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单位):
受委托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19 年 月 日, 身份证: ,联系电话: 。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本公司与 银行 支
行银行卡透支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
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和解;代为提起反诉和上诉;代为签收法律文书。
委托单位:
(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人姓名: 职务:
受委托人姓名: 职务: 工作单位:
住址: 电话: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 在我单位与 因 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受委托人 委托代理权限如下:
委托代理时间为:
委托人或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受委托人: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单位与 因 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的代理人。
代理人的授权为
一、代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代为反驳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辩论,;
三、代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
四、代为收取人民法院送达的各种法律文书;
五、代为收取调解即时或部分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款、物、凭证。
六、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代为签署和解协议,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注意:第一、二、三、四、五项为一般代理权限,第六项为特别授权,委托人需要在委托权限数字上挑勾。委托权限若有未尽事项,须另行向法院书面提交。
委托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二零 年 月 日
集体诉讼授权委托书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你会受理 等 人与 单位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特委托下列人员为申请人的代理人: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职务: 电话:
与委托人关系:
(2)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职务: 电话:
与委托人关系:
委托事项和权限如下:
委托人: (签章)
受委托人: (签章)
二○xx年 月 日
附注:1.本委托书一式两份,一份提交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份交受委托人。
2.委托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请求,进行和解,提起诉讼,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委托人 : *** 公司
地 址 :
法定代表人 :
受托人 :姓名 *** 律师事务所 律师
地 址 : (邮编: *** )
电话 :
传真 :
E-mail :
现委托受托人 在我单位与 ** 案件(案号: *** ,以下简称“本案”)中,作为我 单位在本案 一审程序及二审程序(如有)中的诉讼代理人。自法院收到本《授权委托书》之日起,我单位撤销原对于 *** 律师的授权, *** 在撤销授权之前的代理行为有效 (针对变更代理人的情形)。
具体代理权限如下:
1、受托人在本案一审程序中的代理权限为:
特别授权:代为提交答辩状;代为提起反诉;代为提起管辖权异议;代为申请财产保全;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收集、提供证据;代为出席庭审、陈述事实和辩论;代为质证;代为参加调解和进行和解;代为受领相关法律文书;代为签署以上所述及的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答辩状、反诉状、财产保全申请书、和解协议等)。
2、受托人在本案二审程序(如有)中的代理权限为:
特别授权:代为提起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的上诉;代为提起上诉或进行答辩;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上诉请求;代为收集、提供证据;代为出席庭审、陈述事实和辩论;代为质证;代为参加调解和进行和解;代为受领相关法律文书;代为签署以上所述及的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上诉状、答辩状、和解协议等)。
此外,受托人有权采取对委托人有利的一切法律行为,委托人对此均予认可。本授权委托书的效力至本案一审程序及二审程序(如有)终结时终止。
委托人: *** 公司
*** 年 *** 月 *** 日
委托单位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 职务: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住 址:
电 话:
现委托 在我单位与 一案中,作为我方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
20xx年xx月xx日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住 址:
现委托________在我与_____________ 纠纷中,代为参与调解,并签署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书等事宜。
委托人:
年 月 日
注:本委托书仅供公民当事人委托参与人民调解程序的委托代理人专用。
人民调解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规定,现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性质、调解原则和法律效力,以及在调解中各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告知如下: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人民调解委员会有权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当事人履行约定。
四、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守以下原则:(一)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二)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三)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五、在人民调解活动中,纠纷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一)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二)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
(三)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四)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六、在人民调解活动中,纠纷当事人承担下列义务:(一)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二)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三)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人民调解委员会
以上内容已知悉,我愿意在调解中自觉遵守。
当事人签名: ______ ______ _____
年 月 日:_ _ _ _ _ _ _ _
经济赔偿凭证
年 月 日 姓名 交来经济赔偿费
人民币(大写) ¥ 调解部门公章
(一式二份、一份交付款人、一份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