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务员面试信息
(一)面试的通知。5月6日,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的时间。全省面试分批有序进行,具体为:
第一批:5月8、9、10日,省直部门、省司法厅系统考生,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各级机关考生。
第二批:5月15、16、17日,各设区市剩余考生。
第三批:5月22、23、24日,唐山、保定、邯郸市剩余考生。
面试考生人数较多的批次,面试时间可延长一天。
(三)面试的地点。面试具体考点、时间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考生的分组。报考同一个职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因招录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职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分为两个或多个面试组场,并将该职位招录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组场,将来考生综合考试成绩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组场排序,分别使用拆分后的招录计划。
(五)综合考试成绩的计算。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作为体检、考察人选。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综合考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六)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录用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分职位(蛇型分组的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场次)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报考民族自治县机关的少数民族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用。
(七)公布进入体检名单、体检安排。第一批面试的考生于5月12日,第二批面试的考生于5月19日,第三批面试的考生于5月26日,在所报考的省直部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招录网站查看是否进入体检。进入体检的考生同时查看“体检安排”或“体检安排预告”。考生须于体检当日早7点前空腹到指定地点集合。
河北省公务员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3月3日9:00至3月7日17:00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3月8日12:00
缴费截止时间:3月8日17:00
报名考务费减免资料发送时间:3月3日9:00至3月7日12:00
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填报时间:3月22日9:00至26日22:00
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及准考证打印时间:3月22日9:00至28日9:00
笔试时间:
3月27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月27日下午14:00—16:30申论
3月28日上午9:00—11:00公安专业科目
河北省公务员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
缴费成功的考生,务必于3月22日9:00至26日22:00期间登录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见附件5),完成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的考生,才能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没有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的,无法打印准考证,并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方能进入考场。
特别提示:
填报时间:3月22日9:00至26日22:00
打印时间:3月22日9:00至28日9:00
考生提交健康信息承诺书后本人旅居史、接触史、相关症状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及时更新上报。其中,3月22日9:00至26日22:00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登录系统进行更新填报;3月26日22:00后至笔试前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将《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ebgwyks@vip.163.com。
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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