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托方:(简称“乙方”)娄底市安居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根据《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友好、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申请贷款事宜,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委托,并同意为甲方提供咨询与相关的委托
服务。
第二条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办理贷款所需的所有证件和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及
信息的真实、有效、合法与完整。
2、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贷款;若甲方不配合贷款或不履行本协议,则本协议终止。甲方必须赔偿乙方在代理贷款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并向乙方支付预定贷款金额3%的佣金。
3、因甲方提供虚假资料、证件、信息等其他原因,或隐瞒相关事实所造成的相关后果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预定贷款金额3%的佣金与代理贷款过程
中乙方所产生的全部相关费用与损失。
第三条 贷款金额
1、甲方预定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约 万元;
2、乙方将尽力帮甲方争取预定贷款金额,贷款金额以贷款银行或机构批准放款额度为准,评估金额以银行或机构指定“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为依据,若甲方最后不能接受银行的实际贷款金
额须终止本协议时,甲方必须承担乙方在代理贷款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元。
第四条 佣金与费用收取方式:(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贷款不顺利或未成功,佣金与费用不退还。
A、乙方收取甲方贷款金额的3%作为佣金,其他(资料费、保险费、评估费、银行公证费、抵押登记费等)贷款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B、大包干: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人民币(大写) 元(包含贷款佣金、资料费、保险费、评估费、银行公证费、抵押登记费、他项登记费、工本费、交通费等贷款相关费用)。
如因甲方原因(如征信问题等)和银行政策要求需要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五条 甲方在签订贷款委托协议书当日向乙方预付前期费用 元,余款在银行或机构贷款审
批通过后一次性付清给乙方。在甲方全面配合下,如非甲方原因,乙方无法贷款成功,退还前期运作费用。乙方在贷款中所产生的劳务费与资料费等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第六条 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如果甲方单方面终止贷款申请,或因甲方原因贷款未成功,甲方必须向乙
方支付预定贷款全额佣金与代理贷款过程中乙方所产生的全部相关费用与损失。
第七条 甲方有权随时了解贷款的进展情况,乙方有义务告知其真实情况。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 甲方在贷款发放后,承诺每月按时向贷款银行或机构还本还息;如发生逾期现象,乙方将受银
行或机构委托进行催收。
第十条 客户贷款信息采集表
受 托 方:
委 托 方:
客户经理:
委 托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人:
姓名:XX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姓名:XX 身份证号码:
我与受托人是夫妻关系,我们以XX的名义拥有/我们夫妻准备以XX的名义购买/我们夫妻共同拥有/我们夫妻以XX的`名义购买了位于XX的房产(产权证号码:),现委托XX为我们的代理人,办理如下事项:
1、XXXXXXX
2、XXXXXXX
代理期限:从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有关文件,我们均予以承认。
委托人处分的上述财产是指委托人个人份额内的财产。
委托人:
X年X月X日
委托参考事项:
代为办理购买上述房产的有关手续;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和房产转移登记申请表、缴纳有关费用;办理楼宇入伙手续;
到房产部门代为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申领房地产证;
代为办理上述房产的银行抵押贷款、按揭、抵押登记手续;签署抵押贷款合同、按揭合同、借据及其它文件;
代为办理提前还清上述房产按揭贷款(即赎楼)手续及注销抵押登记手续;代为领取房地产买卖合同或房地产证;
代为办理出租上述房产,代为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收取租金;
代为办理转让上述房产有关手续,代为签署房地产转让合同;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收取房款;
代为办理上述房产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有线电视、电话等过户手续;
代为办理公证手续。
因本人无法到场办理房产贷款手续,现授权我妻子,身份证号×××,代表我向××申请办理相关事项。在本授权委托书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内,×××的行为视同本人的行为,本人予以承认,其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授权期限:××年×月×日至×月×日
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代理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自愿将坐落于 区 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委托乙方协助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并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产权清晰,无争论,无纠纷,无抵押。
该房屋基本情况:房屋性质: ,所有人 ,房型 ,房龄约 年,朝向 ,楼层 层,总层数 层,结构 ,面积(建筑/使用) 平方米,配套设施 。
