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李XX,女,19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XX市XX路XX号,身份证编号:XXXXXXXXXXXXXXXXXX.
张XX,女,20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XX市XX路XX号,身份证编号:XXXXXXXXXXXXXXXXXX.
受托人:王XX,男,19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XX市XX路XX号,身份证编号:XXXXXXXXXXXXXXXXXX.
李XX是张XX的母亲,是其法定监护人。
现由李XX和张XX共同购买XX市XX路X号X栋X单张X房,本人李XX因故不能亲自前往办理有关手续,现委托王XX代本人及女儿张XX办理上述房产的相关事宜:
1.办理购房的相关手续,包括代签购房合同、物业管理合同,缴交房款、契税等手续;
2.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
3.代签有关银行按揭需要的贷款合同、保证合同及授权委托书;
4.办理该房房地产权证及领取手续;
5.办理按揭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6.办理该房验收及入伙手续。
代理人在上述权限内代理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本人均予承认。
委托期限自20xx年三月一四日起至办理完上述授权事项止。
委托人:
年月日
贷款委托协议书
委托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受托方:(简称“乙方”)娄底市安居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根据《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友好、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申请贷款事宜,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委托,并同意为甲方提供咨询与相关的委托服务。
第二条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办理贷款所需的所有证件和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及信息的真实、有效、合法与完整。
2.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贷款;若甲方不配合贷款或不履行本协议,则本协议终止。甲方必须赔偿乙方在代理贷款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并向乙方支付预定贷款金额3%的佣金。
3.因甲方提供虚假资料、证件、信息等其他原因,或隐瞒相关事实所造成的相关后果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预定贷款金额3%的佣金与代理贷款过程中乙方所产生的全部相关费用与损失。
第三条 贷款金额
1.甲方预定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约 万元;
2.乙方将尽力帮甲方争取预定贷款金额,贷款金额以贷款银行或机构批准放款额度为准,评估金额以银行或机构指定“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为依据,若甲方最后不能接受银行的实际贷款金额须终止本协议时,甲方必须承担乙方在代理贷款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元。
第四条 佣金与费用收取方式:(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贷款不顺利或未成功,佣金与费用不退还。
A、乙方收取甲方贷款金额的3%作为佣金,其他(资料费、保险费、评估费、银行公证费、抵押登记费等)贷款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B、大包干: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人民币(大写) 元(包含贷款佣金、资料费、保险费、评估费、银行公证费、抵押登记费、他项登记费、工本费、交通费等贷款相关费用)。
如因甲方原因(如征信问题等)和银行政策要求需要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五条 甲方在签订贷款委托协议书当日向乙方预付前期费用 元,余款在银行或机构贷款审
批通过后一次性付清给乙方。在甲方全面配合下,如非甲方原因,乙方无法贷款成功,退还前期运作费用。乙方在贷款中所产生的劳务费与资料费等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第六条 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如果甲方单方面终止贷款申请,或因甲方原因贷款未成功,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预定贷款全额佣金与代理贷款过程中乙方所产生的全部相关费用与损失。
第七条 甲方有权随时了解贷款的进展情况,乙方有义务告知其真实情况。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 甲方在贷款发放后,承诺每月按时向贷款银行或机构还本还息;如发生逾期现象,乙方将受银行或机构委托进行催收。
第十条 客户贷款信息采集表
受 托 方: 委 托 方:
客户经理: 委 托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贷款卡申领须知
一、凡欲与金融机构发生信贷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包括法人和非法人)、其他组织,应当先向经营所在地贷款卡管理机关申领贷款卡。
二、申请人需持已录入数据的《贷款卡申领及年审申请书》电子版(可登录四川省xx门户网站下载)和填妥的《贷款卡申领及年审申请书》(须用A4纸格式打印),连同以下材料向经营所在地贷款卡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一)最近年度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能证明申请人身份、并经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二)最近年度年审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三)《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四)出资股东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为境内机构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办理了贷款卡的还须提供贷款卡复印件;为境外机构的,须提供境外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
(五)对外投资情况的证明材料(如被投资单位验资报告、或未验资的被投资单位公司章程等),以及各被投资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贷款卡编码复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七)法定代表人的直、旁系亲属若在其他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须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
(八)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若申请人为企业法人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九)注册资本验资报告,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或有关注册资本来源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十)申领时上年度或上一个季度或半年度向税务部门提供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须在报表上签注“与提交税务部门的财务报表一致”字样;大中型企业应加报现金流量表),且各报表页须加盖企业公章。集团公司须分别提供本部报表和合并报表。
(十一)上级公司(集团公司/母公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贷款卡编码复印件。
若申请人为分支机构、办事处、代表处等企业非法人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十二)上级法人出具的授权书和法人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书中应包括:同意下级分支机构办理贷款卡等条款。
前述各复印件,请按A4规格复印纸复印。
三、贷款卡自发卡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下一年度二月末。
贷款卡年审须知
