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供参考:
咸宁市某小学教师收入情况
湖北咸宁小学教师工资待遇,毕业于湖北大学,本科,就职于咸宁市某公立小学,教师事业编,教龄10年,职称为一级教师。
每个月到手工资为3380,每月的双边公积金共计1278,绩效一年6200,每年的工会福利大概1200。
本科学历在编10年中一职称
1.到卡工资 3380
2.公积金双边 1278
3.绩效6200
4.工会福利 1200
年收入
3380×12+1278×12+6200+1200=63296
招引对象应具备国内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国外知名高校同等学历,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如受疫情影响,可根据实际情况顺延);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符合设置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具体见附件1:《2020年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招引农业类硕士、博士研究生岗位信息表》;
4.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它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咸宁市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录用后政策待遇
(一)博士引进待遇
1.安家费:学校一次性给付人民币55万元(税后);或提供校内100平米电梯商品房一套(面积不足和超过100平米部分按市场价格调补)和安家费人民币10万元。
2.科研启动费:人民币5-10万元。
3.薪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计发。在未取得副高级职称的前三年,享受七级副教授绩效工资待遇,三年后,按实际职称享受工资待遇。若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按实际职称享受绩效工资待遇。
4.配偶安置:配偶具有硕士学历学位的,参加学校事业编制公开招聘,同等情况下优先录用;配偶具有普通本科学历的,学校以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
5.服务期: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为8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服务期内离开或考核不合格者,相应待遇取消。
6.其他政策:引进的博士人才除享受学校以上政策外,同时享受咸宁市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1)由咸宁市财政一次性给予安家补助费人民币5万元;(2)每人每月3000元连续发放3年生活补贴,由学校与市财政按1:1比例承担;(3)使用单位事业编制上编。
(二)硕士引进待遇
享受咸宁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1)由咸宁市财政一次性安家补助费人民币3万元;
(2)每人每月1500元连续发放3年生活补贴,由学校与市财政按1:1比例承担
;(3)使用单位事业编制上编;
(4)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服务期内离开或考核不合格者,相应待遇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