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征信管理处:
因本人有事,不能前来到场办理贷款卡,特此委托 (身份证号码 )
到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征信管理处办理“ ”(身份证号码 )
自然人贷款卡。
特此委托
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
就宜宾市金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宜宾市翠屏区沿江路与宜宾市翠屏区上江北铁肩街金宏小区部分房产抵押借款事宜,委托人对受托人授权如下:
1、 授权受托人代理委托人向各大银行,金融,证券等机构申报抵押借款的全部相关手续;
2、 授权受托人代理委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抵押借款的所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各类金融银行结构申报抵押贷款的全部流程。本授权委托书自委托人签字之日生效。
委托人(签字):受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委 托 书
委托人: 性别:出生: 年月 日,
身份证号: 身份证住址: 受托人: 性别:出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 身份证住址: 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兄妹关系。
委托事项: 委托人 欲在 购买住房一套。因工作原因,委托人无法亲自前往办理,因此全权委托受托人 办理各项手续:
一、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借据等法律文书,并办理相关事宜;
二、代为办理及领取房产证他项权证及其他产权证明;
三、办理上述房屋购房、按揭贷款相关的一切手续;
四、代为办理银行还款卡或存折的挂失、补办、消磁补办的相关事宜,代为前往银行调取、打印对账单;
五、代为缴纳上述房产的契税,房屋买卖
手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六、代为办理及领取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一切相关事宜;
七、代为办理及填写购房人家庭成员及名下住房情况申请表。
委托权限:全权代理
委托人的责任:受托人在全权代理过程中办理的委托事项,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承担认可 。
委托期限: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结为止。
委托人:
我 愿意为 xx向债权人借现金 万元承担保证责任,直到还清借款为止。如债务人不偿还债务或没有能力偿还债务、客观条件无法履行债务时,我愿意在借款到期后10日内向债权人还清债务,包括违约金。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委托人:_____ 性别:_____出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身份证住址:________
受托人:_____ 性别:_____出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身份证住址:________
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xxx关系。
委托事项: 委托人____欲在_____购买住房一套。因工作原因,委托人无法亲自前往办理,因此全权委托受托人 办理各项手续:
一、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借据等法律文书,并办理相关事宜;
二、代为办理及领取房产证他项权证及其他产权证明;
三、办理上述房屋购房、按揭贷款相关的一切手续;
四、代为办理银行还款卡或存折的挂失、补办、消磁补办的相关事宜,代为前往银行调取、打印对账单;
五、代为缴纳上述房产的契税,房屋买卖手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六、代为办理及领取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一切相关事宜;
七、代为办理及填写购房人家庭成员及名下住房情况申请表。
委托权限:全权代理
委托人的责任:受托人在全权代理过程中办理的委托事项,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承担认可。
委托期限: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结为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委托人:______,_____(性别),______年__月____日出生,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性别),______年__月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 。 _______路____号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编号:沈房权证____字第_______号,登记卷号:________)房产的所有权人,现因我们有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到场,特委托全权代替我们办理与该房产有关的如下事项:
1、前还款一切手续,领取注销抵押凭证并,产抵押部门(或担保部门)办理该房产的抵押注销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代为签署《房屋抵押合同》,代为到房产抵押部门办理该房产的抵押手续、领取他项权利证、领取抵押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3、到房产抵押部门办理该房产抵押注销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4、领取上述注销抵押后的《房屋所有权证》;
5、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代为办理该房产的产权交易、更名、过户、查档等与出售上述房产有关的一切事宜;
6、受托人有权代替委托人回答上述房产产权(或抵押)登记询问笔录并代替原房主签署房产承诺书;
7、如上述房产地址、面积与实际不符,受托人有权代为办理更改并领取地址、面积更正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契证》;
8、代为办理该房产《土地使用证》的更名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9、代为到当地税务部门交纳该房产交易时所产生各种税费并在契税、营业税、个税、印花税等税费单上签字确认,同时办理、领取该房产的《契证》;
10、代为办理(或放弃)该房产二手房资金监管的一切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11、代为办理该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契证》、《土地使用证》的挂失、补办手续;
12、代为办理该房产室内的水、电、煤气、有线(数字)电视、宽带网、电话、物业、采暖等配套设施更名手续;
