款拘留,重则判刑坐牢”,每位同学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员;
二、上坟祭祖时不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烛纸钱;
三、不在林区和林缘野炊、玩火等野外用火;
四、发现火情要注意安全,不要擅自扑救,应及时拨打区森林消防办电话xx报警。
绿水青山呼唤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风调雨顺源于森林与生命相互依存。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保护森林资源,共建和谐家园。
xxx
20xx年xx月xx日
xxx:
森林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它会给森林带来最有害,具有毁灭性的后果。森林火灾不只是烧毁成片的森林,伤害林内的动物,而且还降低森林的更新能力,引起土壤的贫瘠和破坏森林涵养水源的作用,甚而导致生态环境失去平衡。尽管当今世界的科学在日新月异地向前发展,但是,人类在制服森林火灾上,却依然尚未取得长足的进展。
在人为火源引起的火灾中,以开垦烧荒、吸烟等引起的森林火灾最多。在我市的森林火灾中,由于吸烟、烧荒和上坟烧纸引起的火灾占了绝对数量。
森林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它仅能提供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所需的木材及林副产品,而且还肩负着释放氧气、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美化环境、净化空气、减少噪音及旅游保健等多种使命。同时,森林还是农牧业稳产高产的重要条件。然而,森林火灾会给森林带来严重危害。森林火灾位居破坏森林的三大自然灾害(病害、虫害、火灾)之首。它不仅给人类的经济建设造成巨大损失,破坏生态环境,而且还会威胁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xxx
xx年x月x日
尊敬的各位家长:
随着传统节日清明节的日益临近,随着农事用火的进一步频繁,随着春游、踏青等活动的日益增多,森林防火形势将日趋严峻。清明节期间,人们有拜祭祖先的传统习俗,上坟祭祖时烧纸、烧香、放鞭炮等行为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农事用火、春游等也容易引发森林火灾。森林火灾不但严重破坏生态资源,同时也会给家庭蒙上阴影。为了保护我们美丽的森林,保持生态平衡,学校敬请各位家长注意野外用火,并教育自己的子女不要到野外用火和参与森林灭火。同时,希望各位家长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一、农事用火等野外用火必须遵守“六不准”:没有经过审批(由镇乡政府或街道办审批)的不准用火,扑救人员没有组织好的不准用火,扑救工具没有准备好的不准用火,防火隔离带没有开设好的不准用火,森林火险等级三级以上的不准用火,风力三级以上的不准用火。
二、禁止带火种进入林区。春暖花开时节,到郊外春游、踏青会越来越多,进入林区,不准带任何火种,更不能在林区进行野炊等用火行为。
三、倡导文明的祭祖活动。我们今天的美好生活凝聚着祖先的心血,清明节到了,为了寄托我们的思念,开展一些祭祖活动是应该的,但表达的方式应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进行必要的改进,比如献花、植树等,这样的方式既达到了祭祖的目的,又可以确保安全。我们每个思想先进的家长在传统祭祖活动中要带头改进祭祖方式,同时要积极动员亲朋好友,并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提倡文明祭祖。重点地区、重点部位要坚决制止违章用火,从源头上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四、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在及时组织科学扑救的同时要注意人身安全,并向各级组织报告。为了及时有效地扑救森林火灾,若发现火情应立即报告村(居)委会、镇乡政府(街道办)等,努力减少损失。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以确保人身安全。
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生态环境!敬请家长同志继续协助学校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提高学生防火安全意识,杜绝学生引发火灾的事故发生!与此同时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火消防、用电安全,防盗、防烫伤、防中毒,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此致!
敬礼!
尊敬的家长:
您好!
