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充养老金上调方案政策细节截止目前没有公布,下面是2021年南充养老金上调的方案: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以下是2021年南充养老金调整的详细方案: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2元,按本人上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3%的基础上,再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15年及以下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0.7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增加1.8元。
明确从2021年1月1日起,为2020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左右。
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是退休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此次调整,继续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2元。
挂钩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3%的基础上,再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15年及以下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0.7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增加1.8元。
适当倾斜
对高龄退休人员按照“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满90周岁及以上”三个高龄段分别增加35元、65元、105元;
对艰苦边远地区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一类至六类地区每人每月分别倾斜增加10元、20元、30元、40元、60元、80元。
温馨提示
2021年6月2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召开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视频会议,全面部署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要求各市(州)确保7月1日前把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年龄不到法定退休年龄,其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的计发月数要比正常退休的多。
病退人员的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上年省市职工平均工资*20%+95年底前推算存储额本息/120+调节金)*(1-提前年限*2%)
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2016年12月31日已经达到退休年龄、补缴后累计年限不满15年的,可按补缴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或者100%、以20%的比例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也可以逐年缴纳至满15年。
2017年1月1日后达到退休年龄的、补缴后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统一按照相关规定逐年延长缴费至满15年;其中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缴费基数为办理一次性缴费手续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或者100%,比例为20%。一次性缴纳期间的个人账户记账比例,统一为8%。
南充养老保险交费基数和比例
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职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
交费年限
1、不满45周岁的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2、参保人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应逐年延缴,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
3、达到65周岁时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但一次性补缴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