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a,女,xx岁,x族,xx省xx县人,xx县第xx中学学生,现住xx县xx路xx号。法定代理人:b,女,xx岁,x族,xx省xx县人,xx县xx公司员工,现住址同上。
被申请人:c,男,xx岁,x族,xx省xx县人,xx县xx厂工人,现住xx县xx路xx号。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增加抚养费一案业经xx县人民法院于xx年xx月xx日作出19xxx字第xx号民事判决,被申请人拒不遵照判决履行给付义务。为此,特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事实与理由:应祥述,此略。
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1款之规定,特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被申请人c每月继续给付申请人a子女抚养费xx元。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法定代理人:
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女,××岁,×族,××省××县人,××县第××中学学生,现住××县××路××号。
法定代理人:女,××岁,×族,××省××县人,××县××公司员工,现住址同上。
被申请人:男,××岁,×族,××省××县人,××县××厂工人,现住××县××路××号。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增加抚养费一案业经××县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19××)×字第××号民事判决,被申请人拒不遵照判决履行给付义务。为此,特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事实与理由:(应祥述,此略。)
此致
××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法定代理人:
××年××月××日
申请人:xx
所住地:xx
电话:xx
被执行人:xx
所住地:xx
电话:xx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离婚一案,经xxx市xxx法院作出(xxx)xxx民初字第xxx号民事xxx书,现被执行人拒不遵照生效判决履行。为此,特申请贵院给予强制执行。
执行请求:
1、请求贵院执行被执行人应向申请人支付的抚养费,共计xxx个月xxx元。
2、被执行人支付本案执行费。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xxx年xxx月经贵院判决离婚,离婚后被申请人从未按生效判决付给申请人一分抚养费,申请人多次索要无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申请人与孩子的生活处于极大困境,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该判决。
被申请人的财产状况如下:xxxxxxx
此致
敬礼!
执行申请人:xx
委托人:xxx年xxx月xxx日
申请人:女,xx岁,x族,xx省xx县人,xx县第xx中学学生,现住xx县xx路xx号。
法定代理人:女,xx岁,x族,xx省xx县人,xx县xx公司员工,现住址同上。
被申请人:男,xx岁,x族,xx省xx县人,xx县xx厂工人,现住xx县xx路xx号。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增加抚养费一案业经xx县人民法院于xx年xx月xx日作出(19xx)x字第xx号民事判决,被申请人拒不遵照判决履行给付义务。为此,特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事实与理由:(应祥述,此略。)
此致
敬礼!
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法定代理人:
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xxx,女,生于19xx年1x月xx日,汉族,重庆市忠县人,住忠县石宝镇xx村5组10号,身份证号码512223xx1xx16xx。xxxxxxxx,8580xxxx。
被申请人:xxx,男,生于19xx年4月9日,汉族,重庆市忠县人,住忠县东溪镇兴旺村二组5号,身份证号码:51222319750xxxx,0158xxx5037xxx,547822xx。
申请事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忠县人民法院作出20xx忠法民初字第908号民事判决现已生效,但被申请人拒不执行该判决履行给付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婚生女xx的抚养费。为此,特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xxx与被申请人xx于20xx年2月21日登记结婚,婚后共生育女儿xx,婚后因家庭生活琐事扯皮,于20xx年12月18日经忠县人民法院以20xx忠法民初字第908号判决二人离婚,婚生女由申请人xx抚养,由被申请人xx每月给付抚养费200元,从20xx年1月1日起支付至18岁为止。判决生效后,至今被申请人xx未支付抚养费。为此要求被申请人xxx支付20xx年和20xx年度抚养费共计4800元肆仟捌佰元整。
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强制执行被申请人xx支付其抚养费共4800元肆仟捌佰元整。特请求贵院依法强制执行,强令被申请人如数给付上述款项,并加倍支付拖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承担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忠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二00九年八月十四日
申请人:赵某某,男,汉族,20xx年8月9日出生。
法定代表人:赵某,男,汉族,1982年5月8日生,某公司职员,住石家庄市某某区某某小区。
被申请人:李某,女1980年4月16日生,汉族,石家庄某某公司职员,住石家庄市某某区某某小区。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石家庄市某某区人民法院 民一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被申请人每月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并由被申请人负担本案全部执行费用。
事实和理由
赵某与李某之间因离婚纠纷一案,业经石家庄市某某区人民法院于年月日做出 民一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申请人每月支付儿子赵某某抚养费600元自年月起至赵某某独立生活止。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未按照判决书内容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特申请贵院给予强制执行。
此致
石家庄市某某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法定代理人:
二0一一年五月五日
申请人:xxx,女,生于xx年x月xx日,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xxx,男,生于19xx年4月9日,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已经xx人民法院作出xx号民事判决现已生效,但被申请人拒不执行该判决履行给付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婚生女xx的抚养费。为此,特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xxx与被申请人xx于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婚后共生育女儿xx,婚后因家庭生活琐事扯皮,于xx年xx月xx日经xx人民法院以xx号判决二人离婚,婚生女由申请人xx抚养,由被申请人xx每月给付抚养费200元,从xx年x月x日起支付至18岁为止。判决生效后,至今被申请人xx未支付抚养费。为此要求被申请人xxx支付xx年和xx年度抚养费共计4800元(肆仟捌佰元整)。
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强制执行被申请人xx支付其抚养费共4800元(肆仟捌佰元整)。特请求贵院依法强制执行,强令被申请人如数给付上述款项,并加倍支付拖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承担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x年x月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