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委托书合同合集10篇

李盛

委托书合同 篇1

  授权人:

  性别:____ 出生于____ 年____月____日

  现住址: ____省____市/县____镇/区 ____街道/小区____号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系受托人的。

  受托人: 性别:____

  出生于____ 年____月____日

  现住址:____省____市/县____镇/区 ____街道/小区____号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系授权人的。

  本人于____年____ 月____日出售的位于 ,因委托人外地上班无法亲自办理相关事宜,特委托代理人代办《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事宜。

  委托人: 受托人:

  (签名/盖章)(签名/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时 间:年 月 日

  篇三:房屋授权委托书

  房屋授权委托

  委托人:__________ 性别:____ 年龄: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 性别:____ 年龄: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拟购买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____为委托人,以____为受托人,由委托人特向受托人出具本《授权委托书》,授权受托人全权处置有关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的所有事宜。具体授权如下:

  一、受托人即全权代理委托人处置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相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抵押、出租、出售、赠予、过户等及与其有关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有关文件、代为领取该房屋的《他项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与买方/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代为向派出所申请该房的户籍关系核查情况证明、查档、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代收

  房款及协助买方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等相关手续、办理交房等相关事宜、到产权处或税局交纳相关税费及手续费等)。

  二、委托人承担在处置前述房屋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委托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受托人有权转委托。

  五、受托人在代理权限内签署的一切相关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享有和承担。

  委托人:xx

  受托人:xx

  xx年xx月xx日

委托书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当事人

  委托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信托设立及信托管理有关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合同正文

  第一条 信托目的

  1.甲方为理顺投资关系,确保财产权益,基于对乙方信任,特将其在 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资额)信托给乙方,并通过本合同设定双方的信托关系。

  2.本合同设定的信托系甲方指定管理方式的指定型信托,经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按照甲方的意愿对信托股权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第二条 信托的种类

  经双方同意,本合同设定的信托系甲方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交由乙方管理的股权信托。

  第三条 信托股权数量、信托起始时间、信托期限

  1.信托股权数量:_________股。

  2.信托起始时间: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本合同所涉全部股权办理到乙方名下。

  3.信托期限:自本条第2款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年。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承诺:本合同所指向的全部信托股权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财产。

  2.甲方可以随时向乙方或被授权人了解信托股权的管理、处分、收益、收支情况,并要求乙方做出说明。

  3.甲方有权查阅、抄录或复制与其信托股权有关的信托账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其复制费用由甲方承担。

  4.因设立信托时未能预见的特别事由,致使信托股权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实现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利益的情况下,甲方在没有指定乙方授权他人行使该信托股权的管理权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该信托股权的管理方法。

  5.乙方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股权或者不因甲方的特殊要求而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股权受到损失的,甲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恢复信托股权的原状或予以赔偿。

  6.甲方作为本合同项下的惟一受益人,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享有信托受益权,从信托股权投资中获得收益。乙方应当按(月/年)向受益人支付信托收益。信托不因委托人或受托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受托人辞任而终止。

  7.由于本合同终止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甲方希望将信托股权、信托股权的受益权和信托股权产生的对公司间接的财产权一并转让给其他第三方的情况下,乙方同意依照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配合甲方办理股权转让事宜。

  第五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信托股权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财产。

  2.甲方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3.乙方受甲方委托在投资项目中行使部分股东权力、履行股东义务时所需承担的各项义务和责任若与甲方及信托股权有关,都应由甲方实际承担。

  (7)本信托合同期限届满。

  5.信托终止后,乙方应做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甲方或者受益人的权利归属人对清算报告无异议的,乙方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成立后,双方应真实、全面履行。如任何一方违约致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支付赔偿金;如双方违约则分别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发生争议后,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无法达成协议,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在信托股权依法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后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及信托股权登记部门各执一份。

