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位委托书汇总7篇

黄飞

单位委托书 篇1

  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作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人,办理委托人拥有的机动车 (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述事项内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和填写的表格,委托人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对本委托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已核实委托人的有关情况。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月日止。本委托书不得转委托。

  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单位公章:

  代理人/经办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为单位的,由经办人签字,填写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年 月日

单位委托书 篇2

  本人 (姓名)系 (企业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到贵单位办理招标投标网上注册及密匙领取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年 月 日

  注:

  (1)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办理而委托代理人办理适用。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委托代理人应是企业本单位的人员。

单位委托书 篇3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公司的_________(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办理专业分包备案手续,在办理过程中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单位公章: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理人: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委托书 篇4

  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 (姓名)系 投标单位全称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单位名称) 授权委托人姓名 (姓名)为我的委托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单位全称(招标单位名称)的 投标工程名称 工程的投标。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姓名性别:

  年龄:

  单位(盖章):

  部门:

  职务:

  投标单位(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委托书 篇5

  本人XXX,身份证:4XXXXXXXXX1;委托XXX,男,身份证:4XXXXXXXXX0,办理印章“XXXXXXXX有限公司”印章事宜。

  此致

  委托人:

  被委托人:

  20xx年11月6日

  1、办理营业执照【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2、股东身份证复印件1份;3、营业办公室地址房产证(商住)复印件1份】工商局

  2、刻公章【1、委托书1份;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行政中心四楼

  3、办机构代码证【1、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信息登记表1份;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行政中心三楼

  4、办理税务登记证【一、表格类各1份:①税务登记表②纳税人应缴税种登记表③申请税务登记报告书;二、复印件各1份:①法人身份证②工商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股东身份证④机构代码证(子公司要提供母公司代码证)⑤公司章程⑥租赁合同或房产证⑦经办人身份证】——地税局大厅

  5、办理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2份:①营业执照正本②机构代码证正本③税务登记证正本④法人身份证】——在业务需要的银行开户

  6、贷款卡办理

  

单位委托书 篇6

公章管理授权书

  如因被授权人操作不当或其他原因而产生的相关问题,被授权人需负相关责任,情况严重且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被授权人的法律责任。

  总经理签字:

  签字时间:

  被授权人签字:

  签字时间:

  授权签章戳记:

  授权日期:启用日期:保管人签字:收到日期:

单位委托书 篇7

  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市分公司:

  我公司委托 xxxxx 同志,性别 女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到贵公司办理车辆保险过户事宜,对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公司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贵公司给予协助,谢谢!

  委托期限:20xx年9月25日-20xx年10月31日

  xxxxxxxxxxx公司

  20xx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