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职工
2021年度越城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上限暂按19783元(月平均工资的300%)执行,月缴费基数下限暂按3957元(月平均工资的60%)执行。
(二)灵活就业人员
2021年度越城区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为3957元,最高为19783元,参保人员可在3957元至19783元之间,任意选择缴费基数。
本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规则作出调整,当年未重新申报缴费基数的,原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省平工资的60%的,沿用原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省平工资的60%的,提高至上年省平工资的60%。11月浙江政务服务网将上线“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工资调整”网报模块(具体上线时间以实际为准),如需变更缴费基数请及时申报。
2021年度缴费基数启用后,需对灵活就业人员1-9月的缴费基数进行差额补收,具体启用规则如下:
1、灵活就业参保缴费人员、延缴人员、中断缴费人员、当年办理退休手续人员,本年度缴费基数高于上年省平工资的60%(3957元/月),可不做调整;本年度缴费基数低于上年省平工资的60%,提高到上年省平工资的60%,并产生1-9月份缴费差额,补缴额发税务机关征收(请确保签约银行账户内余额充足)。
2、办理延长期一次性缴费领取过渡性专项补助的被征地人员,本年度缴费基数按照各地申报的社平工资对应比例启用,并产生1-9月份缴费差额,补缴额发税务机关征收。
每月需缴纳的社保费用=缴费工资基数×缴费费率。参保人员每月的缴费工资基数,可以在上述基数“上下限”之间确定。
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例,目前绍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为14%,个人缴纳比例为8%。如果参保人员按缴费基数上下限来缴费,下面就来算一下缴费情况。
(一)10月26日17点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暂停受理除查询打印外的各项经办业务,网上服务系统也将临时关闭业务申报功能(查询打印功能仍能正常使用)。
(二)10月27日17点后,社保省集中系统暂停受理除查询打印、人员参保外的各项经办业务。
温馨提示:
一、根据相关规定,本次缴费基数启用时系统将对目前未及时申报2021年度缴费工资的机关事业参保单位及企业和机关事业参保人员执行10%上浮政策。
二、缴费基数启用时,缴费状态为中断、终止的参保职工,不产生差额补收数据。
三、缴费基数启用时,对月缴费基数超出2020年度月基数封顶值17880元且小于2021年度月基数封顶值19783元、超出2020年度月基数保底值3576元且小于2021年度月基数保底值3957元的机关事业参保人员,据实重新核定本年度(1-9月)月缴费基数并结算差额。
四、单位可通过浙江政务网服务网登录社会保险网报系统中“参保征缴”中的“缴费工资预启用核对”模块,查询补收金额及申报基数。
五、如此内容与上级文件内容有所差别,将按照上级文件变化做出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