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
你会受理xx等人与xx单位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特委托下列人员为申请人的代理人:
(1)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 电话:与委托人关系:
(2)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 电话:与委托人关系:
委托事项和权限如下:
委托人: (签章)
受委托人:(签章)
20xx年 月 日
附注:
1.本委托书一式两份,一份提交给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一份交受委托人。
2.委托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请求,进行和解,提起诉讼,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3.律师代理涉及10名以上当事人的案件,需按《关于加强对律师代理重大群体性敏感案件监督指导的通知》(粤司〔2004〕208号)的规定报告当地司法局和律师协会备案。
4.公民代理须符合《劳动仲裁委托代理人暂行办法》规定条件,且不得收取委托人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