  2.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委托书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室内装饰的特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室内装饰设计,并达成如下协议(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以下第 种方案承担室内设计: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住宅室内设计,地址 ,房型 ,用途 ,使用面积 平方米。设计收费按使用面积计算。

  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公共空间室内设计,地址 ,用途 ,建筑面积 平方米。设计收费按建筑面积计算。

  二、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室内设计,设计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 元,收取设计费共计人民币 元。

  三、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之日首期付 50%设计费,并与乙方约定上门测量的时间和地点。乙方在测量后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包括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及局部效果图各一张。

  四、甲方与乙方经过沟通对乙方完成的初步设计方案达成一致后,填写方案进程表(见附件),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应支付设计费余款,乙方应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内完成全套装潢设计图及施工图纸。

  五、甲方所付的设计费不包含变动建筑主体等的结构设计。甲方如需变动建筑主体、增加房屋负荷,必须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并报请物业及相关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室内装饰设计。

  六、全套图纸完成后,甲方如有更改意见,再与乙方沟通。乙方根据协商方案,绘制更改图纸,再次填写方案进程表,由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如要求乙方修改图纸,图纸完工时间顺延或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果甲方推翻原设计方案,要求重新修改设计方案,应协商增加相应的设计费,并另行约定设计时间及进程、签订补充协议。

  七、双方在对设计方案和图纸确认后,甲方必须签字认可,乙方必须将整套图纸交给甲方并办理交接签证手续。

  八、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委派设计师去现场进行一次性放样及施工方案交底,并不少于三次去现场指导施工,以达到设计效果。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设计图且延期时间在 20 天内的,每延期一天应当支付给甲方设计费总价的 3%的违约金。

  2.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设计图且延期时间在 21 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的设计费用,并支付给甲方设计费总价的50%的违约金。

  3.乙方无故终止合同,除退还甲方所交的设计费用外,还应支付给甲方设计费总价的 50%的违约金。

  4.乙方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后,如甲方不愿再履行合同,乙方不退还已收的设计费,但必须交给甲方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及手绘局部效果图各一张。

  十、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二、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书合同 篇4

致:

  兹授权____________ ,代表我公司前来与贵司签署贵我双方之间的《 ___________合同》(该合同一式___________ 份;合同标的为___________ ;合同金额大写为___________人民币 ,小写为 ___________。签约日期为 ___________)。

  授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上述合同签署完毕时止。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

  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委托书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______________事务。

  第二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委托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委托人(是/否)允许受托人把委托处理的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五条受托人有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方报告的义务。

  第六条受托人将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的财产转交给委托人的时间、地点及方式:____

  第七条委托人支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付费用的时间、方式:___________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章):

  受托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字):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监制部门:印制单位:

委托书合同 篇6

  授权书是由当事人预备,及赋与一位他信任的人之一项权力——当他在精神或健康上出现问题,以致不能打理他个人财务时,替他作出财务上之决定,如买卖物业、银行存支、交税及交其他单据。授权书是可以即时生效,又或者可以指明有事故发生后才生效,直至当事人去世之时为止。如果没有事故发生的话,当事人依然可以自己掌管自己的财务。有法人授权书、委托授权书等等

  授权书格式

  致:(招标人全称)

  本授权书宣告:(投标人全称)(职务)(姓名)合法地代表我单位,授权(投标人或其下属单位全称)的(职务)(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公路项目名称)第合同段(或大桥)工程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协商、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投标人:(盖章)

  授权人:(签字)

  被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委托书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方所购用材林良好生长,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其所购的林木委托乙方管护,直至成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托管标的

  1.甲方所购林木位于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年生,品种为_________、_________的速生林木,共_________亩,每亩_________棵,共计_________棵,委托乙方代为管护;

  2.甲方委托乙方管护的林木生长期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管护要求及达标标准

  1.乙方应尽职尽责履行《用材林管护合同》所规定的管护义务。乙方保证受托林木正常生长到第7-8年间,90%林木平均胸径达到24cm以上,双方约定胸径的测量标准为:从地表树根上量至120cm处为树干胸径的测量基准点(管护及技术操作要求见附件三);