一、贷款卡实行集中年审制度。年审时间原则上定在每年的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各地时间如有变动,以发卡地人民银行公布为准。
二、贷款卡持有人应在年审时间内到发卡地贷款卡管理机关办理贷款卡年审手续;连续多年未参加贷款卡年审的,须逐年回溯补齐未审年度中变更的信息和财务数据。
自然人、境外企业、当年一月和二月新申领贷款卡的持卡人,以及已纳入中小企业信用档案数据库且未发实卡的企业,可不参加当年贷款卡年审。
三、贷款卡持有人在申请办理年审时,需持已录入数据的《贷款卡申领及年审申请书》电子版(可登录四川省xx门户网站下载)和填妥的《贷款卡申领及年审申请书》(须用A4纸格式打印),连同以下材料向发卡地贷款卡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一)最近年度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能证明持卡人身份并经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二)最近年度年审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三)年审时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须在报表上签注“与提交税务部门的财务报表一致”字样;大中型企业应加报现金流量表),各报表页须加盖企业公章。集团公司须分别提供本部报表和合并报表。
(四)其他能证明要素变更真实性的材料。
(五)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前述各复印件,请按A4规格复印纸复印。
其他须知
一、申请人指定的经办人员在填写本申请书前,应认真、仔细地阅读申请书须知及各表下方标注的说明,要准确填写有关申请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申请书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若有涂改,须在涂改处加盖公章。
三、申请人可对自己的贷款卡设置密码,以保护本单位信用信息安全。
四、法定代表人、财务责任人、经办人应分别在指定处签署姓名(不能代签),并加盖企业(单位)公章(不能用“财务专用章”等下属部门公章替代)。
五、没有贷款卡、贷款卡未年审或年审不合格、贷款卡被注销的企(事)业单位(包括法人和非法人)、其他组织不能与金融机构发生信贷业务往来。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系单位(保单号)下所载之:□被保险人□被保险人之法定代理人 □指定受益人 □继承人 □其他
现根据贵公司规定全权委托先生/小姐(身份证号码:)
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持本授权人身份证件,以本人名义前往贵公司就本合同办理 □理赔 □给付申请 □退保申请 □代领保险金 □其他
委托人声明:
第一、 受托人保证授权人的签名为亲笔签名,如有纠纷,受托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 受托人在授权有效期内代为办理委托,严格遵循授权人的真实意愿,所实施的行为如超出授 权范围。受托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授权人签名:
授权人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授权人:_____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人: 身份证号码:
授权事项:
授权人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授予被授权人代表授权人办理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的全部事宜(国家开发银行及其分行要求必须由授权人亲自办理的除外),包括但不限于:
1、 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及其分行的要求签署、续签、修改《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及国家开发银行及其分行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2、 经国家开发银行及其分行事先书面许可,依照借款合同及相关文件的约定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
授权期限:
本授权委托书自授权人、被授权人及见证人签署本授权委托书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年(填“一或二、三、四、五”)。 声明及保证:
授权人特此声明及保证未经国家开发银行及其分行事先书面许可,不再向被授权人之外的其他任何人授权办理本授权委托书中约定的授权事项。任何与本授权委托书内容不一致的其他授权委托书的效力均不得对抗本授权委托书。 签署:
授权人(签字、捺印): 被授权人(签字、捺印):
见证人:某省_______________ 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甲方)与受委托人(乙方)的关系:
委托人因XXX一事。
委托XXX代为办理事宜。
委托期限为XX至该委托事宜办理完毕止。
委托人签字(捺指模):
年 月 日
1、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备注:如甲、乙双方提供虚假证明,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
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
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
因本人购买房地产有限公司所开发的项目幢号房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贷款银行)借款,需由本人向贷款银行提供抵押担保,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全权代理我本人与贷款银行办理该贷款抵押担保所涉的法律事务。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1、与贷款银行洽商、确定贷款抵押担保等事务;
2、与贷款银行或借款人签订抵押合同、协议或向贷款银行出具保证书以及签订与贷款抵押担保有关的其他法律文件;
3、与贷款银行和借款人协商确定贷款和担保的延期、展期以及贷款合同(协议)或抵押合同(协议)的变更、补充等事宜。
4、本人授权:贵行在发生与本人有关的下列情形时,可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去查询本人的个人信用报告:
(1)审核本人的个人贷款申请;
(2)审核本人的个人担保申请;
(3)对本人名下存在的个人贷款或个人担保进行贷后管理;
(4)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可以查询本人作为法定代表人或出资人信用状况的。
5、与贷款银行签订房屋诚信保证书;同时授权贵行可以将本人的个人信用信息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
代理人在上述代理权限内所实施的代理行为以及因此所签署的贷款合同或抵押合同、协议、承诺书等法律文件,本人概予承认,其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人承担。
委托人:年月日
代理人:年月日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系单位(保单号)下所载之:□被保险人□被保险人之法定代理人 □指定受益人 □继承人 □其他
现根据贵公司规定全权委托先生/小姐(身份证号码:)
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持本授权人身份证件,以本人名义前往贵公司就本合同办理 □理赔 □给付申请 □退保申请 □代领保险金 □其他
委托人声明:
第一、 受托人保证授权人的签名为亲笔签名,如有纠纷,受托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 受托人在授权有效期内代为办理委托,严格遵循授权人的真实意愿,所实施的行为如超出授 权范围。受托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授权人签名: 授权人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并委托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公司(以下简称保险 人)在理赔案件结案后或给付办妥后将保险金转账至如下账户,转账给付汇总信息如下: 如保险金经受益人授权要求转账至投保单位账户,请投保单位对以上转账信息进行盖章确认。
授权人声明:本被保险人(或经被保险人同意之委托代理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作为授权人,已仔细核对上述转账给付信息无误,并同意发生下述情况时,由授权人自行承担责任:
1、若授权人所提供的授权书账号错误,而导致保险人无法转入或错误转入他人账号;
2、若授权人所提供的授权书账号由于非保险人或非银行原因被注销,导致转账给付失败;
3、若被保险人遗失转账账户后未及时通知保险人、并重新授权,导致保险人按遗失账号转入或转账给付失败;
授权人签章:投保单位签章:
证件号码: 单位经办人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