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务员考试报名程序

孙小飞

四川公务员笔试信息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4.笔试加分:

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我市“5·12汶川地震”重灾区(即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大邑县)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在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我市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在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我市“4·20芦山地震”重灾区(即邛崃市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机关公务员时,在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我市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在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2021年3月30日前(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将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审核(地址:成都市蜀锦路59号;联系电话:028—61884978)。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考生在参加本次考试前,曾享受过上述加分政策并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政策。

5.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4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5月10日前,考生可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四川公务员考试报名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制度。

3.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5年2月24日至2003年2月24日期间出生),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2月24日至2003年2月24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中违纪违规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在职(含试用期内)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川公务员考试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在选调范围内、符合选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院(系)党组织、高校(院所)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按照选调范围、选调条件对毕业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资格条件、综合表现、专业特长、心理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严格把关后,提出推荐意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向服务地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项目主管部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严格把关后,提出推荐意见。

在选调范围内、符合选调条件,且高校(院所)、县(市、区)有关部门同意推荐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选调计划表”“报考指南”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职位报名。报考者应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选调职位,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填报服务地所属市(州)职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四川省2021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的各项内容(填写说明详见附件5《报考指南》),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推荐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月24日至3月4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推荐表》两份,报院(系)党组织、高校(院所)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签章后,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交市(州)党委组织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