  2.乙方对委托林木的养护必须认真落实科学施肥、锄草、剪枝、浇水、林防等管护措施并确保每亩_____成活(养护流程见附件四);

  3.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第1款约定使90%的受托林平均胸径达到24cm,则差额部分由______木业有限责任公司从自有林地中予以补偿,以确保甲方林的出材量;(______木业有限责任公司自有林地林权证见附件五及______木业公司林木育成质量担保书见附件六);

  4.乙方所托管的林木在管护期満7年时方可采伐。

  三、甲方、乙方的权力及义务

  1.甲方同意将所购林木交由乙方管护;

  2.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将代收取的甲方支付的管护费交由银行监管,并按监管协议规定拨付给乙方(林业管护费委托银行监管协议书见附件七);

  3.在林木采伐期内,甲方可自行选择采伐时间,但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管护期截止前将林木采伐完毕。否则,甲方被视为自动委托乙方代为采伐并处置所伐林木,所产生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4.在采伐期内,甲方可自行采伐、销售所育成林木,甲方同时也可委托乙方代为采伐、销售;

  5.如甲方转移林木所有权时,乙方仍应负管护责任,继续履行管护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但甲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甲方根据《用材林转让合同》第三款2条6项解除“转让合同”后,有权要求乙方解除“用材林管护合同”,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解除函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已收取的管护费全额退还甲方;

  7.甲方在办理退款时应持有效身份证明,将本合同原件、用材林管护款收款凭据同时交还乙方注销;若甲方丢失上述文件或票据,则应按乙方要求出具相关手续方可办理退款;若委托他人代办,须按乙方要求提供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上述证件方可办理退款手续;

  8.乙方负责在网上向甲方提供林木生长及其他相关信息;

  9.乙方负责为甲方的用材林办理保险机构的“林木基本保险”(暴风、洪水、火灾、冰雹、病虫害、盗伐)。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按管护费的20%另行给付守约方作为违约金;

  2.因国家政策及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各方依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3.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用材林地所在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五、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当地林业局备档一份;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在甲方用材林采伐结束后自动终止。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书合同 篇8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苏州好家宾利不动产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 接受甲方独家委托,按其要求,为其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以及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

  一 、甲方愿意独家委托乙方居间出售符合本条所述条件的房地产(以下称“该房地产”)。若本条描述的该房地产之条件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详尽,则以该房地产权属证明或 相关法律文书的记载内容为准,且双方同意不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变更和确认。

  1.1 类型: □住宅□ 花园住宅□办公楼□商铺(商场)□其他 可否工商注册:□可以 / □不可以 / □待确定

  1.2 坐落:区路 弄 号 室以及号车位;

  1.3 建筑面积(实测 / 暂测) : ; 卫;

  1.4 ;

  1.5 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号 ; 号

  1.6 室内装修情况: ;

  1.7 附属设施、 ;

  1.8 是否已设立抵押:□否□是,;贷款余额:元; 贷款余额处理方案:□甲方自行还清;□求购方首期房价款由乙方保管并优先用于 偿还,余额转付甲方/不足部分甲方自行补足;

  1.9 是否已设立租赁:□否□是(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月 是否已取得承租人放弃对该房地产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否 □是

  1.10 ;

  注:甲方应于签订本协议□同时/□ 日内向乙方提交如下书面材料的影印件: □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上手预售/出售/买卖合同□上手房款发票□

  上手

  契税完税证□授权委托书□其他 ;

  二、委托期限

  2.1本协议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

  本

  合同到期前的__ 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 个

  月。

  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2.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委托第三方。

  三、委托房价款: □人民币 □美元元整 该委托房价款已包含 / 不包含: 维修基金 / 管理费押金 / 电话初装费 / 煤气初装费/ 有线电视申请费 / 等在内的甲方已付或应付的费用,前述费用不再另行 /

