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小学音乐教学常规

阿林

实验小学音乐教学常规

  一、备课

  1、要根据课程标准的精神和要求,灵活而具体地设计音乐教学的目标。教学目标包括情感态度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三方面。

  2、课时安排:参考教师用书,根据音乐课时恰当安排,对教师用书中不合理的部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教师可根据自己教学的情况,搭配本课内的教学内容。

  3、音乐教学技能:突出音乐备课特点,教师要在课前把教材中的歌曲、乐曲、律动、舞蹈等内容用自己的歌声、琴声、语言、动作表现出来,要加深对音乐的理解,充分挖掘作品所蕴涵的音乐美,用自己对音乐的感悟激起学生的情感共鸣,达到以美感人,以美育人。

  4、教学设计(教学程序、步骤):首先要对教学有一个总的设计思路或框架,在框架内要对教学进行合理的布局和安排,根据新课程理念,既要考虑教师的教法,还要考虑学生的学法;既要考虑教师的教学热情,也要考虑学生学习的兴趣;既要活跃课堂气氛,还要激发创造性思维等等。同时还要考虑教学内容的安排组织。

  二、上课

  (一)教学目标明确

  充分利用教材所提供的内容在音乐教学法的不同方面和领域有计划,有层次地作好教学安排,设计生动、活泼的教学方法和形式,并对每一节课以什么教学内容、方法、形式等来达到什么教学目的和效果作出科学、合理的设计安排。

  (二)遵循听觉艺术的感知规律,突出音乐学科的特点

  1、音乐教学必须突出音乐听觉体验。音乐是听觉艺术,听觉体验是学习音乐的基础。发展学生的音乐听觉应贯穿于音乐教学的全部活动中。

  2、音乐教学必须强调情感体验。音乐是情感的艺术,通过音乐的情感体验,达到音乐教育“以美感人,以美育人”的目的。音乐教学中教师要以自己对音乐、对音乐教育、对学生的真情感染学生,使学生喜爱音乐。

  3、音乐教育必须强调以审美。以音乐审美是中小学音乐教育最基本的理念,应渗透在各个不同的教学领域中,通过音乐感受与鉴赏、表现、创造及音乐与相关文化的学习,培养学生的审美感知,丰富审美情感,发展审美想像,深化审美理解,有效地提高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

  (三)注意音乐教学各领域之间的有机联系

  音乐教学领域包括:“音乐感受与鉴赏”“音乐表现”“音乐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各教学领域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的整体。

  (四)面向全体学生,注意因材施教

  学生音乐能力的客观差异,要求教师对所有学生给予普遍的关怀和鼓励,使他们充满自信地参与各项音乐活动。对音乐特长学生应给予相应的指导,并引导和鼓励他们关心集体的音乐学习。

  (五)建立平等互动的师生关系

  音乐教学活动应该是过程与结果并重,教师作为教学的组织者和指导者,是沟通学生与音乐的桥梁。教师应在教学过程中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交流互动关系。

  教学形式应灵活多样,应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采用与之相适应的教学组织形式,创设充满音乐美感的课堂环境。要突出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便于学生参与各项音乐活动,便于教学过程中的师生交流。

  (六)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现代教育技术极大地扩展了音乐教学的容量,丰富了教学手段和教学资源,在音乐教育中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教师应努力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利用其视听结合、声像一体、形象性强、信息量大、资源宽广等优点为教学服务。教师应加强对学生在影视、广播、网络上学习音乐的指导。

  (七)创造

  音乐是一门极富创造性的艺术。音乐创造是指在中小学音乐教学中的即兴创造和运用音乐材料来创作音乐的活动。在音乐教学中,处处都有发挥学生创造性的机会。教师应将创造力的培养贯穿于各个教学领域,要启发学生创造性地进行艺术表现,不要用“标准答案”去束缚学生。同一个练习,可能有多种答案;同一首歌曲,可能有多种处理方法;同一首乐曲,可能有多种理解。应重视音乐实践中的创造过程,培养和鼓励学生的创造精神。

  教师在教学实践活动,更多地为学生提供创造性学习的空间,教师也应积极地挖掘教学的空间,让学生轻松愉快地学习。将课本、教师、学生、环境四大要素紧密结合,创设自己的教学特色,使自己的教学有声有色,使学生在教师的引导、协助下更喜欢上音乐课。

  三、教学评价

  1、音乐教学评价中强调遵循以下几个原则:发展性原则、导向性原则、科学性原则、整体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

  2、对学生的评价应关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和知识与技能方面的指标,还应考察学习过程与方法的有效性。如:对音乐的兴趣爱好与情感反应,音乐实践活动中的参与态度、参与程度、合作愿望及协调能力,音乐的体验与模仿能力、表现能力,探究音乐的态度与创编能力,对音乐与相关文化的理解以及审美情趣的形成等。

  3、评价的方式与方法

  (1)音乐教学的实践过程,是评价的一个重要方面,应予以充分的关注,在教学过程中经常进行。可采用观察、谈话、提问、讨论、抽唱(奏)等方式进行。

  (2)在音乐教学活动中,对学生的音乐兴趣爱好、情感反应、参与态度、交流合作、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等,可以用较为准确、形象的文字进行定性评价,也可根据需要和可行性,进行量化测评。无论采用哪种方法,都要注意科学性。

  (3)对学生和教师的评价可采用自评的方式,以描述性评价和鼓励性评价为主。由于在音乐学习中学生个体差异明显,因此,学生评价的重点应放在自我发展的纵向比较上。“班级音乐会”能充分体现评价的民主性,营造和谐、团结的评价气氛。通过班级音乐会或其他活动,展示师生音乐作品、音乐小评论、演出照片、录音录像等,达到相互交流和激励的目的,是一种生动活泼的评价方式。

  总之,音乐评价应该保持开放的心态,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式方法,才能使评价活动更有效,评价更具可行性,这对深化音乐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具有重大意义。

  音乐组

  教导处

  20xx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