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明法律行为
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
标的额20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25%,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200万元—1000万元部分,收取0.2%;1000万元—5000万元部分,收取0.1%;5000万元—1亿元部分,收取0.05%;1亿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2、证明其他经济合同
标的额2万元以下的,收取比例为1%;2万元—10万元部分,收取0.6%;10万元—100万元部分,收取0.4%;100万元—300万元部分,收取0.2%;300万元—500万元部分,收取0.1%;500万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3、证明民事协议
每件收费2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加倍收取。
4、证明收养关系
生父母共同送养的,每件收费400元;
生父母单方送养的,每件收费600元;
其他监护人送养的,每件收费800元。
5、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比率收费
2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20万元—50万元部分按1.5%收取;50万元—100万元部分按1%收取;
100万元以上部分按0.5%收取;最低收费200元。
二、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1、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等
每件收费80元。
2、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
每件收费300—400元
3、证人、证言及书证保全
每件收费100—200元。
4、声像资料、电脑软件保全
每件收费500—700元。
5、不动产的证据保全
每件收费500—800元。
6、其他物证的证据保全
每件收费200—300元。
7、侵权行为和事实证据保全
每件收费500—800元。
三、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1、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
每件收费500元。
2、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或其他法律文书
每件收费300—500元。
3、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每件收费100元。
四、提存公证
按标的额的0.3%收取,最低收取100元。
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
五、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按债务总额的0.3%收取。
六、办理遗嘱及其他相关业务
1、办理遗嘱公证
每件收费200—300元。
2、保管遗嘱
每件每年收费30元。
3、清点遗产
公证遗嘱的遗产清点,每件收费200—300元;
未经公证遗嘱的遗产清点,每件收费250—400元。
4、确认遗嘱效力
每件收费200—400元。
七、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情况
1、涉及法人和其他组织的
每件收费500—1000元。
2、涉及公民家庭的
每件收费200—500元。
八、证明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终止
1、委托、声明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100—2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个人每件收费200—400元,
单位每件收费300—800元。
九、依法办理其他公证业务
1、证明抽奖、抽签、评奖及其他现场公证
非营利性的,每件收费500—800元;
营利性的,每件收费500—1500元。
2、证明拍卖、彩票销售
每件收费1000—20xx元。
3、证明股份公司成立、股东大会活动
每次收费1500—3000元。
4、查无档案记载公证
每件收费100—200元。
5、招投标公证
标的额不满500万元的,每件收费1000元;标的额500万元—20xx万元的,每件收费3000元;标的额20xx万元以上的,每件收费5000元。
6、认领亲子
每件收费300—500元。
十、提供其他服务的
1、代办公证认证、邮寄事务(认证费、邮寄费另计)
每件收费30元。
2、dai写、修改有关法律文书
每件收费30—100元。
3、书面解答法律咨询
每件收费30—50元。
4、保管公证文书(不含遗嘱)
每年收费50元。
5、公证处需调查取证的
每件收费50—200元;去外省市、县调查的差旅费另计。
6、担任常年公证法律顾问
每单位每月收费300—20xx元。
7、公证资料翻译费
每一千字60元,不到一千字的按一千字计。
8、涉台公证书副本审查邮寄
每件收费60元。
9、增加公证书副本
每份收费20元。
十一、对已受理的公证事项
1、未经审查,申请人要求撤回的
每件收费10元。
2、已经审查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的
按照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的50%收取。
委托人:xxx,女,xxxx年xx月xxx日出生,现住现住xx省xx市xxxxxxx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
受托人:xxx,女,xxxx年xx月xxx日出生,现住xx省xx市xxxxxxxxx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
委托人与受托人系xx关系。委托人由于人在国外,现全权委托受托人代办本人xxxx公证事宜。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中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事项办理完毕时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购买位于上海市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弄_____号_____室房屋的相关事宜,特委托受托人_______________为本委托人的代理人,就上述房地产代表本委托人办理下列附录中所列的第_______________项(共计项)事项,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受托人在上述代理权限内就上述房地产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及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委托人均予以认可。
上述委托的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本委托书之日起至受托人完成委托事项之日止。
委托人:
______年___月___日
委托书
委托人:****** , 男/女 , ****年**月**日出生, 公民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男/女,****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 我们(委托人 ***** 和受托人 *****)系 ***** 关系。
我们欲以 ***** 的名义购买坐落在 ************** 房产一套,因我事物繁忙,不能亲自前往办理,
特委托 ******** 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如下事项:
1、 签订购房合同;
2、 交纳购房款,缴纳税费及相关费用;
3、 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4、 办理并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证件;
5、 办理验房、入住等房屋交接手续;
6、 办理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电话、供暖设备等物业手续;
7、 办理与购买上述房产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受托人在上述委托权限内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为止。(或*****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止)
委 托 人:
年 月 日