  另行 结算,办理前述事项变更的更名费用由求购方承担)。 甲方同意:求购方可以现金、汇款或其他甲方能够接受的方式支付或通过乙方转付定金

  或房价款。甲方并同意乙方可以根据本居间服务的履行状况,以大于或等于前述委托房价款

  的数额向求购方报价。

  四、销售推广费用负担该房地产的销售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括销售人力资源成本、报纸广告、网络广告、

  印制宣传材料、全景摄影及发布)由乙方负责支付。

  五、佣金支付

  5.1 作为佣金。

  5.2 甲方应在与求购方签订《苏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等证明买卖或转让关系已经成立的类似合同并收到定金或首期房价款之同时,将佣金支付给乙方。

  5.3 甲方如未能按时将佣金支付给乙方,逾期每日加收滞纳金为佣金的万分之五。

  5.4 甲方或其代理人、代表人、承办人等与甲方有关联的人在乙方所介绍的求购方看过该房地产后的十二个月内,与乙方介绍的求购方完成买卖交易或者利用了乙方提供的信

  息、机会等条件但未通过乙方而与第三方完成买卖交易的;或在委托期限内,买方愿以甲方

  委托条件买受,而甲方反悔不卖;或甲方未能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致乙方无法履行合同

  的;甲方都应按照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委托房价款的2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5 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求购方签订《苏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等证明买卖关系已经成立的合同后,非因乙方原因导致该合同最终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乙方已收取的佣金

  不予退还,乙方并保留向对方请求支付未收取佣金的权利。

  六、本协议的履行

  6.1 乙方应随时依甲方之查询,向甲方报告业务处理情况。

  6.2 乙方应积极、努力利用各种合法形式尽速为甲方寻找求购方信息,早日完成甲方委托事项。

  6.3 为了尽快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同意乙方在需要时,可由另外一方代替乙方完成或者另外一方与乙方共同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

  6.4 甲方保证对委托出售之房地产有出售之权利且该房地产依法可以出售,并依约配合实际成交的买受方交付该房地产;若除甲方外,尚存在非该房地产权属证明上记载 的任何第三人对该房地产有出售之权利,则视作甲方已经取得该任何第三人关于出 售该房地产的同意,并代表该任何第三人签订本协议。如因此给乙方或求购方或任 何第三人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6.5 甲方保证本协议第一条所述情况属实,如有不符,给乙方或求购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6.6 求购方在购买甲方之房地产时要办理购房贷款的,如需甲方配合办理,甲方应积极予以协助。

  6.7 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求购方达成交易意向或发生证明买卖关系成立的行为后,该求购方违约的,甲方同意将其不予返还的求购方的定金之50%支付给 乙方,作为乙方提供居间服务的补偿。

  6.8 本协议履行期间,若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需签订补充协议的,以乙方提供的《房地产出售居间协议之补充协议》为准,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为不可分割的整体,与

  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

  一方均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章处书写的联络地址即为本协议下任何书面通知的送达地址,若因受送达方拒收或因联络地址错误无法送达的,均按照付邮日(以邮局邮戳为准)视

  作通知方已依本协议给予书面通知。若任何一方联络地址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

  九、本协议各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签章后即为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一份。委托人(甲方):居间人(乙方): 苏州好家宾利不动产有限公司代理人(代表人): 经办人员签字: 证件号码: 经纪人证件号: 联络地址: 联络地址 :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日期:日期: 签约地点:委托人(甲方): 甲方委托乙方居间出售坐落于 区 路 弄 号

  室以及号车位之房地产;双方曾就该居间关系于年 月 日签订了《房地产出售居间协议》(下称“该居间协议”),现双方同意变更该居间协议的部分

  内容,并达成本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双方同意本条第 款共款作如下变更(未变更

  的条款删除):

