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_______,男,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出生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出生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与受托人系夫妻关系,双方共同按揭购买坐落于______________房屋,我同意将上述房产作为抵押物,抵押给湖北银行,与该银行签署《抵押合同》,由于我无法前往办理该房屋抵押登记的有关手续,故委托杨小红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如下事项:
一、全权办理上述房屋抵押登记的有关手续,代为签署抵押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申请办理及领取该房产抵押登记的相关文件;
二、代为办理缴纳抵押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手续费、提交、领取办理抵押登记所需的相关证件等手续。
三、代为查询并打印个人信息报告及相关信息。委托期间受托人无权转让委托权。
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领取的相关房产资料及支付的款项,我均予承认。
委托期限自即日起至上述手续办理完毕。
委托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13)第0852号
被委托人:李良胜
对方单位:宿州中信药业有限公司
委托事项:公司经营品种
委托期限: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13)第0852号
法人授权委托书(13)第0852号
兹委托我公司员工李良胜先生(身份证号:340702197108280018
联系电话:0551-63493062)在宿州中信药业有限公司负责我公司产品的销售、洽谈、对帐、协调等方面的工作。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20xx年01月01日起至20xx年12月31
日止。
开户行及账号:徽商银行高新支行1020801021000021956
纳税人识别号:340104705059539开票联系电话:0551-6368367663683652(传真)
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西、方兴大道东合肥医药健康产业园6号楼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xx年01月01
法人授权委托书回执联(13)第0852号
被委托人:李良胜
对方单位:宿州中信药业有限公司(回执单位盖章)
委托事项:公司经营品种
委托期限: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鉴于上述受委托人拥有良好的融资渠道,本单位现授权上述受委托人 代表本公司就“”项目,在全球范围内与有投资意向的商业机构、政府组织及自然人进行洽商和谈判融资贷款及办理融资贷款前期事宜,委托权限为:
1、寻找对我公司开发的项目有投资意向的单位、组织或个人;
2、与投资方进行洽商和谈判、办理融资贷款前期事宜:
(1)受托人须精心挑选合适的投资方,有权向有意向的投资方提供融资项目有关的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企业)的基本资料(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商业计划书等资料;
(2)受托人有权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和投资方沟通和谈判,与投资方进行初步的沟通和答疑;
(3)受托人有权到委托人方投资项目进行考察,并有权组织投资方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4)协助委托人、项目投资商或贷款银行专家共同草拟和编报委托人引资或融资相关文件、报告、报表;
(5)协助落实招商引资方案:包括金融机构选定,引资或融资方式、担保及反担保措施,融资额度的确定;
3、受托人有权在项目正常运转后进行经营监管顾问与咨询。
4、受托人不得直接代替委托人支付公证费、购汇费等费用,此费用由委托人直接支付。
5、受托人的活动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损害委托人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委托人有权提前终止委托书并追究受托人的一切法律责任。
委托声明:委托人保留专项引资或融资协议签署权、费用支付和资金的.收取的权利,受托人无权直接与投资人签订实质性的融资协议,或者直接接收融资的资金或支付费用,资金仅限于直接进入委托人的银行账号,费用由委托人直接支付或从融资资金中抵扣。
委托期限:本委托书自起生效,本授权有效期为此授权书签发之日即日生效,至公司书面声明本授权作废为止或自委托事项办理完毕失效。
委托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或法人授权责任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委托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因本人购买某房地产有限公司所开发的项目幢号房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某银行)借款,需由本人向某银行提供抵押担保,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全权代理我本人与某银行办理该贷款抵押担保所涉的法律事务。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1、与某银行洽商、确定贷款抵押担保等事务;
2、与某银行或借款人签订抵押合同、协议或向某银行出具保证书以及签订与贷款抵押担保有关的其他法律文件;
3、与某银行和借款人协商确定贷款和担保的延期、展期以及贷款合同(协议)或抵押合同(协议)的变更、补充等事宜。
4、本人授权:贵行在发生与本人有关的下列情形时,可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本人的个人信用报告:
(1)审核本人的个人贷款申请;
(2)审核本人的个人担保申请;
(3)对本人名下存在的个人贷款或个人担保进行贷后管理;
(4)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查询本人作为法定代表人或出资人信用状况的。
5、与某银行签订房屋诚信保证书;
同时授权贵行可以将本人的个人信用信息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
代理人在上述代理权限内所实施的代理行为以及因此所签署的贷款合同或抵押合同、协议、承诺书等法律文件,本人概予承认,其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人承担。
委托人: 性别:出生: 年 月 日,身份证号: 身份证住址:
受托人: 性别: 出生: 年 月 日,身份证号: 身份证住址:
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兄妹关系。
委托事项: 委托人 欲在 购买住房一套。
因工作原因,委托人无法亲自前往办理,因此全权委托受托人 办理各项手续:
一、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借据等法律文书,并办理相关事宜;
二、代为办理及领取房产证他项权证及其他产权证明;
三、办理上述房屋购房、按揭贷款相关的一切手续;
四、代为办理银行还款卡或存折的挂失、补办、消磁补办的相关事宜,代为前往银行调取、打印对账单;
五、代为缴纳上述房产的契税,房屋买卖手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六、代为办理及领取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一切相关事宜;
七、代为办理及填写购房人家庭成员及名下住房情况申请表。委托权限:全权代理委托人的责任:受托人在全权代理过程中办理的委托事项,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承担认可 。委托期限: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结为止。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