甲方委托乙方为该房屋办理 形式贷款。 甲方申请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贷款年限为 年。 (贷款额度与贷款年限以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贷款约定:
一、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对该房屋提供协助房屋 服务。并且自愿委托乙方将该房屋到贷款银行指定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
2、甲方须保证提供的各种材料与证明是真实、可靠、合法、有效的。如贷款银行、房管局等相关部门调查其所提供材料、证明内容不属实或其资信不够造成的贷款未果,甲方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乙方所收取服务费不予退还。
3、甲方须按照约定按时到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否则贷款延期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须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委托服务费。
5、甲方需要按规定支付银行要求的其他费用,如保险费用或担保费用等。甲方贷款办理期间如遇银行政策调整,甲方应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6、甲方因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真实交易而引发的经济纠纷、乙方有权追求其法律责任并按情节轻重要求赔偿。
7、甲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委托书及与银行签订的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8、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银行贷款及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如因甲方导致上述手续办理不畅,责任由甲方负责。
9、若因甲方原因单方导致本协议不能有效、按时、继续履行,该房屋贷款办理过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所收取委托服务费不予退还。
乙方责任:
1、甲方提供的各种材料及个人信息,乙方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乙方将承担其相应的责任。
2、乙方不得恶意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种材料及个人信息,如有,乙方将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3、若因乙方原因单方导致本合同不能有效、按时、继续履行,乙方将退还所收取的委托服务费。
4、乙方应严格履行本委托书,协助甲方办理该房屋贷款事宜。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因政府政策调整等导致本委托书不能继续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本委托书则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委托费相关约定
1、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该房屋的贷款委托服务费(按实际贷款额的 %为委托服务费)与房屋评估费(总房值的 %)交予乙方,并提供各种相关证明与证件。(若甲方有需要乙方为其垫资,则乙方收取甲方的垫资费用为垫资数额的 %),甲方予签订本委托书时向乙方交纳委托服务费。
2、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该房屋的评估费(总房值的 %)交予乙方,并提供各种相关证明与证件。其余的委托服务费(实际贷款额的 %)于该房屋审批之后的三天内交予乙方。
三、约定的其他事宜或补充
经乙方核实确认并且同意后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经手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受委托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住址: 电话: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我单位与 融资贷款一事中,作为我/我单位的代理人。委托事项及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为委托人提供与融资贷款相关的咨询、媒介服务;
2. 参与融资贷款双方当事人的沟通、协商,争取促成交易;
3. 代为接收、审查借款人的借款所需身份证明文件;
4. 代为接收、查询及审核有关借款人还款能力的相关证明文件;
5. 代为开展借款人的资信调查;
6. 代为办理与融资贷款相关的公证、律师见证手续;
7. 代为办理与融资贷款相关的其他合法事宜。委托期限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受委托人有转委托权。
受委托人在代理权限内所从事的一切代理行为及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委托书
委托人: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有坐落于 北京市 房产一处,(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因委托人不在北京,现委托代为办理上述房产抵押贷款和出售的如下手续:
1、办理贷款申请、放贷业务及签署相关文件,领取相关资料等相关手续,包括签订相关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借款申请书等文件;
2、多次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相关事宜,领取抵押后的房产证及他项权利证等;
3、办理银行、放款单位、个人、小额贷款公司的提前还款手续及领取解押材料、房产证、他项权利证等文件;
4、代为到公证处办理上述房产抵押贷款有关的强制执行公证;
5、代为接收银行、放款单位、个人、小额贷款公司所发放的款项;
6、其它与上述房产抵押贷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7、多次办理该房产解除抵押登记手续、领取房产证;
8、办理上述房产进行评估的相关事宜。
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内及受托期限内所签署的一切有关合法文件及行为,委托人均予承认,并由委托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受托人有权转委托。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两年。
委托人(签字):
_______ 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