  1、 变更委托房价款为:□人民币 □美元元整。

  2、 变更委托房价款是否包含相关费用为:该委托房价款已包含 / 不包含: 维修基金 /

  管理费押金 / 电话初装费 / 煤气初装费 / 有线电视申请费 / 等在内

  的`甲方已付或应付的费用,前述费用不再另行 / 另行结算。3;

  4、变更出售房地产室内装修情况为:;

  5、变更交易方式为:□存量房(二手房)过户 □预售商品房更名(权益转让或退房

  购房)

  6、变更出售房地产其他约定为: ; ;

  二、本补充协议与该居间协议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没有

  对该居间协议作出变更的部分,仍按照该居间协议的约定履行。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签章后即为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苏州好家宾利不动产有限公司代理人(代表人): 经办人员签字: 证件号码:经纪人证件号: 联络地址:联络地址 :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日期: 日期:签约地点: 居间人(乙方): 苏州好家宾利不动产有限公司篇二:传真出金委托书 传真出金委托书 海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万宁槟榔市场:兹委托贵司从本单位 的交易结算账户(代码: h0668 )中转出保证金金额: (¥ )转

  到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

  账 号:

  开户银行:单位签章:年 月 日篇三:独家委托书 房地产出售独家委托协议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李家祥

  (上海正自地产)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 接受甲方独家委托,按其要求,为其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以及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

  一 、甲方愿意独家委托乙方居间出售符合本条所述条件的房地产(以下称“该房地产”)。若本条描述的该房地产之条件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详尽,则以该房地产权属证明或 相关法律文书的记载内容为准,且双方同意不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变更和确认。

  1.1 类型: □住宅□ 花园住宅□办公楼□商铺(商场)□其他 可否工商注册:□可以 / □不可以 / □待确定

  1.2 坐落:区路弄 号车位;

  1.3 建筑面积(实测 / 暂测) 平方米 ;

  1.4 ;

  1.5 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沪房 字(第 号 ; 预售合同预售登记编号:

  1.6 室内装修情况: ;

  1.7 附属设施、设备:;

  1.8 是否已设立抵押:□否□是,抵押权人:;贷款余额:约 贷款余额处理方案:□甲方自行还清;□求购方首期房价款由乙方保管并优先用于 偿还,余额转付甲方/不足部分甲方自行补足;□转由求购方承担(转贷款,或称转按揭)

  1.9 是否已设立租赁:□否□是(年月 月 30 日

  是否已取得承租人放弃对该房地产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否 □是

  1.10 其他:

  注:甲方应于签订本协议□同时/□ 30日内向乙方提交如下书面材料的影印件: □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上手预售/出售/买卖合同□上手房款发票□

  上手

  契税完税证□授权委托书□其他 ;

  二、委托期限

  2.1本协议代理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 自动延长__叁 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

  终

  止条款处理。

  2.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2.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委托第三方。

  三、委托房价款: □人民币 □美元 伍佰肆拾伍万 元整到手价。 该委托房价款已包含 / 不包含: 维修基金 / 管理费押金 / 电话初装费 / 煤气初装费

  / 有线电视申请费 / 前述费用不再另行 / 另行结算,办理前述事项变更的更名费用由求购

  方承担)。

  甲方同意:求购方可以现金、汇款或其他甲方能够接受的方式支付或通过乙方转付定金

  或房价款。甲方并同意乙方可以根据本居间服务的履行状况,以大于或等于前述委托房价款

  的数额向求购方报价。

  四、销售推广费用负担该房地产的销售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括销售人力资源成本、报纸广告、网络广告、

  印制宣传材料、全景摄影及发布)由乙方负责支付。

  五、佣金支付

  5.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房地产出售实际成交总房价款的%作为佣金。

  5.2 甲方应在与求购方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等证明买卖或转让关系已经成立的类似合同并收到定金或首期房价款之同时,将佣金支付给乙方。

