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单位:
我单位因业务需要,现委托xxx作为我公司合法委托收款人,授权其代表我单位进行代收款工作。
代理人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公司,与本公司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公司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特此委托。
代理人名称:xxx身份证号码:xxx开户行:xxx账号:xxx
委托人:
日期:
xxxxxxx公司:
20xx年x月x日,我司与贵公司签订《借款协议》,我司向贵司借款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用于xxxxxx的建设项目。《借款协议》约定,我司在该项目完工结算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借款全部还给贵司。
为履行《借款协议》,我司委托xxxxxxxx有限公司偿还借款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给贵司。
x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XXXX公司:
我方因承包贵司XXXXXXXX工程(合同编号:XXXXXX),现贵司应支付我方本期工程款,共计:xx元(大写:)。
因我方原因,现委托贵司将上述款项中的xx元(大写:xxx)汇入以下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汇入以上账号款项视为贵司支付我方的工程款,届时贵司可从我方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抵扣,若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我司承担,与贵司无关。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xxxxxx有限公司:
现我20xx年1月份起,因未继续投标和承接贵公司32.5包装水泥业务,20xx年以前中标项目本公司承诺如约供完。现因本公司业务需要,特委托贵公司将在供项目双水湾32.5包装水泥未付余款全部付至以下帐户:
户名:xxx
帐号:xxxxxxxx
开户行:xxxxxxxxxx
如按此帐户付款后所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均与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和贵公司双水湾项目部无任何关系。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特此委托!
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XX银行XX支行:
本授权书声明:XX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X,身份证号码:XXXXXX授权XXX,身份证件号码XXXXXX为本公司合理代理人,办理公司领取对账单事宜。对此授权人承认其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并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经办人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单位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