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民政局、文明办、老龄办:
为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倡导敬老爱老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巩固和宣传我市敬老院的先进典型和事迹,充分发挥敬老院管理队伍和服务对象爱岗敬业、争当先进的主观能动性。根据省民政厅、省文明办、省老龄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敬老院争先创优活动的通知》(皖民社救函[20xx]322号)要求,市民政局、市文明办、市老龄办决定以工作优秀、服务优秀、素质优秀为目标,在全市敬老院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促进敬老院持续稳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宣传一批在特困人员供养、敬老院管理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弘扬传统美德,树立先进榜样,进一步激发供养机构、管理服务人员的工作热情、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激励服务对象树立和谐友善、团结互助、老有所为的.生活态度,提升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建设恪尽职守、作风优良、群众满意的工作队伍,形成相互理解、互助互爱的人文环境,为把黄山建设得更美丽更富裕更文明提供持续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活动时间和内容
活动时间: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
活动内容:争创先进敬老院、争当优秀敬老院长、优秀养老医护人员、优秀五保老人。
三、活动对象
全市所有敬老院、敬老院长、敬老院医护人员、集中供养五保对象。
四、评选名额
本次活动全省共评选争先创优“先进敬老院”100所,“优秀敬老院长”、“优秀养老医护人员”、“优秀五保老人”各100名。上述四种类型各区县至少分别推荐上报1个。
五、评选条件
(一)先进敬老院
1、已经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2、机构入住五保对象超过30人,床位利用率超过70%(可以包括社会老人);
3、在院五保对象供养标准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机构运营维护经费保障较好,20xx年五保供养机构等级评定为二星级以上;
4、环境整洁卫生,各类生活、活动设施齐全,配备有医疗机构或医务室,院内气氛和谐,在院五保对象能够团结互助,热爱集体,无打架斗殴、上访现象;
5、各类规章和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力,连续3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二)优秀敬老院长
1、遵纪守法,熟悉五保供养和敬老院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从事敬老院管理工作三年以上;
2、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能够团结全院工作人员,细致耐心的为五保对象服务,工作勤勉,成绩突出,五保对象普遍满意;
3、工作敏锐性强,能够及时发现、调解、处理院内各种矛盾问题,能够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
4、所在敬老院有一定规模,入住五保供养对象30人以上,床位利用率70%以上;
5、任期内敬老院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三)优秀养老医护人员
1、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从事敬老院服务工作1年以上,直接从事一线护理工作的优先;
2、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能够细致耐心的为五保对象服务,工作勤勉,成绩突出,所服务的五保对象满意度95%以上;
3、认真学习养老护理专业知识,业务水平较高,参加过养老护理员培训,有相关证书的优先;
4、工作认真细致,能够及时发现和响应老人需求,零投诉者优先。
(四)优秀五保老人
1、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服从敬老院管理,有良好的精神面貌;
2、处事乐观积极,心态平和,思想品德、人际关系良好;
3、积极参与院公益活动,带头劳动,乐于助人,能够正确处理公与私、个人与集体的关系。
六、工作程序
本次争先创优评选活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公示、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分别在本单位、区县级、市级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等,公示媒体包括单位公示牌,本地区、本部门主要报纸、网站等。
(一)拟推荐对象由所在敬老院民主推荐,在本敬老院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县民政局、文明办、老龄办初审;
(二)区县民政局、文明办、老龄办初审、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民政局、文明办、老龄办复核;
(三)市民政局、文明办、老龄办复核、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民政厅、文明办、老龄办审核。
在推荐评选过程中,推荐对象被提出异议的,推荐单位应认真进行调查,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七、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救灾救济低保科,程思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八、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区县要把此项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作为激发相关人员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提升特困人员供养和敬老院管理服务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认真组织实施,最大限度地发现和推荐先进人物和突出事迹。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区县要把宣传工作贯穿活动始终,发动广泛的宣传动员,宣传优秀敬老院长、优秀养老医护人员、优秀五保老人的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展示先进敬老院的优质服务和良好形象,不断扩大活动的影响力。
(三)严格审核,及时报送。本次争先创优活动是我市特困人员供养工作方面肯定成绩、树立典型的重要工作,各区县民政局、文明办、老龄办要本着负责任的态度,认真推荐,公正公平,严格把关,实事求是,做到推荐和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各地要抓紧时间部署推荐工作,并于20xx年6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民政局救灾救济低保科,市民政局、文明办、老龄办将适时通报评选结果。
xx市民政局 xx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
委员会办公室
xx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6月29日
各乡(镇)社会事务办、局各股室、所:
20xx年春节即将来临,根据市慈善总会统一要求,民政局将在春节期间开展“慈善情暖万家”慰问活动,经局党组1月19日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扶贫济困,敬老助残,赈灾救助”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精神。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月至2月
三、 资金来源
市慈善总会一般基金5万元
四、资金安排
都濡镇4800元,敬老院2000元;
丰乐镇1800元,敬老院2000元;
涪洋镇2300元,敬老院2000元;
黄都镇1400元,敬老院2000元;
镇南镇1200元,敬老院2000元;
泥高乡1400元,敬老院2000元;
砚山镇1400元,敬老院2000元;
分水乡1200元,敬老院1000元;
浞水镇2200元,敬老院1000元;
茅天镇1500元,敬老院2000元;
蕉坝乡900元,敬老院2000元;
柏村镇1400元,敬老院2000元;
红丝乡900元,敬老院2000元;
石朝乡900元,敬老院1000元;
大坪镇1700元。
按每户200-500元标准或粮油棉被等物资对低保、困难家庭进行慰问。
五、活动要求
各乡(镇)社会事务办、局各股室,要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审查,阳光操作,公开透明,避免重复慰问,随意慰问。确保慰问对象准确,确保慈善慰问资金或物资及时有效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xx县民政局
20xx年1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