  5.3 甲方如未能按时将佣金支付给乙方,逾期每日加收滞纳金为佣金的万分之五。

  5.4 甲方或其代理人、代表人、承办人等与甲方有关联的人在乙方所介绍的求购方看过该房地产后的十二个月内,与乙方介绍的求购方完成买卖交易或者利用了乙方提供的信

  息、机会等条件但未通过乙方而与第三方完成买卖交易的;或在委托期限内,买方愿以甲方

  委托条件买受,而甲方反悔不卖;或甲方未能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致乙方无法履行合同

  的;甲方都应按照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委托房价款的2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5 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求购方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等证明买卖关系已经成立的合同后,非因乙方原因导致该合同最终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乙方已收取的佣金

  不予退还,乙方并保留向相对方请求支付未收取佣金的权利。

  六、本协议的履行

  6.1 乙方应随时依甲方之查询,向甲方报告业务处理情况。

  6.2 乙方应积极、努力利用各种合法形式尽速为甲方寻找求购方信息,早日完成甲方委托事项。

  6.3 为了尽快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同意乙方在需要时,可由另外一方代替乙方完成或者另外一方与乙方共同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

  6.4 甲方保证对委托出售之房地产有出售之权利且该房地产依法可以出售,并依约配合实际成交的买受方交付该房地产;若除甲方外,尚存在非该房地产权属证明上记载 的任何第三人对该房地产有出售之权利,则视作甲方已经取得该任何第三人关于出 售该房地产的同意,并代表该任何第三人签订本协议。如因此给乙方或求购方或任 何第三人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6.5 甲方保证本协议第一条所述情况属实,如有不符,给乙方或求购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6.6 求购方在购买甲方之房地产时要办理购房贷款的,如需甲方配合办理,甲方应积极予以协助。买卖成交后,甲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自行缴纳有关税费。

  6.7 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求购

  方达成交易意向或发生证明买卖关系成立的行为后,该求购方违约的,甲方同意将其不予返还的求购方的定金之50%支付给 乙方,作为乙方提供居间服务的补偿。

  6.9 本协议履行期间,若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需签订补充协议的,以乙方提供的《房地产出售居间协议之补充协议》为准,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为不可分割的整体,与

  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书合同 篇9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平等、互惠互利之原则,就甲方投资开发的 项目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之事宜订立如下约定,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期限、委托标的物及委托销售价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标的物:总计约 平方米,具体数据以实际可售面积为准。

  委托销售价:

  二、甲方基本义务

  1、负责提供本项目合法销售的相关文件资料,即国家规定的商品房合法销售的五证一照,并向乙方出具项目销售授权书;

  2、全力支持乙方的销售工作,根据销售情况指定专人为购买人办理好财务收款、合同签章、银行按揭贷款及产权等相关事宜;

  3、委托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再委托其它机构或个人从事本合同所约定的各项工作;

  4、负责承担销售推广过程中所需的相关费用,如:宣传品制作,媒体广告、售楼处布置、展销会、促销礼品及活动等相关费用;

  5、按照合同条款,根据销售业绩定期及时与乙方结算并发放销售佣金与溢价部份分成;

  6、为有利于本项目的顺利销售,积极有效的开展招商工作。

  三、乙方基本义务

  1、负责销售团队的组建、培训与管理,确保项目销售推广正常高效地进行;

  2、制订本项目可行性销售策划方案,积极开展销售推广工作;

  3、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甲方的名义与购买人签定本项目的《订购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协助甲方为购买人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相关手续;

  4、乙方应严格甲方所确定的委托销售价格(即基价),未经甲方准许,不得擅自给购买人低于委托销售价格出售,特殊情况,乙方应经甲方同意后办理;

  5、承担在本项目销售人员的工资提成、水电、通讯等一切相关费用;