首先祝您生活愉快,身体健康!感谢您对我们学校多年的关心和支持。学生的安全教育一直是我们学校教育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我们需要您的合作与支持。
冬、春季天干、物燥、风大。山林内可燃物多,野外生产用火活动多,烧荒烧田坎多,乱扔烟头多,闲暇时间外出游玩多,是山林火灾事故多发期,也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每年因学生进山玩火而引发的火灾事故也占了较大比例,给社会和家庭造成巨大损失。为切实做好冬、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防患于未然,学校和家长必须做大量工作。根据上级《关于切实加强森林防火教育,严防学生引发山火的通知》精神,请家长配合学校教育学生并带头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禁野外乱丢烟头、禁止随意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进入山林景区游玩,禁止学生在野外烧纸玩火、燃放烟花炮竹,严禁学生野炊、烧烤等野外用火行为。
二、严格火源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我区以前发生的森林火警、火灾等等,都是人为造成的。因此,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强化火源管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加大监护力度,监督学生节假日、休息日的活动,不准进入山林搞任何形式的野炊,禁止随意携带火种、火具、火药品、易燃易爆物进山,更不得在林区随意用火。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我校利用班级墙报等宣传媒体,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让全体学生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懂得造成森林火灾事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即:谁烧山,谁犯法。我校每位同学都是义务防火宣传员,请家长配合学校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在村里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一种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的氛围。
四、如发生森林火灾,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救。
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生态环境!敬请家长同志继续协助学校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提高学生防火安全意识,杜绝学生引发火灾的事故发生!与此同时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盗、防烫伤、防中毒,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xx年x月x
尊敬的家长朋友:
你们好!森林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森林除了自身的经济价值外还具有多种作用。森林是自然的保护伞,森林是氧气制造厂,森林是良好的吸尘器,森林是自然界的保健医生,森林是绿色的隔音墙。森林无时不在造福于人类,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十年树木,一片森林的形成往往需要几十年或上百年,毁树容易种树难。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为了建设我们绿色的家园,我们特发出致全县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并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希望各位家长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充分发挥学生义务防火宣传员的作用,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一种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的氛围。
2、家长和子女能互相监督、互相约束,家长能做好子女的表率。对重要时段(如冬至、元旦、春节、清明),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尤其外出带孩子从事上坟、游玩等活动,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管,严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种燃放鞭炮、烟花、孔明灯,焚烧荒草、田埂等违章用火行为。
3、外出务工人员,要从关心、爱护自己子女的角度,落实好自己子女的临时监护人;可通过电话、写信等多种形式,督促子女遵守安全防火法规。
4、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子女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教育您的子女、朋友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当地村居、当地政府或林业部门,学生不得直接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电话:6211078
xx镇广大人民群众: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它具有调节气候、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防风固沙、保护农田、净化空气、美化环境、减少自然灾害、保持生态平衡、提供林产品等功能。俗话说:“山穷则水恶,山青则水秀,林茂则粮丰”。座座青山都是绿色宝库、大地的保护神,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火灾对森林危害极大,它不仅烧毁有限的森林资源,威胁林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造成环境恶化,破坏生态平衡,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发展。纵观我区山火发生的原因,99%是在日常生活用火中因一时的疏忽大意造成的。谁失火,谁负责,小孩失火家长负责,痴呆、精神病人失火监护人负责,轻者赔偿损失、罚款、治安拘留,重者判刑坐牢。
由于连续干旱,气温回升,农事增加,山上断树枯枝茅草等易燃物多,极易发生森林火灾。为了你和他人的家庭幸福和生命财产安全,为了子孙后代的幸福生存,请你在生产生活中严格遵守北湖区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严格火源管理,杜绝违章火源,禁止野外用火,严禁在林区旁和林区内用火。清明将至,严禁在山林内上坟烧香、放烟花爆竹。因野外用火造成后果的,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给予处罚。只要你多一份小心与谨慎,那么将使你多一份收获,少一份烦恼。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更需要每一个人支持与参与,一旦发现山火,要及时向林业站、镇政府报告,并积极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为了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为了让我们都拥有一个美好的家园,让我们像保护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森林吧!
全乡广大市民朋友,你们好!
