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张家界养老金上调方案政策细节截止目前没有公布,下面是2021年张家界养老金上调的方案: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以下是2021年张家界养老金调整的详细方案: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一是定额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
二是挂钩调整,
(1)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再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满l年的记为l年(缴费年限计算到月);
(2)对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按本人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2.7%;
(3)原因工残退休人员按上述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足140元的,按140元调整增加。
三是倾斜调整,
(1)对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 80 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0元;
(2)对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
(3)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规定予以倾料,认真落实相关解困标准。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日前发布《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待遇计发时间从2020年1月1日算起。
湖南落实人社部、财政部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要求,行动积极,是全国第三个公开养老金具体调整方案的省份,比去年提前了45天。此次调整,月人均增加140元左右,相较2019年的月人均增加134元,调整金额小有增加。今年我省的调整方案有哪些具体措施呢?6月8日,记者采访了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
全省整体调整水平为5%,月人均增加140元左右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湖南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沿用了2019年的调整思路和框架,调整幅度大体一致,均为人均5%左右,人均增加金额为140元左右,应调整前基数起点不同,相较2019年的月人均增加134元,调整金额小有增加。
今年我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政策仍然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三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平和效率相结合。与2019年相比,具体调整标准小有变化。
定额调整方面,《通知》明确,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与2019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5元,今年增加了5元。
挂钩调整方面,《通知》明确,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再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缴费年限计算到月)。与2019年的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再增加2.8元相比,今年增加了0.2元。
对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38号)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按本人2019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2.7%。这一调整标准与2018年相一致。
据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对调待倾斜对象有明确规定,此次,我省严格按国家文件规定对象进行倾斜。
我省继续对高龄退休人员进行倾斜,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通知》明确,对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0元;对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