  6、承担浙江,上海等区域的推广费用及考察团的招待差旅费用。

  四、双方共同义务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之所有条款,恪守信用,双方的义务不仅体现在合同订立之时,而是贯穿整个合同的始终。

  五、合作模式

  1、营销策划费:乙方制订可行的营销策划方案,策划费人民币 拾万元整,合同签定之日甲方支付 万元,策划方案提交后三日内支付 万元;

  2、销售佣金:根据销售业绩,乙方享有甲方委托销售价销售额的 %作为佣金报酬;

  3、溢价分成:委托销售期间,通过乙方倾力推广,超出甲方所确定的委托销售价的销售额部份为溢价收益,溢价收益部份甲乙双方平等分成,即甲方享有溢价部份的50%收益,乙方享有溢价部份的50%收益(税费双方各自承担)。

  六、结算方式

  1、佣金计提:次月5日前结算一次;

  2、甲方在结算之日起三日内支付乙方应得佣金之款项;

  七、其它约定

  1、在本项目范围内,购房人签订的认购书如遇购房者违约而放弃预付款或定金的,则由、乙双方按各得50%分成,经双方认可后,甲方须在购房者违约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此项分成款项;

  2、如遇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违约,则购房人所付的所有房款(包括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须向乙方结算并支付应得销售佣金;

  3、项目的实际情况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的,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甲方须向乙方支付销售佣金和溢价分成部份款项;

  4、委托销售执行代理期间,不论通过何种销售方式完成的销售额均为乙方销售业绩,乙方享有本合同其它条款约定的相关权益。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确保本项目正常运营的基础上,充分协商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发生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书合同 篇10

  为了更好地融通各单位自主运用、暂时闲置的资金,保证资金安全,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 (甲方)与 (乙方)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愿将资金 作为委托借款基金存入乙方,并委托乙方按甲方指定对象、内容代为发放。

  二、甲方将上述款项存入乙方(一次或分次存入均可)后,才能发放借款,未发放部分,甲方可以提取。

  三、乙方对甲方存入的资金,未发放部分比照专业银行单位活期存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每季计付利息一次,直接存入甲方委托借款基金账户内,视同甲方委托借款基金。

  四、甲方一次批给、用款单位分次使用时,乙方即按批准发放金额一次由委托借款基金账户中支出,另行保管,甲方不得安排使用。

  五、根据甲方与用款单位协议规定的利率,乙方每季计收利息后,直接存入甲方委托借款基金账户内,视同甲方委托借款基金。

  六、乙方按每月末实际借款余额的 ‰向甲方(或用款单位)计收手续费。

  七、委托借款到期,由用款单位主动归还,并由乙方将收回的借款本息,直接存入甲方委托借款基金账户。到期不还,乙方有权主动从用款单位的结算账户中扣收,逾期加计罚息20%,归乙方收入。

  八、甲方提取委托借款基金,必须直接划入甲方在 银行 分理处开立的 账户内,不得转划他户和支取现金。

  九、乙方只承担甲方与用款单位所签协议中的有关条款的执行、监督、督促还款的责任。

  十、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直至委托存、放本息全部结清日止。

  甲方 公章 负责人章

  乙方 公章 负责人章

  委托人

  1.支付费用的义务。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提供或补偿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

  2.付酬义务。对于有偿委托合同,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约定的报酬;

  3.赔偿责任。

  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334条规定研究开发人的违约责任是指研究开发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委托开发合同,依本条规定委托开发合同研究开发人的违约责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研究开发人未按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研究开发人逾期两个月不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研究开发人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并赔偿因此给委托人所造成的损失。

  2、研究开发人将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的,委托人有权加以制止,并要求研究开发人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经委托人催告后,研究开发人逾期2个月仍未退还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研究开发人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并赔偿因此给委托人所造成的损失。[1]

  3、由于研究开发人的过错,造成研究开发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研究开发人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由于研究开发人 的过错,研究开发工作失败的,研究开发人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研究开发经费,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