你想日子过得舒心美满,生活过得平安幸福吗?请你认真学习森林防火和交通常识,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发生火灾时及时科学扑救,人人争做防火和交通安全的践行者,避免生命财产遭到损失,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森林防火“十不准”:不准在山上烧蜂、烧山;不准在林区内丢烟头;不准在山上烧灰积肥;不准在山上烧木炭;不准在山上烧香烛纸钱、放鞭炮、放孔明灯;不准在山边林内烧田坎、烧稻草、秸杆;不准在山上玩火或烤火取暖;不准使用火铳枪械狩猎;不准在林区烧烤食物;不准在高火险天气进入林区用火烧方式清理林地。违反规定擅自进入林区内随意用火的要受到处罚,因违法用火引起森林火灾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肇事者刑事责任。
二是森林扑火安全要做到:1.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老年人和儿童直接参与扑火;2.扑火队员必须接受扑火安全培训,遵守纪律,服从指挥调度,保持通讯畅通;3.扑火人员需配备头盔、防火服、防火手套、防火靴和扑火工具等必要装备,注意火场地形条件,不可进入三面环山、狭窄草塘沟、窄谷、向阳山坡等地段直接扑打火头;4.扑救林火时应事先选择好避火安全区和撤退路线,扑救地下火时,一定要摸清火场范围,并进行标注,以免误入火区,扑火队员体力消耗极大,要适时休整,保持旺盛的体力。
三、居民、农村防火安全要做到:1.父母家长要教育儿童不要玩火;2.不准损害、圈占、埋压消火栓及灭火器材;不准占用、堵塞消防车道;3.不要在家中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4.切莫乱扔烟头和火种,不要乱倒炉灰,炉灰点要远离可燃物多的地方,出灰前要用水将余火熄灭;5.不要在柴草垛、粮仓、建筑物附近动用明火;6.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远离柴草垛、粮仓密集的地点,不要对向可燃物燃放,不要集中堆放粮食和柴草,防止发生连片火灾,不要在宿舍内吸烟,熄灯后不要在宿舍内点蜡烛照明;7.液化气罐泄露时,要先关闭气阀,再打开门窗通风,切勿动用电器开关和明火;8.电器线路破旧老化要及时更换,切勿用铜线、铁线代替保险丝,高温照明灯具及电器设备要与可燃物质保持足够的距离,不要使用电炉、热得快、电暖器等大功率电器,以免电路超负荷,引起火灾,不能超负荷用电,不要乱接乱拉电线,电线及电器发生火灾要先切断电源;9.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10.不要用水扑救带电物体火灾,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切勿贪恋财物,大风天(六级以上)严禁一切动火。
四是家庭失火应急做到:初起火时在消防车未到前要集中全力抢救;要早报警,报警愈早,损失愈小,牢记“119”火警电话;要先救火,后搬运财物,避免延误造成巨灾,避免被咽呛窒息;不要争先恐后,互相拥挤,阻塞通道,导致自相践踏;下楼通道被火封住,欲逃无路时,要将被子单、台布撕成布条,结成绳索,牢系窗槛,再用衣角护住手心,顺绳滑下;邻室起火,万勿开门,应跳入窗户阳台,呼喊救援;烟雾较浓时,宜用膝、肘着地,匍匐前进,呼吸要小而浅;逃离时,要用湿毛巾掩住口鼻,也可用房内花瓶、水壶、金鱼缸里的水打湿衣服、布类等掩住口鼻。带婴儿逃离时,可用湿布轻蒙在他的脸上,一手抱着他,一手着地抓行逃出;逃离前必须先把有火房间的门关紧,使火焰、浓烟禁锢在一个房间之内不致迅速蔓延。
五、出行安全要做到:要乘坐牌证齐全、车况良好的车辆,不乘坐摩托车、农用车、载货汽车、报废汽车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切忌超载超员乘车,驾乘摩托车要佩戴安全头盔;行人自觉行走人行道,过马路时要注意来往车辆,迅速通过,不要在车道上行走、嬉戏,不冲闯红灯,不翻越护栏,不践踏绿化带;乘车不将头手伸出车窗外,不向车外抛弃物品。
记住森林防火电话:7xxxxxx、7xxxxxx;其它火警电话:119
全乡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自觉防火救火,注意交通安全,遵守相关规定,让我们广大城乡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构建和谐美丽新息烽。
尊敬的各位家长及同学:
近期,随着气温不断回升,大风高温天气增多,全区火险等级偏高,我区将全面进入森林防火高火险期,森林资源是维护生态平衡和保障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物质基础,保护森林资源是我们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和责任。为建设好我们美好家园,保护好我们的生存环境,我们每位家长要带头遵守和维护好森林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要教育好自己家庭内部及身边的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1、遵守火源管理制度,消除火灾隐患
森林防火最基础、最关键的工作是抓住源头,严管火源。为此,家长要从防火教育入手,要严肃、认真教育子女,使其认识到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提高防火意识。
2、每年12月1日起至次年6月15日止为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内,林区和林缘地带禁止烧火土、烧秸秆、烧埂草、烧荒开垦、吸烟、野炊、烧火取暖,不带火种入山,不玩火、不烘烤食品,不用火把照明,不狩猎、烧蜂,不燃放鞭炮等。
