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务员笔试
笔试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级分类原则。
1、公共科目
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重点测查用****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申论分为省市县综合管理、乡镇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三类。公安机关职位统一使用行政执法类试卷。
公共科目笔试范围参阅相关考试大纲(见附件3)。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如下:
3月27日上午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月27日下午14:00-16:30《申论》
2、专业科目
省外办外语职位,加试外语专业笔试;财政金融类、会计与审计类职位,加试财经管理专业笔试;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加试公安专业笔试。专业科目考试范围参阅相关考试大纲(见附件3)。凡未注明专业科目笔试的职位,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3月28日上午9:00-11:00 省外办外语专业笔试3月28日上午9:00-11:00 财经管理专业笔试
3月28日上午9:00-11:00 公安专业笔试笔试
地点设在省直、设区市。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并须携带准考证及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
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成绩4月25日在江西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信息在江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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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公务员考试体检
(一)确定体检(体测)对象面试结束后,根据计划数1:1的比例,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招录机关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体测)对象。入闱体检(体测)名单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招录机关在网上予以公布,公布内容为: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职位代码、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
当招考职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确定体检(体测)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仅此1人,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综合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
(二)体测
对于需要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报考人员经体能测评合格后,方能进入体检程序。体能测评工作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或省直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实施。人民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特警职位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考录特警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的通知》(赣公字〔2005〕98号)执行,乡镇专武干部职位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在全省乡(镇)、街道专武干部考试录用中加试军事理论和进行体能测试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赣组字〔2007〕57号)执行。其中,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项目的测评次数为1次,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为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为不超过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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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公务员考试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制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至2003年2月28日期间出生),2021届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及报考定向招录乡镇(场、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录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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