13、代为协助买房人办理该房产的银行交易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并协助买房人到房产抵押部门(或担保部门)办理该房产的抵押(担保)手续、领取他项权利证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14、代交各种费用、代为开立银行放款账户、代为收取银行放款、代为收取售房款;
15、上述房产如遇动迁,受托人有权代替委托人办理该房产的动迁(回迁)手续及相关事宜、代为签署《拆迁协议》、代为开立银行账户并领取动迁补偿款。
16、代为到房产部门办理该房产非金融抵押的一切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17、有关上述房产出售未尽事宜,受托人可以全权处理。 本项授权为我们二人真实意思表示,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期间所签署的一切法律文件我们均予同意,其引发产生的相应权利和义务由我们承担。
委托期限:从即日起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理完毕止。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贷款卡申领须知
一、凡欲与金融机构发生信贷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包括法人和非法人)、其他组织,应当先向经营所在地贷款卡管理机关申领贷款卡。
二、申请人需持已录入数据的《贷款卡申领及年审申请书》电子版(可登录四川省xx门户网站下载)和填妥的《贷款卡申领及年审申请书》(须用A4纸格式打印),连同以下材料向经营所在地贷款卡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一)最近年度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能证明申请人身份、并经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二)最近年度年审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三)《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四)出资股东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为境内机构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办理了贷款卡的还须提供贷款卡复印件;为境外机构的,须提供境外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
(五)对外投资情况的'证明材料(如被投资单位验资报告、或未验资的被投资单位公司章程等),以及各被投资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贷款卡编码复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七)法定代表人的直、旁系亲属若在其他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须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
(八)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若申请人为企业法人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九)注册资本验资报告,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或有关注册资本来源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十)申领时上年度或上一个季度或半年度向税务部门提供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须在报表上签注“与提交税务部门的财务报表一致”字样;大中型企业应加报现金流量表),且各报表页须加盖企业公章。集团公司须分别提供本部报表和合并报表。
(十一)上级公司(集团公司/母公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贷款卡编码复印件。
若申请人为分支机构、办事处、代表处等企业非法人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十二)上级法人出具的授权书和法人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书中应包括:同意下级分支机构办理贷款卡等条款。
前述各复印件,请按A4规格复印纸复印。
三、贷款卡自发卡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下一年度二月末。
贷款卡年审须知
一、贷款卡实行集中年审制度。年审时间原则上定在每年的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各地时间如有变动,以发卡地人民银行公布为准。
二、贷款卡持有人应在年审时间内到发卡地贷款卡管理机关办理贷款卡年审手续;连续多年未参加贷款卡年审的,须逐年回溯补齐未审年度中变更的信息和财务数据。
自然人、境外企业、当年一月和二月新申领贷款卡的持卡人,以及已纳入中小企业信用档案数据库且未发实卡的企业,可不参加当年贷款卡年审。
三、贷款卡持有人在申请办理年审时,需持已录入数据的《贷款卡申领及年审申请书》电子版(可登录四川省xx门户网站下载)和填妥的《贷款卡申领及年审申请书》(须用A4纸格式打印),连同以下材料向发卡地贷款卡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一)最近年度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能证明持卡人身份并经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二)最近年度年审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三)年审时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须在报表上签注“与提交税务部门的财务报表一致”字样;大中型企业应加报现金流量表),各报表页须加盖企业公章。集团公司须分别提供本部报表和合并报表。
(四)其他能证明要素变更真实性的材料。
(五)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前述各复印件,请按A4规格复印纸复印。
其他须知
一、申请人指定的经办人员在填写本申请书前,应认真、仔细地阅读申请书须知及各表下方标注的说明,要准确填写有关申请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申请书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若有涂改,须在涂改处加盖公章。
三、申请人可对自己的贷款卡设置密码,以保护本单位信用信息安全。
四、法定代表人、财务责任人、经办人应分别在指定处签署姓名(不能代签),并加盖企业(单位)公章(不能用“财务专用章”等下属部门公章替代)。
五、没有贷款卡、贷款卡未年审或年审不合格、贷款卡被注销的企(事)业单位(包括法人和非法人)、其他组织不能与金融机构发生信贷业务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