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福xx分行20xx年度校园招聘新行员岗前培训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安排
本次岗前培训采取全封闭式集中培训,分两个阶段开展(其中第二阶段预计11月-12月,另行通知),第一阶段相关安排如下:
1.报到及培训时间
报到时间:7月16日下午16:00前。
培训时间:培训共约5周;
(1)军训:7月17日-7月24日;
(2)理论及操作学习:7月24日起,约4周。
2.报到及培训地点
报到地点(军训地点):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训练基地,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盖山路159号(地图及乘车方式见附件1)。
培训地点:军训结束后,由省分行统一组织前往省分行培训中心武夷山管理部,地址:武夷山市绕曙新村31号,总台电话:0xxx
3.班委竞聘安排
为做好培训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培训班将采取公开竞聘方式产生班委,班委竞聘于军训结束后举行,竞聘相关事宜另行安排。军训期间省分行将指定临时小组长。
二、参训要求
1. 全体新行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前来参加岗前培训。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岗前培训的,省分行将根据《校园招聘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协议书》约定,解除双方签订的《校园招聘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协议书》。
2.新行员参加培训时需携带以下入职材料(入职材料将在军训结束时统一收取):
(1)身份证(原件);
(2)报到证(原件);
(3)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党员请提交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原件(介绍信抬头统一写“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党委”);
另:研究生学历的还需提交本科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科学历如有第二学历或第二学位需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境外学校毕业生需提供签约时通知准备的《留学回国人员办理来闽工作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及流程》上的相关申报材料。
3. 军训期间要求全体新行员统一着装,为做好服装及鞋子的预订,请新行员认真填写军训服装登记表(见附件2),于20xx年6月24日前发送邮件至xxx。
4.培训期间将统一安排食宿,已备有洗漱用具、衣架等日常生活用品。相关费用由省分行统一结算,参训人员无需自行支付。
5.因课程需要,请全体新行员自行准备正装(要求上衣为白色)及运动服装各1套、百元面值的人民币1张。
6.新行员可通过添加培训班联系人微信,保持与人力资源部的联系,了解培训期间动态及信息。
xxx分行
20xx年6月20日
各镇(街道、园区)安监办、各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的规定,强化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防范意识,推进全市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20xx年度取得《职业卫生培训合格证书》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2.未参加20xx年度培训存在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
3.职业卫生管理相关知识;
4.以《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培训教材》的内容为重点,并结合职业病危害预防实际。
三、组织方式
以镇(街道、园区)为单位,集中举办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班,镇(街道、园区)负责本辖区内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的报名、汇总工作。填写《青岛市职业卫生培训班学员汇总表》(附件2)于10月底前报平度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
四、计划安排
20xx年10月至12月,举办镇(街道、园区)职业病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班。培训人数在60人以上的,可以在镇(街道、园区)所在地举办培训班,培训人数不足60人的,尚不够组成一个培训班的,由市安监局统一组织安排培训。每期培训班统一培训时间两天,自学一天,复习考试一天。
五、培训、考试、发证
1.此次培训委托具有职业卫生培训资质的单位承担培训工作。青岛市安监局职业健康监管处和平度市安监局根据课程计划安排不定期进行现场培训检查,确保培训质量。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根据各镇(街道、园区)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2.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职业卫生培训考核发证工作。考试不及格的,允许补考1次。经补考仍不及格的,重新参加相应的培训学习。考试由平度市安监局统一组织,实行闭卷考试。
3.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规定,报名职业卫生培训的学员20xx年度参加青岛市安监局统一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并成绩合格的,只参加培训学习,不再参加职业卫生考试,未参加安全生产考试的学员要进行培训考试。
4.考试合格者,由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职业卫生培训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在山东省范围内有效。
六、有关要求
1.各镇(街道、园区)要高度重视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切实将其列入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制定方案,狠抓落实。加强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按规定开展培训工作或者有关人员不参加职业卫生培训的,要督促整改,市安监局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并将职业卫生培训纳入年度考核。
2.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要安排好单位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全市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认真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预防的主体责任,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范意识,逐步改善作业条件,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3.参加职业卫生培训的学员培训班报到时,须持身份证(正面)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两张2寸彩色照片,并交纳培训费(含教材、培训、教务等费用)。
4.各镇(街道、园区)安监办及时组织参加职业卫生培训的学员按照要求认真填写《青岛市职业卫生培训学员登记表》并留存上报。
XX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市直星级饭店:
为增强饭店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护自救能力,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定于本周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