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务员笔试和面试内容

黄飞

上海市公务员笔试内容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报考人员从事公务员职业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潜在能力。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判断推理能力、数理能力、常识应用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申论》主要测查报考人员从事公务员职业应当具备的综合能力。测查内容包括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公共科目考试分A类和B类两类试卷,报考条件规定招考对象为"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的职位考A类试卷,报考条件规定招考对象为"不限"的职位考B类试卷。

专业科目考试分为政法、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设管理、农村建设管理六大类。考试时限60分钟,满分50分。综合管理类不设专业考试科目。

其中,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报考定向招录职位的,仅限报农村建设管理;同时,报考定向招录职位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还可以根据各自的条件选报一门其他专业科目,并选报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A类职位。优秀居委会干部限报综合管理类。报考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政法职位,限选报B类、政法。

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均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和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公布。

上海市公务员笔试和面试

笔试。初定2020年12月在上海进行选调生笔试。笔试测查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2021年度上海市定向选调生笔试与2021年度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同步进行,考试成绩“一试两用”。

面试。初定2021年1月在上海举行选调生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及有关要求后续通知。

上海市公务员面试

一、面试举行时间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录机关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于2020年5月22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同时,考生必须对是否参加面试进行再次确认。考生在网上进行面试确认后,招录机关将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工作证)的原件、考生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录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时间为2020年5月28日至6月1日(公安机关因招录人数较多,经批准时间可适当延长)。

面试工作结束的2个工作日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通过上海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公布面试成绩。

二、面试考查形式

《上海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没有明确规定面试的测评方法,从近几年的试题样本来看,上海市公务员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这一考查方式。在面试中,法检系统、公安系统、监狱系统、人保部门常有追问的情况。其中法检、监狱多为专业类的追问,追问与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公安系统多为“自我介绍+随机追问”。人保部门多为求职动机追问。个别有追问的考场,题量会有所减少,一般为3~4道。

三、面试作答方式

面试一般采用“考官读题,考生听题作答”的方式,即考官读一道题,考生回答一道题,每道题读一遍,考生如果没有听清楚,可以要求考官再读一遍。考场内不提供题本,考场内提供有草稿纸和笔。一般有7或9名考官,计时员1~2人,监督员0~2人。考生考完离场,不当场公布成绩,面试工作结束的2个工作日后,市公务员局通过上海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公布面试成绩。

四、面试人员确定

笔试成绩合格者于2020年5月11日10:00至5月15日18:00登录上海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参加网上职位报名,并接受招录机关资格审查。

在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中,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排序,按具体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计划录用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招录职位,将对达到本专业类别考试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组织公开调剂补充面试人选。

调剂职位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10:00至5月20日18:00。公开调剂工作结束后,如招考职位面试人数仍达不到1:3比例,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职位资格条件,进行统一调剂。

面试人员名单于2020年5月22日在上海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