3、学生、家长要相互学习、宣传教育,提高对森林防火的认识,明确防火责任和失火应承担的后果,发现森林火情,要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禁止中小学生参与扑救火灾。
4、发现他人在林区用火、用火照明、吸烟、生火做饭等,要及时教育和制止,如制止不了,要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5、不得携带火源上山,禁止在林区内野炊,进山必须服从护林员的管理。
6、学生、家长要主动监督家人、邻居,特别是精神病人、聋哑、智障等特殊人群、过路人不能野外用火。
严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共建生态城市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我们每个家长有义务教育自己家庭内部及身边的人员,保护生态环境,使家乡山更美、水更清。
各位学生家长:
你们好!
由于近年来国家采取封山育林措施,林内可燃物多,森林火灾隐患较大;清明节前后,人们上坟祭祖、旅游踏青活动大幅度增加,野外用火更加频繁,森林防火形势更为严峻,如不慎引发森林火灾,将给社会和家庭造成巨大损失。根据省政府规定,每年11月至次年的4月为森林防火期,为切实做好森林消防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建设“中国美丽乡村”,我们特发出致全县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并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子女的森林消防安全教育,强化他们的防火意识和法律意识。
2.教育子女不要带火种上学,不要在野外烧烤。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尤其外出带孩子从事上坟、游玩等活动时,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控,严禁未成年人燃放鞭炮、烟花,焚烧荒草、田埂等违章用火行为。
3.如发生森林火灾,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工作。
4.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子女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灾,共建富裕、美丽、幸福安吉!
尊敬的全镇人民群众:
感谢你们多年来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它对净化空气、防风固沙、涵养水源、调节气候、美化环境等都能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及《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森林防火期,所有林区、林缘严禁下列活动:
1、 违反封山规定,擅自进入林区郊游、踏青等;
2、 擅自携带火种、火源进入林区;
3、 林区野外吸烟、乱丢火种、烧火取暖、野炊或烘烤食物;
4、 焚烧垃圾、地埂麦根、枯枝杂草、堆灰积肥等农事用火;
5、 燃放烟花爆竹,上坟烧香、烧纸等祭祀用火;
6、 火把照明、狩猎、烧蜂、烧山驱兽;
7、 未经批准进行实弹演习,爆破作业。
违反上述规定,未引起森林火灾的,对个人处20xx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损失,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森林消防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辱骂、殴打、围攻森林消防工作人员,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 安 机 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对痴、呆、傻、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家属要做好监护工作,防止其发生玩火烧山烧林违法行为。各中小学校要对学生进行森林防火必修课的教育,学生家长也要加强对子女的森林防火教育。
各位户主对家庭成员有教育、监护的义务,家庭成员中的未成年人和“五种人” (痴、呆、聋、哑、精神病)违反森林防火规定的,要追究其法定监护人的法律责任。任何单位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余店镇人民政府或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对维护改善生态环境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此,全镇广大群众一定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克服麻痹思想,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及以上规定,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扑灭”,努力实现我镇今年无大的森林火灾。
森林火警报警电话:
亲爱的同学们: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森林是人类的宝库,是自然的保护伞,更是自然界的保健医生。森林无时不在造福于人类。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每年三四月份,是森林防火戒严期,特别是清明节前后是火灾的多发季节。清明扫墓不小心,烧了林木害六亲。上坟烧纸放鞭炮,引发山火罪难逃。根据各级政府森林防火精神,你们在平时不要带火种上山,不要在野外烧烤。在清明扫墓时,我们要响应政府号召,移风易俗,一束鲜花寄哀思。我们去扫墓祭祖时,要改以前上坟烧纸的陋习,在坟头植树献花,表达对上代的哀思和下代人的敬意。
