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建设有限公司:
现我20xx年1月份起,因未继续投标和承接贵公司32.5包装水泥业务,20xx年以前中标项目本公司承诺如约供完。现因本公司业务需要,特委托贵公司将在供项目双水湾32.5包装水泥未付余款全部付至以下帐户:
户 名:湖南恒宇建材有限公司
帐 号:XX
开户行:XX银行XX支行
如按此帐户付款后所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均与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和贵公司双水湾项目部无任何关系。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特此委托!
XX建材有限公司
20xx年12月7日
xxxxxxx公司:
20xx年x月x日,我司与贵公司签订《借款协议》,我司向贵司借款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用于xxxxxx的建设项目。《借款协议》约定,我司在该项目完工结算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借款全部还给贵司。
为履行《借款协议》,我司委托xxxxxxxx有限公司偿还借款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给贵司。
20xx年x月x日
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xxx有限公司:
贵司应付我单位 款_______元(大写 整),此前_____ _ 已经以现金的方式代贵司将上述款项________元支付给了我单位,为此,请贵司将应付我单位的款项_________元人民币直接支付给受委托人______,该受委托人收到该款项即视为贵司已将相应费用支付给我单位,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法律责任均由我单位承担,与贵司无关。
特此委托
委托单位(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