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今委托,办理车牌号为卖车业务。被委托人办理委托业务时所需要填写的表格、合同、提供的资料等我均予以承认。
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
保证书
被委托人保证:委托书的信息真实准确。如有虚假,被委托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被委托人签字: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 ,办理(车辆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为 的机动车的 业务,在上述业务事项内,受托人有权代理委托人向贵所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签署有关文件资料以完成相关手续,本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上述行为均予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 天有效。
委托人: 受托人:
个人身份证: 个人身份证
(签名或盖章) (签名或盖章)
经办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现委托我单位员工刘井权 (身份号: )为 社会山东苑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代表本单位认真履行项目负责人相应职责,按合同约定行使工程设计及设计指导工作,对设计成果负责。
法 人:(签章)
被委托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本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我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__(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______________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及签署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所处理的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本公司对代理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授权有效期限:在本公司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一直有效。代理人在授权有效期限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签发日期:X年X月X日
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 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前来贵单位。代理人在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们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年龄:
单 位:
部门: 职务: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日期:
xx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xx-x作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人,代理委托人办理委托人拥有的'机动车 : 审车年检事宜,代理人在办理上述事项内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和填写的表格,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对本委托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已核实委托人的有关情况。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
20xx年xx月20日至 20xx年xx月25日止。
本委托书不得转委托。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尊敬的车管所领导:
现授权我司员工相关事宜,原车牌号:。
请贵处(司)接洽!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
日期:
委托人(详见委托人名单)
委托受托人(详见受托人名单) 为委托人所在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参加业主大会、代表委托人行使投票权等事务的委托代理人。
委托权限:全权委托(代理委托人行使下列权利:
1、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2、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3、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行使投票权;
4、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5、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6、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7、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8、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9、法律法规规定的业主所享有的其他的权利)。
委托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受委托人:姓名:? 北京松梅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
姓名:工作单位:
职务: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方与一案中,作为我方的代理人。受 委托人的代理权限为 :
1、 代为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2、 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和质证;
3、 代为答辩和辩论;
4、 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等 ;
5、其它事项:
以下为对受委托人 的特别授权:
1、 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或提起反诉 ;
2、 代为进行和解、调解、申请执行并收取执行款等。
3、 其它:
委托人 (盖章 ) :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北京松梅律师事务所电话:*****
委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特聘请 律师事务所律师 为涉嫌 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的律师。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即日起至本案侦查终结止。
委托人: 受委托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交侦查机关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