祭祖献花多文明,杜绝山火保森林。让山林不要因为我们一时的疏突而流泪。
xxx
20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家长、同学们:
“森林是人类的摇篮”,“火灾是森林的大敌”。每年的春季和秋冬季节是森林火灾易发期,这些季节空气干燥、植被干枯,火源一旦上山入林极易酿成森林火灾。清明节即将就要到来,每年无数的火灾中,有许多就是因为清明扫墓防火不当造成的。一个小小的火种,就可能引发一场大火灾。
同学们,你们正处在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阶段,作为沙漠绿洲城市乌鲁木齐市的小公民,应该结合课堂知识的学习,亲近自然、爱护树木、向森林汲取成长的力量和智慧,牢固树立文明的生态观和森林防火意识,当好森林防火小天使。要做好“小手牵大手、共同来防火”的宣传工作,告知家长和亲友在林区或山边不做随意点烧田埂草或烧灰积肥、上坟烧纸等错误和不文明的用火行为。
家长们,请你们加强对孩子用火知识的教育和管理,杜绝违规用火。同时希望你们采用文明的方式进行祭奠活动,自觉杜绝携带火种进山,严格禁止孩子参与野外用火,以保护林区,最大限度地降低森林火灾隐患。
同时要积极劝导和监督身边的人不在野外玩火,宣传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将承担的法律责任,鼓励大家自觉遵守防火期内林区禁止野外用火的规定。发现火情时,要记住失火位置,然后迅速离开现场,拨打电话12119报警。森林防火,关乎我们的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的安全,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让我们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美好的生态家园!
xx年x月x日
亲爱的广大农民朋友: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春节以来,全区晴天少雨,天干物燥,加上受前期冰冻雨雪灾害影响,很容易引发森林火灾。最近,一些地方烧荒、烧田埂,还有的上坟烧纸或在林中随意吸烟,不断引发森林火灾,给国家、集体,也给农民朋友自己造成了重大的损失,教训很深刻。区政府希望,全区广大农民朋友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管好自己的家,管好家里的人,互相监督,不要在野外用火,村村联防,家家联防,人人联防,做到家火不上山,林边不用火。具体做到“十不要”:
1、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2、不要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
3、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4、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5、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堆烧等。
6、不要让痴、呆、傻、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在林内玩火。
7、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
8、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9、不要在林内狩猎、放火驱兽。
10、不要让老、弱、幼、病、残者参加扑火。
违规用火要受处罚,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你发现森林火灾或野外用火的,请立即向区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或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报警。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严防森林火灾,保护好金山银山,保护好美丽家园,保护一方平安,为建设绿色生态信州、和谐平安信州做出积极的贡献!
xxx:
森林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它会给森林带来最有害,具有毁灭性的后果。森林火灾不只是烧毁成片的森林,伤害林内的动物,而且还降低森林的更新能力,引起土壤的贫瘠和破坏森林涵养水源的作用,甚而导致生态环境失去平衡。尽管当今世界的科学在日新月异地向前发展,但是,人类在制服森林火灾上,却依然尚未取得长足的进展。
在人为火源引起的火灾中,以开垦烧荒、吸烟等引起的森林火灾最多。在我市的森林火灾中,由于吸烟、烧荒和上坟烧纸引起的火灾占了绝对数量。
森林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它仅能提供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所需的木材及林副产品,而且还肩负着释放氧气、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美化环境、净化空气、减少噪音及旅游保健等多种使命.同时,森林还是农牧业稳产高产的重要条件.然而,森林火灾会给森林带来严重危害.森林火灾位居破坏森林的三大自然灾害(病害、虫害、火灾)之首.它不仅给人类的经济建设造成巨大损失,破坏生态环境,而且还会威胁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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