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益林补偿基金发放等情况自查工作汇报-工作汇报

孙小飞

县林业局:

  根据县林业局林分[20xx]47号文件要求,我乡组织乡林业站、财政所及有关村组干部,于20xx年3月3日—16日,对20xx—20xx年度公益林补偿基金发放、使用、管护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1、生态公益林管护制度和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制度:

  (1)为确保公益林资源得到有效保障,我乡及时调整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领导组:聘用专职护林员对公益林进行管护和资源监测,由乡政府与护林员签订管护协议,将管护任务落实到山场地块。20xx—20xx年度本乡公益林专职护林员共16名(20xx年10月,根据县安排,调整为8名)。并制订护林员管理办法,加强监管。另在重要时段、重点地段还雇用临时护林员以协助。两年来管护成效显著,没有发生偷、盗伐、乱砍滥伐林木现象。

  (2)对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严格管理:根据上级规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涉农管护补助由县财政局下拨到乡财政所,乡财政所将该部份资金通过财政补贴农民一卡制发放给农户;村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汇入所在村集体帐户。管护资金按每亩1元统筹或提取,用于护林员工资及森林防火等费用,实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2、20xx年度生态公益林资源管护、采伐情况:本乡公益林小班210个,均为省级。20xx年38686亩,20xx年因区划调整,现为38510亩。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在主要路口和人群集中地刷写防火标语,安装警示,安排防火宣传车巡逻宣传,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对护林员巡山护林工作,使用GPS卫星定位系统进行监控。经共同努力,未发生森林火灾。20xx年我乡没有生态公益林采伐。

  3、20xx—20xx年度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拨付、发放和使用情况:20xx年度,县下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77188。5元(补助标准为每亩9。75元);20xx年度,县下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75472。5元(补助标准为每亩9。75元)。资金计划下达后,我乡安排专人负责资金申报帐工作,报帐程序和要求严格按照县林业局、财政局林计[20xx]113号、林计[20xx]107号文件办理。经统计,20xx年度,农户公益林补助资金292101。25元,共涉用1704户;集体公益林补助资金46401。25元。20xx年度,农户公益林补助资金281417。50元,共涉用1703户;集体公益林补助资金55545。00元。20xx年度统筹管护费由县林业局下拔到乡林业站帐户,计38686。00元;20xx年度提取管护资金38510。00元,已划拔到乡财政所帐户。20xx—20xx年度县下拔森林生态效益农户补偿资金573518。75元;村集体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01946。25元。经自查,农户补偿资金已通过一卡制全部发放给农户,未发现截留、挪用、违规抵扣资金等现象。

  4、存在问题及建议:随着森林资源管理的加强和液化气、电在农村的广泛使用,森林植被丰富,林下可燃物增多,森林防火压力不断加大,管护人员工资增幅较大,防火经费缺口大,建议增加提取公益林管护资金。

  特此报告

歙县上丰乡人民政府

20xx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