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社保个人缴费标准如下:
(一)参保企业职工五项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统一,凡在阜阳市参保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统一,其中上限调整为3017.01元,下限调整为15085.05元;
(二)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缴费上下限:
1、自2021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原社保所)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可以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和上限之间适当选择;
2、参保人如选择按缴费基数上限缴纳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5644.2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282.21元,选择按缴费基数下限缴纳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072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53.6元,参保人如果未按期办理申报手续,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依据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确定,低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的,将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
3、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460.96元。
依据相关规定,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 从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阜阳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继续在国家规定的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下调20%,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考核用人单位浮动费率时,按照调整后的行业基准费率执行。
据了解,2022年度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每人900元,其中各级政府财政补助同步提高30元,为每人580元。通知要求各地财政按规定足额安排本级财政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40元,达到每人320元。其中,医疗救助对特困人员(含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全额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320元;医疗救助对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280元,个人缴费每人40元;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250元,个人缴费每人70元;脱贫不稳定和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口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160元,个人缴费每人160元。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不再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
居民医保实行按年度参保缴费、享受待遇,原则上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2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待遇享受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鉴于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春节集中返乡的实际,该群体的筹资时间可延长到2022年2月28日。
阜阳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缴费档次共有15档,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多缴多得,且对按时缴费的参保人,政府在个人的基础上加以补贴。
个人缴费200元的,补贴40元;
个人缴费300元的,补贴50元;
个人缴费400元的,补贴60元;
个人缴费500元的,补贴70元;
个人缴费600元的,补贴80元;
个人缴费700元的,补贴90元;
个人缴费800元的,补贴100元;
个人缴费900元的,补贴110元;
个人缴费1000元的,补贴120元;
个人缴费1500元的,补贴150元;
个人缴费2000元的,补贴200元;
个人缴费3000元的,补贴200元;
个人缴费4000元的,补贴200元;
个人缴费5000元的,补贴200元;
个人缴费6000元的,补贴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