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7127元/月,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284元/月。
已按上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缴纳的,需缴纳差额,其中已办理待遇计发、丧抚待遇领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个人账户一次性返还等变更业务的,个人缴费基数不再重新核定。
关于公布2021年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档次的通知
现公布2020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为68508元。从2021年1月1日起,对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月缴费基数为5709元。共分为“个人缴费基数下限”、60%、70%、80%、90%、100%、200%、300%八个缴费档次。
本年度已选择60%缴费档次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重新选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档次,或维持60%缴费档次。
本年度已选择70%、80%、90%、100%、200%、300%缴费档次的人员不再重新选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