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商议,同意以下房屋租赁权转让事项,订立本转让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坐落:裕华区中仰陵村北口小学操场西侧。
第二条 甲方将房屋租赁权转让给乙方使用,租期为一年,一次性支付转让费元(大写: 万 仟佰拾元整),分 期支付,分别为、、,支付间隔为个月。房屋内所有甲方持有物品及非持有物品使用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 甲方拥有乙方 的股份,此股份分红于每月月底交付甲方,若房屋内出现违法活动、人员伤亡等情况时,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有责任为乙方经营提供必要帮助,乙方于每月月底给甲方提供详细账单。乙方在租赁期内承担所有的经营支出。
第五条 若房屋在转让费付完之前出现意外情况(本村提前拆迁、双方协商解约、房东终止合同执行及其他),则终止合同,未支付的转让费将不再支付。
第六条 若合同双方中任意一方单方面提出解约,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时,则由毁约方支付另一方全额转让费的 作为赔偿,则合同终止,未
支付转让费将不再支付。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日期:年 月 日
安宜镇xx村(居)委会
由于贵村(居)辖区居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江苏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和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作出如下治安责任保证:
1、保证持有本人及其家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件;
2、保证按户口管理规定,在三日内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
3、如果承租房屋转租或者转借他人的,保证及时向贵村(居)委会申报备案;
4、保证安全使用出租房屋,发现承租房屋有不安全隐患,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5、承租的房屋不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6、如有违反,服从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房屋承租(户)人签名:
年 月 日
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承租人治安责任书:
一、 承租人租到房屋居住三日之内,主动到当地社区警务室或派出所进行暂住登记并申领《暂住证》(免费)。
二、用来居住的出租房屋不得储存包括易燃、易爆、有毒等有害物资。
三、出租房屋不得用来xx、卖淫、窝脏、播放黄色录像、赌博、宗教等违法活动。
四、不得随意将出租房屋转租他人,如要转租必须在公安机关重新登记备案。
五、属于婚育年龄段的,应持有《婚育证》证明,未持有的应主动到当地社区计生办办理《婚育证》(免费)。
六、承租人停租或离开暂住地时,应主动到当地社区警务室或派出所申请注销暂住登记。、
七、 此治安责任书一式两份,分别由派出所和承租人保管。
公安派出所盖章: 承租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________村(居)房屋出租户治安责任保证书
根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七条与房屋出租单位(人)签订如下责任:
一、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纪守法,经常对承租人进行遵纪守法的宣传教育,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二.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报公安机关备案,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口的,主动带领暂住人员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三、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不得包庇犯罪,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场所,主动提供线索协助查破案件,给与奖励。如有违反,按照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四、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不办理暂住登记,不申领《暂住证》的暂住人口,严禁无婚姻证明的男女混居。
五、出租的房屋必须符合出租条件和安全规定,严禁出租危险房屋,对出租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消防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六、出租房屋以及出租房屋用途变更时,要向公安派出所申请备案,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撤销手续。
七、房屋出租单位或者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八、服从公安机关管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对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
村(居)委(负责人签字):
承租人签字:
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